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慫恿主播喝農藥緻自殺,網民是否該擔責?

慫恿主播喝農藥緻自殺,網民是否該擔責?
慫恿主播喝農藥緻自殺,網民是否該擔責?

@文/本刊通訊員 屈舒鶴

10月15日,網紅“羅小貓貓子”在直播中喝農藥自殺,最終搶救無效去世。“羅小貓貓子”直播期間一直情緒低落,面色蒼白,她透露自己患上抑郁症,之前已住院兩個多月。據當時直播間内的知情者稱,主播起先服用農藥的本意并非想要自殺,而是想要引起自己男友的重視。随着直播間評論裡出現“快喝吧”“快喝快喝快喝”等慫恿,“羅小貓貓子”拿出一瓶棕褐色液體喝下去,舉着空瓶說“剛才已經喝掉了”,此時還有網友評論道“哈哈哈真喝了”,目前該評論已删除。不久噩耗傳來,女孩因搶救無效離世。

慫恿主播喝農藥緻自殺,網民是否該擔責?

直播截圖

慫恿主播喝農藥緻自殺,網民是否該擔責?
慫恿主播喝農藥緻自殺,網民是否該擔責?

截至10月18日18點,微網誌上“網友慫恿網紅喝農藥自殺是否要擔責”這一話題已有1.5億閱讀量,在網絡中掀起熱議。不少網友認為,當一個人把輕生念頭袒露給外界時,是希望有人可以在内心鬥争最激烈時拉自己一把,想有人可以幫幫自己,如果在這種時刻仍被人慫恿放棄生命,無疑給了她緻命一擊。還有人表示,以當今發達的網絡技術,平台未能第一時間掐斷畫面或聯系警方,屬于管理不力。

那麼,在該起事件中,責任方究竟有哪些?起哄網友和平台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未來,應如何避免此類悲劇的再次發生?筆者就此聯系了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律師賈保民。

問:直播間起哄行為和主播最終自殺是什麼關系,是否存在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如果有,起哄網友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賈保民:要認定網民的行為與主播自殺之間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存在比較大的難度,造成主播服毒的原因是什麼,網民的評論是否系唯一因素,這個需要結合主播生活工作經曆、社會履曆、社會關系、精神狀況等多個方向進行調查後确認,從常理和成年人的角度講,慫恿行為一般不會導緻自殺行為的出現,從網民的角度看,網民是否有充分的能力和條件足以意識到主播确實要實施自殺行為,都會影響到因果關系的認定和責任的确定。

慫恿主播喝農藥緻自殺,網民是否該擔責?

某平台對違規賬号進行公示

問:死者父母能否向起哄者追究民事侵權責任?

賈保民:從權利的角度上講,可以。造成主播最終自殺身亡或許存在多方面因素,關鍵是看誰應承擔主要責任,主播若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我認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承擔主要責任,作為網民,如果其推波助瀾的慫恿與主播自殺之間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因果關系,死者父母也可以起訴網民,追究相應民事責任。

問:直播平台中網紅直播自殺、網友起哄助推自殺,平台管理者應承擔什麼責任?死者家屬可以追究平台什麼責任或要求平台給予哪些賠償?

賈保民:平台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有着明确的管理職責和相應責任,網絡直播存在自身的特點和監管難點,若在長期的直播中一直都有直播自殺的行為但平台未采取任何監管措施,需要調查其是否具有默許的行為。僅從這一期看,首先要考慮的是其是否存在監管失職的問題,也就是向其主張民事賠償的依據。對于本身粉絲基數多、影響力較大的主播應盡到更大監管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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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讨論

問:目前就網際網路上此類悲劇事件是否有法律法規或治理條例?

賈保民:法律層面上有《網絡安全法》等。行政條例或政策層面,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印發《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中國廣告協會釋出了《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上均可作為參考。

問:這類行為的發生說明目前網絡環境存在哪些問題?未來該如何杜絕此類悲劇事件的發生?

賈保民: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從主播到網民再到平台都應自覺履行相應的義務,承擔起應負的責任。目前,網絡監管仍存在不少難題,平台需投入人力物力加強自查自糾,發揮技術在監管中的作用;另一方面需要全體網民提升法律意識,看到主播流露出輕生傾向時不應了解為一種作秀或表演,應該及時舉報或報警,自覺遵守和維護網絡環境,這樣才有可能避免今後此類事件的發生。

監制:皮鈞

終審:蔺玉紅

審校:陳敏 劉曉 劉博文

實習編輯:周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