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未來中美空軍交戰,那麼必然是多軍種的協同作戰,因為這取決于現代戰争的性質。例如,美國海軍的戰鬥機從美國航母上起飛,加入到戰争中。那麼這其中就存在一個能夠奠定戰争勝利的因素,即是誰奪取了制空權?

制空權是什麼?怎樣才算是奪取成功?
制空權這一概念是随着飛機被應用到軍事中而誕生的,最早是在1893年由一位英軍少校所提出的。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讓制空權第一次登上實戰的舞台,如何奪取制空權也成為了兩軍交戰的關鍵。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奪取制空權貫穿了戰争的全部,制空權的重要性再一次被證明。随着高科技技術和軍事武器的多樣性的發展,奪取制空權也随之衍生出了不同的方式。
事實上,奪取制空權最早是空軍交戰中的一個概念,因為那個時候隻要殲滅的戰鬥機足夠多,就算是制空權奪取成功。後來,國家軍事發展的多樣化讓制空權有了不一樣的概念,即在保證不能讓敵軍戰鬥機飛行的同時,保證自己可以飛行。也就是說,不讓敵軍有進攻的能力,而自己有進攻能力。
對于現代戰争來說,制空權一詞的内涵又發生了變化。即一方在空中進攻和防禦方面占據壓倒性的優勢,能完成空中作戰任務,也能對另一方的火力進行壓制和摧毀,并可以将己方的損失控制在可承受的範圍之内。
理論上來說,想要成功奪取制空權需要完成兩項任務。
第一項任務是由戰鬥機、巡航飛彈等武器對敵方的機場等航空設施,對敵方地面的後勤陣地進行打擊摧毀。
第二項任務是有地空飛彈、電子戰等武器對敵方的空中戰鬥機等進行打擊。
如果中美開戰,我們如何率先奪取制空權?
第一種,直接打掉美軍後方的機場或是航母平台,而且這是最快最有效奪取制空權的方式。
如果我們在美軍戰機還沒有起飛之前,就炸毀了美軍在亞太地區的空軍基地,那麼美軍就不存在短時間内跟我們進行空中交戰。這種效果應該說是最理想的了,但是存在一個搶奪時間、時機的問題。
如果在美軍戰機起飛之後,我們将其後方基地炸毀,那麼這些已經起飛的戰鬥機就無法保證長時間的空中作戰。因為戰機過一段時間後,必然要傳回機場進行彈藥的補充。如果我們擊沉美軍航母,也将是同樣的效果。
是以,這種方式就相當于“擒賊先擒王”,直接斷了美軍的後路,但是這也就對我們解放軍的軍事實力有着高水準的要求。
目前來看,中國解放軍完全有這種打擊能力的。我們有“關島快遞”、“沖繩快遞”,還有“東風21d”、“東風26”反艦彈道飛彈。是以,我們完全能夠在我們的家門口發射飛彈炸毀美軍後方的空軍基地和海上航母平台。
不過,這種最有效的方式也存在行不通的情況。假如美軍出動的不是一艘航母,而是一個航母編隊,那麼我們的打擊可能隻能炸沉其中的一艘航母。
一旦這種情況出現,美軍後方基地的搶修能力是很強的,足以利用時間差抵擋我們的一兩波“東風快遞”。是以,“東風快遞”想要起到壓制性的打擊效果,就要擴充東風快遞的數量。
第二種,利用隐身戰鬥機進行隐身近距離突防。例如,殲20這樣的隐身戰機在交戰中,近距離對美軍的大型空中預警機,或是電子幹擾機進行打擊。
因為美軍作戰都是呈體系化的,一旦美軍失去了這種大型的空中預警和指揮能力,那麼美軍的體系作戰能力就會迅速下降。
第三種,利用地面的防空飛彈打掉敵方預警機和電的幹擾方式。
1998年,我們的珠海航展上曾經展示了一款叫“ft2000”的反輻射防空飛彈。也就是說,這款飛彈采用被動雷達導引頭,進行遠射程的打擊雷達輻射飛機,專門對付美軍的預警機和電子幹擾機。
當時展出之後,就有了一個“預警機殺手”的綽号。如果中美交戰時,我們就可以利用其打掉美軍的資訊節點,預警機和電子幹擾機就毫無還手之力。我們的戰機對峙美軍的戰機,就有了占據了明顯的優勢。
綜上,如果未來爆發戰争,制空權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同時,奪取制空權也不僅僅限于戰鬥機之間“你死我活”的争奪,還有其他各種手段的輔助,包括戰場指揮官如何把握時機,如何進行指揮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