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逃稅、騙稅、抗稅,稅務機關可無限期追征】
法院: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中,“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這四種行為中,隻要有其中任一行為,均可構成該罪,故相關被告人的行為均起到了關鍵作用,均可獨立構成犯罪,非起次要、輔助作用,不成立從犯,相關辯護人辯護意見不成立。
山東省高青縣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2019)魯0322刑初79号
【對于逃稅、騙稅、抗稅,稅務機關可無限期追征】
法院:在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中,“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這四種行為中,隻要有其中任一行為,均可構成該罪,故相關被告人的行為均起到了關鍵作用,均可獨立構成犯罪,非起次要、輔助作用,不成立從犯,相關辯護人辯護意見不成立。
山東省高青縣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決 書
(2019)魯0322刑初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