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曾寫過一篇文章《論費厄波賴應該緩行》,裡面有一句話叫痛打落水狗。這句話拿到現在依然不過時。
就比如說美國現在養了好幾條狗,有藏獒,有哈巴狗,有狼青,也有貴賓犬等等,種類多的數不過來。
在文魯迅的章中,讨論的一個焦點是把咬人的狗狗打落水了還要不要繼續追着打。就比如現在的澳洲,它就像一個掙脫狗繩在人群裡到處咬人的藏獒,然後又被人用棍子打下水的落水狗。關鍵是狗狗已經落水了,暫時沒有攻擊人的能力了,還要繼續打嗎?魯迅先生早已經把答案告訴我們了,要繼續痛打落水狗。因為兇殘的狗雖然暫時落水了,一旦它爬上岸,還會繼續傷人。是以一定要把它打服了,讓它知道疼了,長了記性了,然後再給它套一個更結實牢靠的狗繩,免得它出來再害人。然後再給狗主人交代好,不能讓你的狗狗出來再傷人,若再傷人,我們就直接炖狗肉吃了。
還有一種狗狗叫哈巴狗,日本,南韓就像是這種狗狗,特别聽主人話,雖然個頭小,也不能輕易下手摸,當它在主人懷裡的時候,你伸手去摸他是很危險的事,一不小心就被它咬一口。當主人不在的時候,它又顯得特别乖巧,也不敢傷人。雖然這種狗狗攻擊性不大,但有時候也得防着點,以免在你不注意的時候被它咬一口。
是以說不管是大狗還是小狗,都有一定的攻擊性。隻要出現傷人事件,就不能客氣,把狗打落水了,還要痛打落水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