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是中國南朝文學理論家劉勰創作的一部理論系統、結構嚴密、論述細緻的文學理論專著,成書于公元501~502年(南朝齊和帝中興元、二年)間。它是中國文學理論批評史上第一部有嚴密體系的、“體大而慮周”(章學誠《文史通義·詩話篇》)的文學理論專著。全書共10卷,50篇(原分上、下部,各25篇),以孔子美學思想為基礎,兼采道家,認為道是文學的本源,聖人是文人學習的楷模,“經書”是文章的典範。把作家創作個性的形成歸結為“才”、“氣”、“學”、“習”四個方面。#國學#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2">附會:</h1>
何謂附會?謂總文理,統首尾,定與奪,合涯際,彌綸一篇,使雜而不越者也。若築室之須基構,裁衣之待縫緝矣。夫才童學文,宜正體制∶必以情志為神明,事義為骨髓,辭采為肌膚,宮商為聲氣;然後品藻玄黃,攡振金玉,獻可替否,以裁厥中:斯綴思之恒數也。凡大體文章,類多枝派,整派者依源,理枝者循幹。是以附辭會義,務總綱領,驅萬塗于同歸,貞百慮于一緻,使衆理雖繁,而無倒置之乖,群言雖多,而無棼絲之亂。扶陽而出條,順陰而藏迹,首尾周密,表裡一體,此附會之術也。夫畫者謹發而易貌,射者儀毫而失牆,銳精細巧,必疏體統。故宜诎寸以信尺,枉尺以直尋,棄偏善之巧,學具美之績:此命篇之經略也。夫文變無方,意見浮雜,約則義孤,博則辭叛,率故多尤,需為事賊。且才分不同,思緒各異,或制首以通尾,或尺接以寸附。然通制者蓋寡,接附者甚衆。若統緒失宗,此味必亂;義脈不流,則偏枯文體。夫能懸識湊理,然後節文自會,如膠之粘木,石之合玉矣。是以驷牡異力,而六辔如琴,馭文之法,有似于此。去留随心,修短在手,齊其步驟,總辔而已。故善附者異旨如肝膽,拙會者同音如胡越。改章難于造篇,易字艱于代句,此已然之驗也。昔張湯拟奏而再卻,虞松草表而屢譴,并事理之不明,而詞旨之失調也。及倪寬更草,鐘會易字,而漢武歎奇,晉景稱善者,乃理得而事明,心敏而辭當也。以此而觀,則知附會巧拙,相去遠哉!若夫絕筆斷章,必乘舟之振楫;會詞切理,如引辔以揮鞭。克終底績,寄深寫遠。若首唱榮華,而媵句憔悴,則遺勢郁湮,馀風不暢。此《周易》所謂“臀無膚,其行次且”也。惟首尾相援,則附會之體,固亦無以加于此矣。贊曰∶篇統間關,情數稠疊。原始要終,疏條布葉。道味相附,懸緒自接。如樂之和,心聲克協。
【譯】什麼叫做“附會?”就是指綜合全篇的條理,使文章首尾連貫,決定寫進什麼和不寫什麼,把各部分都融合起來,組織成一個整體,做到内容雖複雜,但層次還是很清楚。這就好比建築房屋必須注意基礎和結構,做衣服也少不了縫紉的工作一樣。有才華的青年學習寫作,應該端正文章的體制。必須以作者的思想感情為主體,好比人的神經中樞;其次是展現其思想感情的素材,好比人體的骨骼;再次是辭藻和文采,好比人的肌肉皮膚;最後是文章的聲調音節,好比人的聲音。明确了這幾點,然後像畫家調配色彩,樂師安排音節一樣,适合的就選用,不适合的就删去,以求做到正好得當:這就是構思寫作的普遍法則了。一般說來,文章像樹木有許多枝葉,江河有許多支流似的;整理支流的必須依照江河的主流,整理枝葉的必須遵循樹木的主幹。是以,在寫作上整理作品的文辭和内容,也應該提綱挈領,把許多不同的途徑都會合成一條道路,把各種不同的思緒都統一起來;使内容雖豐富而不至次序颠倒,文辭雖繁多而不至紛如亂絲。文章中有些應該突出,像樹木在陽光下枝條招展;有些應該略去,像樹木在陰暗處枝葉收斂。總之,要使全篇自首至尾都完整周密,内容和形式緊緊結合成一個整體:這就是所謂“附會”的方法了。但是假如畫師畫像隻注意毫發,便反會使容貌失真;假如射手隻看準一小點,便會注意不到大片的牆壁。是以,應該舍去一寸來注重一尺,放棄一尺來舒展八尺;也就是說,應該犧牲文章中枝節性的小巧,而争取全面美好的功績:這才是創作的主要方法。