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本刊記者 聶輝
編輯 | 谌彥輝
丁真現在有多紅,“天仙妹妹”當年就有多火。十五年後,爾瑪依娜早已不是“天仙妹妹”,她感慨,“看到丁真就像看到自己走過的路”。

2006年,爾瑪依娜在卧龍大熊貓基地。
藏族小夥丁真火了,他清澈的眼神、純真的笑容,讓爾瑪依娜仿佛又看到十五年前的自己。
2005年8月,20歲的爾瑪依娜身着羌族服飾,無意間走進了遊客的鏡頭,她沒想到的是,這組照片後來讓她迅速蹿紅網絡,人們被她天然質樸的美麗打動,親切地稱她為“天仙妹妹”。
走紅之後,爾瑪依娜很快擔任了家鄉四川理縣旅遊大使,參加了一家門戶網站的年終人物評選,接踵而來的還有不斷的商演、企業代言、錄唱片、拍影視劇,爾瑪依娜成為大紅大紫的明星人物。
而如今,丁真和“天仙妹妹”一樣火速走紅網絡,成為近期微網誌熱搜的“新晉頂流”。爾瑪依娜刷着滿屏關于他的新聞,她感慨“看到丁真就像看到自己走過的路” 。
丁真在理塘勒通古鎮倉央嘉措微型博物館。
“天仙妹妹”當年有多火
走紅前,爾瑪依娜還是賦閑在家的舞蹈演員。國中畢業後,爾瑪依娜進入阿壩州歌舞團學習舞蹈。兩年後,她進入成都一家藝術團。後來因為歌舞團調整,爾瑪被安排去拉薩工作,一年回家一次。
爾瑪說,2005年她父親患上股骨頭壞死,需要人照顧,她辭職回家,幫母親喂豬、采摘花椒。
爾瑪依娜的家就在國道旁邊,院子常年對外敞開着。長途貨車司機和自駕遊的遊客經常在附近停車休息。看到花椒販子的車,爾瑪會跑上前去攔車,推銷自家的花椒,和花椒販子讨價還價。
2005年8月,愛好攝影的網友“浪兄”自駕遊路過爾瑪家,停車加水,他提出給爾瑪拍攝幾張照片。後來,“浪兄”把爾瑪的照片發表在汽車論壇上,講述單車川藏自駕遊的見聞,驚見“天仙妹妹”。
照片中,一個清純靓麗的羌族女孩,身穿民族服裝,每天做很多農活,納鞋墊、噴灑農藥。網友們反響熱烈,爾瑪依娜一夜在網上爆紅,她從此有了一個新的名字——“天仙妹妹”。
“浪兄”再次見到爾瑪,讓她看網上的資訊,說她已經火了。後來,他成了“天仙妹妹”的經紀人。
爾瑪回憶說,她當時還不太熟悉網絡,隻有在成都上班時,偶爾到網吧用QQ和朋友聊天。在她的印象中,“走紅”是一個不太友好的詞彙。她記得當時的網絡紅人“小胖”和“芙蓉姐姐”,都是以負面形象存在。當地報社記者第一次找到自己,她還拒絕了采訪。
2005年9月,爾瑪依娜爆紅後成為媒體追逐的焦點。
讓爾瑪意外的是,在論壇時代的網際網路,“天仙妹妹”的話題迅速蹿紅。以“天仙妹妹”為主題的論壇文章被網友到處轉帖,有的文章一天的點選量就有10萬次,許多網民成了她的鐵杆粉絲。
“天仙妹妹”的粉絲自稱“納米”。他們在論壇裡交流,幫助“天仙妹妹”發帖、轉帖。一位南京粉絲自掏30萬元為“天仙妹妹”出畫冊。還有網友将巨幅肖像貼在“天仙妹妹”的家門口,甚至有粉絲半夜到爾瑪家敲門求見。
一位杭州富豪得知“天仙妹妹”在成都沒有住房,他把市中心的一套帶屋頂花園的豪宅送給她永久居住,每年象征性地收取1元租金。這位粉絲還特意從杭州趕到成都,把鑰匙交給“天仙妹妹”的經紀人。
粉絲的狂熱讓爾瑪依娜一時無法招架。她去醫院看病,也會被患者認出,索要簽名。爾瑪記得,在江蘇省人民醫院時打點滴時,一位上海的網友專門趕到醫院看望她。有位老人在醫院裡認出“天仙妹妹”後,拉着她用手機給海外的女兒打電話。“(打點滴)又疼,不忍心掃人家興,人家是瞧得起我。”爾瑪說。
