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被告人田雯。鄧煜 攝
中新網柳州1月16日電(周潇男 黃其明)1月16日,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柳江縣縣長田雯受賄一案。
柳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16年,被告人田雯利用其擔任柳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中共柳江縣委副書記,柳江縣人民政府縣長等職務便利,為柳州市嘉仁投資有限公司柳江礦業分公司、江蘇源豐建設有限公司等多個公司和個人,在承攬土地整治項目、采礦許可證審批、棚戶區改造項目、污水處理廠項目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文和宇、李正亞等人給予的錢款共計397.3萬元,數額特别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圖為庭審現場。 鄧煜 攝
現年45歲的田雯系落馬前擔任柳州市科學技術局局長,兼任柳州市知識産權局局長,曾任柳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中共柳江縣委委員、常委、副書記,柳江縣人民政府縣長等職。
2016年10月,田雯因嚴重違紀被柳州市紀委雙開。柳州紀委釋出的消息稱,經查,田雯在擔任柳州市國土資源局黨委書記、局長,柳江縣委副書記、縣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方面謀取利益,并多次收受他人給予的現金,數額特别巨大,已涉嫌犯罪。
在田雯落馬之前,柳州國土系統多名局長相繼被查。包括曾任柳州市國士資源局局長沈震、原柳江縣國土資源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伍英明,三江侗族自治縣國土資源管理局原局長何茂勤,柳城縣國土局原局長曾廣海等。
圖為田雯到庭。 鄧煜 攝
庭審中,田雯當庭表示知罪、認罪、悔罪,願承擔應負的責任,接受法律的懲處,請求法庭從輕判罰。
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