作品的變化沒有一定,作家的心意和見解也比較複雜;如果說得太簡單,内容就容易單薄;如果講得太繁多,文辭便沒有條理;寫得潦草,毛病便多;但過分遲疑,也反而有害。且各人的才華不同,思路也不一樣;有的能從起頭連貫到尾,有的則是枝枝節節地拼湊;可惜能夠首尾貫通的作者很少,而逐句拼湊的作者卻較多。如果文章沒有重心,詞句的意味必将雜亂;如果内容的脈絡不通暢,整篇作品就闆滞而不靈活。必須洞悉寫作的道理,才能做到音節和文采自然會合,就像膠可粘合木材,豆可配合脾髒一樣。是以,四匹馬用力不同,但在一個會駕車的人手裡,六條缰繩可以像琴弦的諧和;不同的車輪向前進行,而車輻都同屬于車毂。駕馭寫作的方法,也與此相似。或取或舍,決定于作者的内心;或多或少,都掌握在作者的手裡。隻要控制住總的缰繩,步調便可一緻了。是以一個善于安排文辭的人,就能把不相幹的事物聯系得像肝和膽一般密切;但是一個不善于安排内容的人,卻會把本來相聯系的事物寫得像胡和越那麼互不相幹。有時修改一段文章比寫全篇還艱難,換一個字比改寫一句還麻煩,這是已有經驗證明的了。如西漢時張湯寫了奏章,卻一再被退回;三國時虞松寫了章表,卻幾次受到斥責:那是因為講的道理和事情都不夠明确,文辭和意旨也不協調。後來倪寬替張湯作了改寫,鐘會代虞松改了幾個字,于是漢武帝劉徹對張湯所改的特别贊歎,晉景王司馬師對鐘會的改動也很滿意:那是因為道理說得恰當,事情寫得清楚,文思敏銳而文句妥善。由此看來,就知道是否善于“附會”,在寫作上相差那麼遙遠!至于推敲文句,好比乘船時劃槳;用文辭配合内容,就像拉着缰繩來揮動鞭子。必須通篇都安排得成功,才能表達得深而且遠。如果開端寫得很好,而後面卻差得太遠,那麼作品收尾的文勢便将窒塞,作品的感染力也得不到充分的發揮。這就如《周易·夬卦》中說的:“臀部沒有皮肉,走路就不快。”隻有全篇首尾呼應,關于文辭和内容的安排,才可說是達到了最高的境界。總結:章的全面安排是不容易的,内容的種類也十分繁雜。作者必須從頭到尾,把一枝一葉都布置得很恰當;隻要内容能布置妥帖,思緒自然可連貫起來。就像樂曲必須和諧一樣,作者内心的話也都要配合得協調。
<h1 class="pgc-h-arrow-right" data-track="19">總術:</h1>
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為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詩》、《書》,别目兩名,自近代耳。顔延年以為∶“筆之為體,言之文也;經典則言而非筆,傳記則筆而非言。”請奪彼矛,還攻其楯矣。何者?《易》之《文言》,豈非言文?若筆為言文,不得雲經典非筆矣。将以立論,未見其論立也。予以為∶發口為言,屬翰曰筆,常道曰經,述經曰傳。經傳之體,出言入筆,筆為言使,可強可弱。《六經》以典奧為不刊,非以言筆為優劣也。昔陸氏《文賦》,号為曲盡,然泛論纖悉,而實體未改。故知九變之貫匪窮,知言之選難備矣。凡精慮造文,各競新麗,多欲練辭,莫肯研術。落落之玉,或亂乎石;碌碌之石,時似乎玉。精者要約,匮者亦鮮;博者亦疏,蕪者亦繁;辯者昭晰,淺者亦露;奧者複隐,詭者亦曲。或義華而聲悴,或理拙而文澤。知夫調鐘未易,張琴實難。伶人告和,不必盡窕瓠之中;動角揮羽,何必窮初終之韻;魏文比篇章于音樂,蓋有征矣。夫不截盤根,無以驗利器;不剖文奧,無以辨通才。才之能通,必資曉術,自非圓鑒區域,大判條例,豈能控引情源,制勝文苑哉!是以執術馭篇,似善弈之窮數;棄術任心,如博塞之邀遇。故博塞之文,借巧傥來,雖前驅有功,而後援難繼。少既無以相接,多亦不知所删,乃多少之并惑,何妍蚩之能制乎!若夫善弈之文,則術有恒數,按部整伍,以待情會,因時順機,動不失正。數逢其極,機入其巧,則義味騰躍而生,辭氣叢雜而至。視之則錦繪,聽之則絲簧,味之則甘腴,佩之則芬芳,斷章之功,于斯盛矣。夫骥足雖駿,纆牽忌長,以萬分一累,且廢千裡。況文體多術,共相彌綸,一物攜貳,莫不解體。是以列在一篇,備總情變,譬三十之輻,共成一毂,雖未足觀,亦鄙夫之見也。贊曰∶文場筆苑,有術有門。務先大體,鑒必窮源。乘一總萬,舉要治繁。思無定契,理有恒存。
