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了推進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試點經驗,同意在廣東、天津、福建等特定地區再設立三個自由貿易區。
自貿區的擴大反映了中國改革的智慧。早在上海自貿區成立之初,中央就明确要求其形成"可複制、可複制的經驗",而這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結合的"先試點,後再向外延伸"的創新擴散路徑,充分诠釋了我國逐漸改革的小、實驗、累積、示範等一系列成功因素。
目前,上海自貿區已初步形成四大"可複制、可複制"的制度創新,具體為:以負庫存管理為核心的投資管理制度已經建立;以負面庫存管理為核心的投資管理制度;以負面庫存管理為核心的投資管理體制;以負面庫存管理為核心的投資管理體制體系;以負面庫存管理為核心的投資管理體制體系;以庫存負向管理為核心的投資管理體制;以庫存負向管理為核心的投資管理體制;以庫存負這些創新在自貿區擴大後,應該會讓制度紅利更好、更快地蔓延到中國。
首先,制度創新與其他創新一樣,是一個動态的循環。也就是說,上海自貿區的上述成就不僅是早期創新的"成果",也是後期創新的"起因",而自貿區的擴張将使上述成就在不同的環境條件下形成更加多樣化的創新組合前提。例如,投資管理體制和粵港澳自貿區建設的成果,以及例如貿易便利化制度和兩岸經貿自由化程序的成果,這樣的新結合場所将大大拓展後續創新邊界的可能性,自貿區建設注重制度創新,将處于"成果積累-創新-成果積累-創新"的循環中, 獲得持續的電源。
其次,與其他創新不同,制度創新往往難以在短期内表現出來(這其實就是上海自貿區成立一年多的原因,雖然總體評價相當積極,但毋庸置疑,沒有看到多少實質性進展),是以有可能使一些官員的有限任期要麼逐漸尖銳化, 或者隻是回到舊的政策讓步。自貿區的擴大,至少通過引入良性競争機制,以及相對明确的對象比較,部分扭轉了與生俱來的缺乏激勵機制,不利于不斷推進制度創新。
第三,某些領域的制度創新必須經過更高層次、更廣領域的整合,才能更清楚地觀察出令人信服的測試結果。以金融部門的制度創新為例:一方面,它所需要的前提往往不是一個城市和一個地區所能提供的,如高水準的監管體系和多樣化的市場需求等;自貿區的擴大,可以在現有實驗的基礎上,使金融創新實驗的可行性和普遍性成倍增加。
是以,自貿區的擴張不是簡單的一加三或一乘三。我們希望并相信,通過自貿區的擴張,"一個分支獨一無二"盡快,以及盡可能推廣"千紫紅"。
文章來源:中國經濟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