2005年9月,爾瑪依娜被聘為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的旅遊形象代言人,有旅行社将“天仙妹妹”老家作為旅遊線路之一。爾瑪家門前的國道一度擁堵,貼吧中還曾流傳着順口溜,“欲見天仙,先堵三天”。據當地資料,“天仙妹妹”的走紅,給當地的旅遊經濟帶來了30%的增長。
之後,她代言中國電信阿壩州分公司、索愛手機等公司和品牌。一年多的時間裡,“天仙妹妹”實作的合同經濟收入達200多萬元。
2006年,爾瑪依娜開始“觸電”,她領銜主演電影《香巴拉信使》,獲得第12屆中國電影華表獎最佳劇情片。2007年,有導演想以爾瑪為原型,拍攝了一部展示羌文化的電影《爾瑪的婚禮》,她又擔綱主演。
不甘心隻做網紅
“他們就說我不用表演,呈現自己就好。”完成兩部影視作品,爾瑪說,她看到自己的不足,認為自我呈現并不能代表演技。在拍攝電影的間隙,她就愛私下琢磨表演技巧。
“天仙妹妹”吸引不少遊客前往其家鄉旅遊。
初涉影視圈,爾瑪不懂片場行話一度感到自卑,讓她産生了進修影視表演專業的想法。但“浪兄”認為,爾瑪借助自己的名氣沒必要回頭讀書。在讀書的過程中,“天仙妹妹”的社會關注度下降,畢業之後,将沒人能記住她。
爾瑪對于網絡的了解,始終是一個虛幻的世界,上學才是她最渴望的生活,“以後有沒有人能記住我,這和我沒有太大的關系。”她說。
然而,很長一段時間,各地的商務活動接踵而來,僅索愛手機的代言就讓她不得不全國奔波,一天之内飛到三個城市參加路演。“我整個人都是暈乎乎的,到哪裡也不知道,就聽‘浪兄’他們的安排。” 爾瑪将這一切交給“浪兄”打理,“畢竟是他先發出的我的照片,才引起關注,外界都是通過他聯系我。”
爾瑪自認是個有想法的人,有網友稱,“天仙妹妹”就像“浪兄”手中的提線木偶。“不可能他說讓我往東就往東,往西就往西。”爾瑪回憶說,她對 “木偶”的說法置之一笑。走紅不久,她就堅持把代言索愛手機的30萬元全部捐出,在家鄉修建了爾瑪依娜春蕾國小。
“浪兄”回憶起他和爾瑪在羌山中的對話。浪兄問她,“如果有一天你成了明星,會不會不聽我的話。”爾瑪沒有回答他,隻是對着大山,大聲唱着他聽不懂的歌。
“你要知道,現在年齡還是你的優勢,再過兩年,就是你的劣勢了!”“浪兄”時常提醒爾瑪,但在和粉絲聊天中,爾瑪毫不掩飾自己的年齡。有一次在北京的地鐵上,爾瑪遇到一位粉絲,兩人是老鄉聊了幾句,爾瑪把手機号碼留給了對方,還約好回成都見面。
“浪兄”直言,“是花瓶,無所謂,隻要花瓶好看。”但在爾瑪的意識中,自己并不甘心做一個擺在那裡的花瓶,她覺得讀書才最重要,“我希望有内涵,别人可以欣賞我。” 有企業董事長想邀請“天仙妹妹”吃飯,談企業形象代言的事情,被爾瑪拒絕了。
“浪兄”禁止爾瑪在25歲之前談戀愛,“不然網友會不喜歡”。在爾瑪看來,戀愛結婚都屬于自己的事,她甚至公開反對這一“禁令”,宣稱自己該結婚就結婚。
爾瑪依娜參加第32屆中國電影金雞獎頒獎晚會。
2007年8月31日,“浪兄”在貼吧中記錄了他和“天仙妹妹”的告别。在北京的一棟高層較高價的電梯大廈裡,“浪兄”和爾瑪聊了半個多小時,爾瑪的話很少。“妹妹坐在窗台旁,看着窗外,沒有理我,樓很高,隐約可見樓下螞蟻一樣爬行的車流。” “浪兄”對爾瑪說,“去吧,做你想做的吧,如果你不想做了,想回家,明天就可以回山裡去。”
這次談話後,在繼續做網紅和讀書深造的争議聲中,爾瑪依娜選擇了出走。她收起“初代網紅”的光芒,隐身進入大學校園。
