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5日上午,漢陽區人民法院刑庭鄧玮法官公開開庭審理徐某非法經營、銷售假藥案。該案系全區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徐某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采用微信聯系上家,多次購買共計價值人民币697611元的藥品并予以銷售。2018年4月18日,武漢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徐某租住房内查獲其尚未銷售的價值人民币24910元的鹽酸二甲雙胍片(格華止)各類藥品。經鑒定,發現上述藥品中價值人民币7511元的阿托伐他汀鈣片(立普妥)系假藥。漢陽區檢察院以被告人徐某犯非法經營罪、銷售假藥罪提起刑事訴訟,并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判令被告徐某在全國性媒體上釋出道歉及警示聲明。該案将擇期宣判。
責編:王鳳君
融媒體記者:李永傑
通訊員:陳亞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