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7年9月25日,八路軍第115師取得“平型關大捷”。日軍被殲滅之後,八路軍繳獲了大批日軍的皮鞋,但戰士們嫌其過于笨重而不願使用。這種牛皮制成的軍鞋,呈現出棕黃、紅褐的顔色,是以老同志在回憶中又稱它們為黃皮鞋、紅皮鞋。有的戰士因為沖鋒跑得太快,把自己的鞋子跑爛了,也就不客氣地脫下來穿上。但穿上日軍軍鞋之後,彼此也要議論:“啊,這樣重,怪不得跑不起來,爬起山來一個個就像笨牛一樣。”
這種日軍皮鞋是日本昭和5年設計定型的,日本陸軍的後勤生産部門稱其為“昭和5年式軍靴”。該鞋是侵華日軍陸軍士兵最主要的軍鞋,該鞋的鞋底印有“編上靴”的名稱,收藏界有人誤認為是“編制上的軍靴”。其實,“編上”是指鞋口部分有鞋帶需系上(編上),譯成漢語應是“高腰皮靴”才更準确。“編上靴”的靴底有30多顆防滑鐵釘,後跟處還嵌有近10毫米厚的馬蹄形鐵掌,這不僅可以讓鞋底經久耐用,還大幅增加了防滑的作用。而日軍大隊士兵行軍時,靴底的金屬與地面碰擊聲,在一些影視作品之中則成為侵略者“鐵蹄”踐踏中華的寫照。
為了增強軍鞋的耐水性,“編上靴”大多采用翻毛鞋面(絨面革),于是“翻毛皮靴”就成為鬼子兵的典型标志之一。而用皮靴的鞋釘傷人,也是侵略者行暴的常見辦法。
與當時中國大部分軍隊普遍穿輕便的布鞋、球鞋和草鞋不同,日軍的軍鞋設計并不注重輕便性,而是追求耐用、防滑等性能。這可能與日軍出國遠距離作戰的背景有關,因為耐用的鞋子可減少日軍後勤的壓力。據日本史料記載,日軍士兵轉戰多年常常隻使用一雙“編上靴”。在“編上靴”普遍裝備的同時,一種“牛蹄子鞋”———分趾膠鞋也在日軍士兵之中普遍使用,日軍把分趾膠鞋叫“替靴”,意思是與“編上靴”替換着穿的。
很多人在看曆史照片時,都會把“長靴”與大軍刀、黃色軍大衣一樣看作是日軍軍官的标志。但事實上,用“長靴”識别日軍軍官,隻限于陸軍的步兵部隊。
“長靴”和“編上靴”一樣,也是日本陸軍的标配軍鞋。但日軍标配的“長靴”其實隻是靴筒過膝的馬靴。“長靴”靴筒的柔軟皮革,可在夾緊馬肚時,避免騎馬人的小腿與馬肚兩側摩擦,并使馬蹄濺起的泥土不會輕易落入鞋口之中。長靴筒在行軍之中還有防蟲蛇咬、保暖等作用。日軍配發“長靴”的初衷,實際上是為了利于有條件的人員随時騎馬,而并非隻配發給軍官。根據“陸軍服制”的規定,日軍騎兵官兵普遍配發馬靴,而不配發徒步行軍使用的“編上靴”。而日軍炮兵、辎重兵的“軍曹以下”人員也會配發“長靴”。炮兵、辎重兵的士兵和一般步兵不同,行軍之中常有騎馬的機會,于是可根據其“徒步”、“乘馬”的情況分别穿“編上靴”和“長靴”。當時的侵華日軍步兵軍隊中,騾馬大部分用于運輸。行軍之中能夠騎到馬,更多是步兵軍官身份的一種象征。甚至無馬可騎的情況下,也有部分步兵軍官堅持不換“編上靴”(軍官其實本身也配發“将校編上靴”),繼續穿着“長靴”,保持“官架子”。日軍軍官為了彰顯身份,還會通過私人購買“長靴”,以顯示與配發“長靴”的不同之處。于是,在日軍穿“長靴”人員的合影之中,“長靴”的造型常常是各不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