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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真正的死亡,是被人遺忘

最近身邊發生一件事,一個老人去世了,他國外的兒子回來匆匆料理後事之後,就回了美國。而且在美國那邊直接操作,把老家的房裡賣了。老房子裡有老人的照片、衣物、家具、各種獎章,滿滿地都是老人的記憶。中介問兒子,這些東西要過來收一下嗎?兒子沉吟了一下,說,我不回去了,新房主看着處理吧。

這些遺物似乎不值什麼錢,但這些遺物都是老人撫摩過、使用過、經曆過的一切,可以說,隻有這些東西可以證明,老人曾經在這個世界上活過。在竈台前,我們能看到老人做飯的身影;在椅子上,我們能看到老人坐着的樣子;在客廳的沙發上,我們能記得老人坐裡那裡喝茶看電視的畫面。

放棄這所有的遺物,就等于放棄了所有的記憶。經過幾年十幾年的時間沖刷後,老人的形象将在兒子的心中漸漸模糊,最終完全消失。以後也不會有人記得,這世上還有這位老人來過。

一個人真正的死亡,是被人遺忘。

臧克家說,有的人活着,他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着。他說的是靈魂的死與活,指的是靈魂的高尚與卑劣。我們把句話用另一種方式诠釋一下,那些活着就已經被人遺忘的人,他已經死了;而那些死去的人,隻要還有人對他保有記憶,他就還以另外一種方式活在他們心中。

曾經有個叫做馬巴高索的老人,仿佛被死神遺忘了似的,活了146歲。但是,他最後選擇了絕食結束了自己的生命。為什麼呢?因為他身邊所有的親人和朋友都死了,這世上已經沒有任何人和他有共同的記憶了。除了看到有這麼個老人,對于老人這輩子的經曆,沒有任何人記得。

這是一個雖然活着,卻已經被人遺忘的人。

當然,老人自殺的行為并不值得提倡。

與此同時,我們每年或隔幾年仍在悼念的那些人,比如屈原、袁隆平、李四光、鄧稼先、錢學森等人,他們卻仍然活在人們心中。

而中國的祖先崇拜思想,後代如果忘記給祖先燒香,則是忘記祖先,祖先就要餓肚子。看,祖先也怕被遺忘。哪怕清明節掃掃墓,至少也代表沒有忘記他們。

儒家思想講究立德、立功、立言,就是覺得人生一世,總歸要對世界做一點貢獻。

當然,在當今這個社會,社會壓力增大,糊口已是不易,何談高揚建功立業的理想呢?

對此,喬布斯親自讀過的一句廣告詞說得很好:

緻瘋狂的人。他們特立獨行。他們桀骜不馴。他們惹是生非。他們格格不入。他們用與衆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們不喜歡墨守成規。他們也不願安于現狀。你可以認同他們,反對他們,頌揚或是诋毀他們。但唯獨不能漠視他們。因為他們改變了尋常事物。他們推動人類向前邁進。或許他們是别人眼裡的瘋子,但他們卻是我們眼中的天才。因為隻有那些瘋狂到以為自己能夠改變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變世界。

如果社會中的每個人,都心存一點善念,就像那首歌裡唱的:

隻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将變成美好的人間。

夢想還是要有的,萬一實作了呢?

至少有一天,我們的墓碑上能寫下幾個字:

來過,寫過,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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