【譯】如今人們常說,文章有“文”和“筆”兩種;他們認為不講究音節的是“筆”,講究音節的是“文”。文本來是補充和修飾語言的,按理說可以包含《詩經》、《尚書》兩方面的作品;至于分成“文”“筆”兩種,是從晉代開始的。顔延之以為:“筆”這種體裁,是有文采的“言”;儒家經書是“言”而不是“筆”,而傳注乃是“筆”不是“言”。其實顔延年的說法有些自相沖突,即請借用他的矛,來還攻他的盾。為什麼這樣說呢?《周易》中的《文言》,難道不是很有文采的“言”嗎?假如“筆”是有文采的“言”,那就不能說有文采的經書不是“筆”了。顔延年想建立新的論點,可是我看他的論點還不能建立起來。我認為:口頭說的叫做“言”,書面寫的叫做“筆”;說明永久性道理的叫做“經”,解釋經書的叫做“傳”。經書和傳記的體裁,就顯然不應屬于“言”而應屬于“筆”了;用筆寫來代替口說,文采可多可少。儒家經典以其内容深刻而不可磨滅,并不是以顔延年所謂無文采的“言”和有文采的“筆”來定其高下的。從前陸機的《文賦》,據說談得很詳細;但是裡邊多講瑣碎的問題,卻沒有抓住要點。可見事物的變化是無窮的,而真正懂得寫作的人卻較少。凡是一切精心思慮創作文章的,都努力争取新奇華麗,更多地要求言辭簡練,而不去鑽研寫作的方法。譬如在成堆的玉中,不免有些和石塊相類;在稀有的石頭中,偶然也有像玉的。同樣,講究精練的人創作起來文章比較簡潔;可是文思貧乏的人,篇幅也多短小。學識淵博的人内容寫得完備詳盡,常常下筆千言;但是文風雜亂的人,也寫得非常冗長。善于雄辯的人寫得明白清晰;不過學識淺薄的人,辭句也極顯露。思想深刻的人,寫出來有時難懂;可是故作怪僻的人,也能寫得迂回曲折。有的文章意義豐富,而聲調音節顯得較差;有的文章事理拙劣,而文句卻很潤澤。正如音樂一樣,敲鐘彈琴都不容易。一個樂師要演奏得音調和諧,不必大小樂器都會掌握;要能運用樂器,發揮作用,何須兼通一切曲調?曹丕把寫作比作音樂,是有根據的,因為都要求掌握法則。如果不能截斷彎曲的樹根,那就無法考驗刀鋸是否鋒利;同樣,如果不能分析深刻的寫作道理,也就不能看出作者是否有妙才。要使文才妙用無礙,就必須依靠通曉寫作方法。若非全面考察各種體裁,普遍明确各種法則,怎能掌握思想情感的來龍去脈,在文壇上獲得成功呢?是以通過掌握技巧來駕馭文章寫作,就像善于下棋的人精通棋術;抛開技巧憑感覺下棋,就像賭博偶然碰運氣。是以像賭博那樣寫作,憑借不可靠的巧合得來,雖然文章前面這樣做有功效,可是後面部分卻難以繼續。内容寫少了不知如何填充,寫多了也不知如何删減,這樣不管内容寫得多還是少都會迷惑,怎麼才能把握寫作好壞呢?至于像善于下棋般寫作,那技巧常有一定法則,按部就班等待情思被醞釀成熟,因其時宜,順其時機,使文章寫作總不會脫離正軌。如果技巧運用得好,時機又掌握得巧妙,那麼文章義理韻味便騰躍湧現出來,文采氣勢便蜂擁到來。這樣的文章看起來文采好像織錦彩繪,聽上去節律好像合奏絲簧,品評起來味道好像甘美佳肴,佩玩起來氣味好像芬芳蘭桂:寫作所能達到的效果,到這樣算是很好了。千裡馬雖快,但缰繩卻不能太長;缰繩過長不過是萬分之一的小缺點罷了,尚且也妨礙到馬的千裡之行。更何況文章各種體裁的寫作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各方面都要密切配合;如果其中一點達不到協調,整篇文章都要受影響。是以集中在本篇,全面考慮文學創作的種種不同情況,要像三十條車輻一樣,必須配合在一個車毂裡。這裡談得雖很膚淺,也算我的一得之愚吧。總結:在創作領域裡,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必須首先注意總體,徹底認清基本寫作原理;這樣就能根據基本原理來掌握各種技巧,抓住要點來駕馭一切。文思雖沒有一定的規則,寫作的基本原理卻是有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