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越南最近一直在讨論與囚犯管理有關的事項,就與囚犯會見親屬、通過電話聯系親屬、寄信、彙款等問題進行詳細讨論,征求各界意見,如獲通過,将正式實施。

其中最關心的是,如果犯人在服刑期間嚴格遵守規定,或者有立功表現,可以與丈夫或妻子在單獨的房間見面24小時,但需要前送出結婚證,其他親屬需要提供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健康證明, 家庭需要提前簽署相關規定。
符合條件的女囚犯可以在單獨的房間與丈夫見面24小時,但隻能使用避孕藥具,并同意在服刑期間懷孕,并且不懷孕。
對于已簽署協定但仍懷孕的女囚犯,将處以某些處罰,但具體處罰仍在讨論中。
目前,懷孕的女囚犯有兩種方法,一種是送她們回家供家人撫養,另一種是讓女囚犯在單獨的區域撫養自己。
在回應關于囚犯管理新方法的讨論時,許多人表示,這種新措施非常人性化,并且側重于人文主義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