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天開始,中心城區對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戴頭盔等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集中整治首日,1507人被查處。

一名市民騎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被查處。
昨天7時50分,市民劉某騎電動自行車拉着孩子行至解放路與浮陽大道交叉口附近時,因沒戴頭盔被市公安交警一大隊民警依法攔停。
“交警同志,我着急送孩子上學,把頭盔忘在家裡了……”劉某說。按照民警要求,劉某将電動自行車暫放在交通崗亭附近,步行把孩子送到學校。随後,他接受了“五選一”式教育處罰。
據悉,集中整治首日,中心城區共有1507名違法人員因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頭盔,接受了“五選一”式教育處罰。
同時,市道路交通安全協會和愛心企業還捐贈了640個頭盔。這些頭盔将放置于人流密集處的交通崗亭,沒有戴頭盔的市民實名登記後可借用,并限定在兩天内送還。否則,交管部門将予以曝光。
交警提醒,事故發生後,頭盔可吸收大部分撞擊力,能使受傷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市民騎乘電動自行車時,一定要戴好頭盔。
來源:滄州晚報 記者 代苗苗 通訊員 孔大龍 陳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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