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高歌 中國宣布碳達峰和碳中和的時間表後,建設全國統一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成為實作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但目前全國碳市場建設仍處于初期階段,很多方面亟待完善。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石化副總經理李永林在提案中建議,加快全國碳市場制度體系建設,科學制定碳配額配置設定機制,健全完善碳市場管理層級,有效促進碳減排。
碳排放交易作為一種市場機制,能夠有效地減少整體減排成本,并實作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标。近年來,中國積極推動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設,2011年起在7個省市啟動了地方碳交易試點工作,并取得了積極進展。在此基礎上,2017年12月我國啟動了全國碳市場的建設工作。2021年1月,中國釋出了《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标志着全國碳交易市場的建設和發展進入了新的階段。
由于尚處建設初期, 李永林認為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是碳交易制度體系不夠健全、配額配置設定不夠科學合理、管理層級不夠完備等。比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缺少上位法,目前仍未出台類似《環境保護法》《節約能源法》等國家層面法律支撐。
李永林建議:一是加快全國碳市場制度體系建設。立法先行,以較高層級的立法來保證碳市場的權威性,盡快出台《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條例》,為碳市場體系建設提供法律支撐。另外,在《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和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和細則,指導企業開展碳交易工作。
二是科學制定碳配額配置設定機制。建議統一配額配置設定方法,展現出企業碳排放和減排先進性,通過優化配額總量來有效調節碳價,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高企業參與碳市場的積極性,促進企業更加科學高效實施減排方案,并利用CCER等相關機制推動節能降碳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态的發展。
三是健全完善碳市場管理層級。鼓勵集團型企業發揮集團化和集約化管控優勢,統籌做好下屬企業碳排放配額内部平衡和碳市場平台交易,實作整體推動、先進帶動的更大減排力度。
四是擴大覆寫範圍和參與主體。建議逐漸擴大全國碳市場覆寫行業範圍,适時将石化、建材、鋼鐵、有色、航空等行業納入碳市場,設計更多的交易品種和準入機制,吸引更多的參與主體,提高碳市場活躍度,提升全社會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參與度。
五是增加碳交易品種。建議在全國碳市場成熟完善後,探索研究将碳期貨、期權、遠期産品等金融衍生品引入碳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