11月22日,上遊新聞記者(報料微信号:shangyounews)從四川省進階人民法院獲悉,針對上遊新聞11月21日刊發的《喊冤者李金:命案發生時,我在700公裡之外》報道,四川省高院已啟動再審審查程式,“目前正在審查中,工作還沒有相關結果”。
李金則表示,期待四川省高院早日給他一個結論。

2019年11月7日,雲南元謀縣,談起當年遭遇,李金痛苦落淚。攝影/上遊新聞記者 胡磊
2002年12月26日,四川省進階人民法院作出(1999)川刑終字第444号終審裁定,維持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判處李金犯搶劫罪、處無期徒刑的判決,認定“(李金)與他人入室用撬棍、匕首向在靠窗和相鄰床上熟睡的姚素華和白鶴林頭部、胸部擊打、刺殺”,最終導緻兩名受害者死亡。
李金卻表示,自己1994年案發時人在700公裡外的雲南盈江打工,李金當年的老闆也向李金的代理律師和上遊新聞記者證明了這一說法。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李金涉及的搶劫案件一二審中,均沒有客觀證據确認其出現在兇案現場,現場采集的指紋和腳印均不能證明為李金所留,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成都鐵路運輸分院在案件一審抗訴書中也認為案件的審理程式嚴重違法。
檢方的抗訴書,及李金2004年在獄中寫的申訴材料。攝影/上遊新聞記者 胡磊
11月22日,四川省高院宣教處從業人員回應上遊新聞記者表示,已經注意到了對于李金案件的相關報道,“據我們了解,目前案件已經進入了再審審查階段,審查目前還沒有結束,我們的态度還是很高開的。再審審查結束後,我們會适時釋出相關的情況通報。”
正在雲南打工的李金表示,感謝媒體及廣大網友對案件的關心,目前一邊在家打工,一邊等四川省高院的再審審查結果,“我的再審申請今年5月27日就通過代理律師送出了材料,距離現在已經快半年了,希望四川省高院法官們盡快完成審查,給我一個結論。”
上遊新聞記者 胡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