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5日4時8分,有市民報警稱,在瑞龍路香頌諾丁山停車場路口旁邊200米處,有一名男子倒在血泊之中,旁邊約20米處有一輛翻倒的電動車,不知道是不是發生了交通事故。

柳州市警察局交警支隊犯罪偵查大隊民警接警後立即趕往現場勘查:一名黑衣男子倒在路邊,經醫護人員搶救無效當場死亡;翻倒的白色電動車周邊有數道刮痕;在死者旁邊的花圃中,有一顆樹木有明顯撞擊痕迹。
經過初步調查,該男子姓黎,39歲。為了還原事發經過,民警調取了監控錄像,據監控顯示:當晚,黎某駕駛車牌為桂C91***的兩輪電動車,沿瑞龍路由南往北行駛至柳州市曙新汽車配件有限公司路段時,車輛與路緣石刮擦後側翻,黎某與路邊樹木發生碰撞。由于當時黎某并未佩戴安全頭盔,頭部受到撞擊後倒地身亡。
經柳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司法鑒定所初步鑒定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7.21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車輛。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大腦是人體最脆弱的部位,安全頭盔可以有效阻擋事故對腦部的沖擊,對于駕乘人員來說是遇到危險的最後一道防線。是以,柳州交警提醒廣大駕乘人員,
戴頭盔!戴頭盔!戴頭盔!
勿拿生命開玩笑。
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時就會被判定為醉酒駕駛,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将會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
今年是醉駕入刑的第十周年,柳州交警為全力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持續開展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攻堅戰”整治行動,不斷加大對酒駕醉駕查處力度和曝光力度。有很多酒友認為外出喝酒可以駕駛電動車,交警部門不會嚴查,非常“保險”,結果往往造成事故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導緻家庭破碎...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無論是非機動車還是機動車,請自覺抵制酒駕醉駕,勿讓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