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到底有多大的危害?3月12日上午,在崂山區人民檢察院,崂山區數十家酒店及餐飲企業負責人聆聽了涉案的昔日同行吳某某的忏悔發言,還聽取了一堂多部門送上的“立體式”普法課。随後,吳某某走出檢察院,為五家餐飲企業送上了宣傳頁,普及野生動物保護法律知識——這也意味着,全國首例用勞務代償履行生态環境損害懲罰性賠償案件開始執行。
昔日售賣熊掌和眼鏡蛇,如今當衆忏悔
3月12日,檢察公益訴訟野生動物保護專題普法活動暨适用勞務代償履行生态環境損害賠償懲罰性案件執行程式啟動。“由于當時法律意識淡薄,盲目追求經濟效益,對野生動物和生态環境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害…希望業界同仁能以我為戒,自覺依法依規經營,拒絕售賣野生動物菜品。”啟動儀式上,崂山區一家機關的經理吳某某做了表态發言。
“這家機關先後購入3條孟加拉眼鏡蛇3條、穿山甲1隻,還購買了4隻熊掌。”據檢察官介紹,法院依法對這起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案件作出刑事判決,曾經售賣過蒸熊掌的吳某某被判處緩刑并處罰金。今年1月,青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又提起了民事公益訴訟。法院公開審理并當庭宣判,判決吳某某賠償因其破壞生态行為而造成的野生動物損失和生态環境服務功能損失,并同時承擔懲罰性賠償。其中,部分懲罰性賠償要求被告以提供生态環境公益勞動的代償方式來承擔。這起案件,也成為了《民法典》正式實施後,全國檢察機關辦理的首例适用勞務代償方式承擔生态環境損害懲罰性賠償責任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類似“刑附民”公益訴訟,一年多已提起15起
檢察公益訴訟,是由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定程式提起的,對于個人或組織違法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訴訟案件,主要集中在生态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财産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英烈權益保護等領域。據崂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介紹,公益訴訟制度出台之前,破壞生态環境資源或者損害食品、藥品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可能隻會面臨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久而久之,很多人會形成了違法犯罪之後可以“一罰了之”“一判了之”的錯誤認識。但是現在有了公益訴訟制度,這些違法犯罪行為将面臨行政、刑事和民事的全面追責。
今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實施,生态保護原則成為了《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其中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條和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條明确規定,對損害生态環境的行為可以進行生态環境損害賠償和懲罰性賠償。“簡單來說就是,損害生态環境、侵害野生動物的行為要賠錢了。”檢察官告訴記者,上述兩個條款被稱為“綠色條款”,成為了檢察機關提起生态環境賠償的主要法律依據。記者了解到,從2020年到現在,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已經提起了15起和野生動物有關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崂山區30多家酒店餐飲企業齊上普法課
吳某某滿是悔意的表态發言結束後,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崂山區人民檢察院、崂山區司法局和崂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舉辦專題普法活動,宣講内容涵蓋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律法規、餐飲行業常見法律問題、違法行為成本等多個方面。30多家崂山區酒店和餐飲企業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聽取時普法課,頻頻掏出紙筆記錄。
“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野生動物保護力度,分别從刑事、行政、民事等多個方面進行立法保護。通過依法打擊和普法宣傳,逐漸形成了野生動物保護人人有責的社會共識。”崂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臧雪梅稱,檢察官辦案時注意到,個别酒店、農家樂等菜單上仍有“野味”的身影,架網捕鳥的行為也時有發生,非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制品的行為依然存在。“在座的都是崂山區餐飲行業的代表者,為崂山的發展做出了貢獻,我們希望通過大家帶動整個酒店餐飲行業合法經營、規範經營,自覺抵制非法買賣野生動物行為,為崂山生态保護、也為我們自己家園良好的生态環境做出努力和貢獻。”臧雪梅對在座的酒店和餐飲企業的負責人和管理人員提出了希望。
執行:她給飯店上門發放普法宣傳單代償
根據今年1月的法院判決,這家機關要賠償破壞生态行為造成的野生動物損失83000元、生态環境服務功能損失907500元;同時,還要承擔懲罰性賠償99050元,其中74126元限期繳納,24924元以被告指定二人每人提供六十日生态環境公益勞動的方式承擔。上午10時許,宣講結束後,吳某某在有關從業人員的見證下,向崂山區5家餐飲企業實地送達了野生動物保護普法宣傳單,完成了其首次懲罰性賠償中的部分勞務代償。依據方案,吳某某還将繼續向崂山區轄區範圍内120家餐飲業商戶發放宣傳單,廣泛宣傳禁食野生動物主題,普及野生動物保護法律知識。記者了解到,崂山區司法局将會同檢察機關,分别對勞務代償的開展情況進行記錄、回報和監督。勞務代償結束後,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将在結合各方評價意見和監督意見的基礎上,做出是否終結勞務代償的決定。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将以這起案件的成功辦理為契機,不斷加強與法院、公安機關和民間公益組織的溝通協作,加快推進生态環境和資源保護案件替代性勞務賠償機制建設,初步形成較為完善的制度體系及保障措施。”青島市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李文慶介紹,下一步,檢察機關将繼續推廣“青島經驗”,充分發揮懲罰性賠償制度遏制不法行為與預防警示教育的雙重作用,督促同類案件被告參與生态環境保護、預防同類型損害發生,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觀海新聞/青島晚報 首席記者 劉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