現在,談及和“浪兄”的關系,爾瑪依娜仍心懷感激。即使分道揚镳,二人還保持着聯系,時有交流。“我們之間算是有代溝,他習慣用過來人的身份告訴我應該怎麼做,但我就是想試試不一樣的生活。”
請叫我“爾瑪”
2009年後,爾瑪依娜結束進修,繼續自己的演員之路。爾瑪先後出演了《絕密1950》《抗日奇俠》《青木川傳奇》等十幾部影視作品,還出版了3首單曲,為6部影視劇配唱主題曲。
爾瑪在演員和歌手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但演員這條路,顯然比她預想的要艱難。她拍了很多年的戲,卻依然不複當年的大紅大火。一些制片人和導演對她的認知,還停留在網紅時代裡的“天仙妹妹”。
有時參加一些活動,主辦方介紹爾瑪依娜時,還會強調“天仙妹妹”的身份。爾瑪一度覺得尴尬,她就向大家解釋,那是自己小時候的事了。“還要靠十幾年前的稱号,說明我這幾年沒有什麼成就。”她說。
2014年7月,爾瑪依娜在北京出席某活動時,濃妝亮相,在人群中翻看手機,沒有被其他嘉賓認出,低調離場。此事曝光後,網友感慨,換掉了羌族民族服裝,“天仙妹妹”已不再有昔日的容顔與人氣。
爾瑪依娜在第33屆中國電影金雞獎頒獎活動現場。
爾瑪有些委屈,即使在當地,人們也不會每天穿着民族服裝,“日常就是穿着牛仔褲,T恤,外面套一件羌族傳統褂子。”爾瑪回應說,隻有在出席正式場合時,她才穿上自己的民族服裝。
現在,爾瑪依娜走在成都的街頭,仍經常看到一些店鋪招牌上印着自己的照片。不久前,有朋友到成都旅遊,發現餐館的菜單上印着爾瑪依娜的照片,誤以為是她開的餐館。還有朋友告訴她,公共廁所裡的廣告也打着“天仙妹妹”的圖檔。在爾瑪看來,自己因網絡走紅,自己的照片也應該允許他人使用,“算是為當地經濟做貢獻了”。
爾瑪依娜走紅不久,“天仙妹妹”的商标就被人搶注,當地還曾設想過利用“天仙妹妹”商标銷售當地的特産櫻桃、蘋果等農副産品。後來,爾瑪進修讀書,這一計劃擱淺。爾瑪說,雖然自己也在經營公司、開網店,但一直未使用“天仙妹妹”的稱号。“不算刻意回避,‘天仙妹妹’已經屬于過去式,不能一直依靠過去的名氣。” 如今,她兼具制片人、演員、歌手等多重身份。
2014年,爾瑪依娜在北京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文化公司,并首次以出品人和主演身份,拍攝了中國首部羌族母語微電影《莫朵格依》,羌族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的故事。憑借該片,爾瑪獲得第四屆北京國際微電影節最佳女主角。“之前接戲是被動的,等别人來選,現在做出品人,可以自己選擇了。”爾瑪說。
2019年1月7日,爾瑪依娜又獨立制作并主演了電影《零八三七》,在成都舉行首映釋出會。
讓爾瑪苦惱的是,随着年齡增長,中年女演員的機會也在減少。除特定需要中年女演員的角色之外,劇組很少願意使用三四十歲的女演員。“有些劇本,角色很适合我,但最後都因為年齡取消。”
爾瑪依娜依然選擇在舞台上綻放自我,她已走出“第一代天然網紅”的光圈,“我不是‘天仙妹妹’,請叫我爾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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