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姐找到我時,手裡拿着婦聯的介紹信。她表示自己受到丈夫的家暴。家暴這種事情,我見得比較多。不論是男方對女方,還是女方對男方。嚴格來說,隻要沒有家暴,那麼家庭糾紛孰是孰非,還真的不好判斷。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庭沖突并不是因為一天中偶然的一件事而引發的。要知道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有一定的忍耐力,不會因為一件小事而做出破壞雙方感情的事情來。
可是,一旦沖突積累了一段時間,就很可能在一個時間點爆發出來。不過不論,你有什麼樣的理由,都不能采取家暴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一旦一方在家庭生活中對另一方實施了暴力行為,那麼整個行為都會失去相應的正當性。
一、蹊跷的家暴,引發嚴重的後果
而李姐的情況卻有些特别。李姐的這次婚姻是二婚。這一點,我倒沒有太在意。是不是初婚,與家暴行為并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系。隻要是家暴,就是不對的。
可是李姐二婚的丈夫劉業,對李姐還是很好的。這點李姐也是承認的。兩個人在感情上似乎也沒有什麼嚴重的沖突。家暴的産生,也是非常的突然。
主要原因是李姐在年底參加機關組織的聚餐。因為當時大家很開心,時間就長了一些。我問了下,從上午九點到下午三點半。好像,時間上不具備什麼敏感性。
而丈夫劉業在這個時間給李姐打電話,李姐沒有接。李姐的解釋是那天忘帶電話了。這個解釋後來也被證明是真實的。然後丈夫劉業在不知道李姐的去向後,來到李姐的哥哥家,與李姐的哥哥喝了點酒。下午李姐回來後,打電話找劉業,并找到了哥哥家。
就在李姐的哥哥,劉業與李姐發生了口角,劉來給了李姐一巴掌。李姐當時報了警,派出所出警調解。當時本來事情已經解決,可是李姐回家越想越生氣,就找到婦聯。婦聯讓李姐來找我,幫助她維權。
我問李姐有什麼想法,李姐說要離婚。這把我吓了一跳。為什麼呀?根據我的了解,你們兩個人的感情還是可以的。你也承認劉業其實對你一直都很好,這次也是酒後沖動。以前從來沒有過家暴行為。
可是李姐還是堅持要離婚。這是李姐的權利。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當然也包括離婚自由。是以李姐堅持離婚,還有家暴的事實,這個婚基本上肯定會離成的。隻是,是不是有點小題大作了。
二、離婚的過程很簡單,劉業不解,也是我的不解
李姐向法院起訴離婚。按照法律規定,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應當判決離婚。也就是說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條件。而根據派出所的出警記錄、調查筆錄,也可以明确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是以,李姐的離婚請求在法律上是沒有障礙的。
不過與我的觀點一樣,法院也認為雙方隻是存在一些小的誤會,是以離婚似乎有些過了。于是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劉業向李姐賠禮道歉,希望李姐能夠回心轉意。可是李姐還是堅持離婚,最終法院依法判決雙方離婚。
處理完了李姐的事情,我向她提出了我疑問。為什麼?我個人感覺事情似乎不是那麼簡單。李姐這個時候,也把事情的真實原因說了出來。
原來,李姐與劉業是二婚家庭。兩個人感情生活一直也很穩定,并沒有什麼大的沖突。可是近一段時間,李姐的女兒大學畢業回家。讓家庭生活增加了變數。
李姐與劉業的住房比較小,李姐的女兒回來與他們共同生活有很大的不友善。房子是李姐的,李姐想把房子轉到自己女兒的名下。可是現在李姐與劉業共同生活,又怕引發劉業的不滿。不轉給女兒,将來自己要是有個三長兩短,那麼劉業也是有房屋繼承權利的。而且劉業還有個兒子,也與自己形成了撫養關系,也是有繼承權的。是以真要算下來,不現在把房子轉給女兒,可能将來女兒得到房子份額就很小了。
是以這次與劉業産生了小的沖突,雖然不至于離婚。李姐卻覺得這是個機會,可以把離婚辦了。然後,把房子轉給女兒。将來有機會再與劉業複婚。
我說,你的這些想法直接與劉業說不是更好。李姐卻說,這些事情是不會與劉業說的。我想了想,的确,這事确實不好說。不過,李姐的辦法我并不認同。
三、房子轉給了女兒,劉業卻沒有回來
在法院判決李姐與劉業離婚後,李姐很快把房子轉給了女兒。不過,與她設想的不一樣,她與劉業沒有完成複婚。因為劉業在與李姐離婚後,在外地找了一份工作,離開了這個城市。雖然兩個人說好要和好複婚。可是劉業離開後,逐漸與李姐斷了聯系。這讓李姐很傷心,她與劉業的感情還是很深厚的。
我問李姐,這麼做是不是值得。要知道,劉業對李姐還是很好的。再找到這樣的一個人,恐怕不太容易。
李姐卻說,一切都是為了孩子。半路夫妻再有感情,也不能隻想自己。自己的這個女兒,畢業後沒有找到工作,再不給她留一些财産,真的不知道她未來如何去生活。為人父母,在這個時候,為女兒做出犧牲也是沒有辦法的。
之後的兩年,我再也沒有見到過李姐。直到一天,她再次找上門。這個時候,我們也算得上熟人了。她直接開門見山說起了她的女兒,原來她的女兒出事了。因為參與網絡非法活動,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
我問了下,犯罪行為是确實存在的,情節也非常嚴重。至于女兒名下的房産,也被司法機關查封,準備對被害人進行民事賠償了。我說,李姐你後不後悔當初把房子轉給女兒。李姐說,我當時是為她好。我已經做到了我該做的了。我現在不擔心房子,那是身之之物,我隻想讓我的孩子能夠少判兩年。
在與李姐談完女兒的事情後,望着李姐遠去的背影。我也不由感懷,半路夫妻不一定沒有感情。可是在這份感情的背後,卻有着各自所要背負的責任。也正是這些背負的責任,讓兩顆本來在一起的心,時刻保持着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