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總結的23種假期類型如下:
1、休息日2、假期3、休假4、病假
5、婚假6、産假7、産前假8、護理假
9、産前體檢假10、哺乳假11、止痛假
12、産假13、喪假14、年假15、工傷假
16、家事假17、旅遊假18、社交活動假
19、豐收節20、經營節21、甲類傳染病假
22、一孩育兒假 23、育兒假
01、休息日
通常,周六和周日是每周休息時間,雙倍假期和一年104天不帶薪。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規定,如果勞動者在休息日被配置設定工作,不能安排休息,則工資不低于其工資的200%。
《國務院職工工時條例》(1995年5月1日施行的第146号令)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和事業機關實行統一工作時間,周六、周日為每周休息日。企業、事業機關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每周休息日。
根據國務院《勞動部工作時間條例》(第187号)第一個問題,有條件企業應盡可能實行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的标準工作時間制度。如果一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産特點而無法實行标準工時制,應将《規定》的執行與《勞動法》的執行結合起來,確定職工每周的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是以,一些企業在六天内配置設定40小時,休息一天是合法的。
02、假期假期
一是國家法定節假日,共11天。即1,元旦,1天休息(1月1日);2、春節放假3天(農曆首月一日、前兩、三日);3、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新年);4、勞動節,1天休息(5)每月1日);5日,端午節,休息1天(農曆新年);6日,中秋節,休息1天(中秋節當天);7日,國慶節,休息3天(10月1日,2日,3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的規定,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勞工的工資不低于其工資的300%。
《江蘇省工資繳納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在勞動者依法享受的法定假日期間,以及哺乳期的年假、探親假、婚喪假、晚婚延育假、節育手術假、産前檢查、産假、哺乳期哺乳期, 男性護理假,停職工,用人機關應當将勞動者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的勞動者。
二、部分市民節假日及周年紀念日:1、婦女節(3月8日)、婦女節半天中文;
國務院國慶節、紀念日假期辦法:全體公民的節假日,如逢周六、周日,應當在工作日補發。有些公民有假期,如果周六和周日,他們不休假。請注意,如果某些公民的假期與休息日不一緻,并且雇主要求勞工正常工作,則機關不需要支付加班費。
03、離開
休假天數由用人機關通過制定規章制度确定。
根據《江蘇省工資繳納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機關可以不支付該期間的工資:(一)在放假期間......
當然,有些雇主在假期期間不扣除勞工的工資。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雇主支付并且假期達到20天,則勞工不再享受該年的年假。根據《職工帶薪年假條例》第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不享受本年度年假:(二)勞動者累計休假超過20天,且機關未按規定扣留工資的......
04. 病假(因病或非工傷的醫療期)
根據《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意見》(勞動部第309号)第五十九條規定,企業在治療疾病或者非工傷期間,應當在規定的醫療期間按照有關規定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病假救濟費。 病假工資或疾病津貼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的80%。
病假(因病或非工傷的醫療期)為3個月、6個月、9個月、12個月、24個月(特殊情況下可延長)。根據《企業病傷、非工傷職工醫療期條例》第三條的規定,企業職工因病傷、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根據實際勞動年限和機關服務年限,給予其三個月至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不足十年的,機關服務年限為三個月,五年服務年限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超過十年的,機關服務年限為六個月,服務期九個月,工作期九個月,不少于十年和十五年的期限為十二個月,不少于十五年的期限為十五個月,二十年期限為十八個月, 二十年期限為二十四個月。第四條 三個月的醫療期,應當按累計病假六個月内計算,累計病假休息時間自六個月起12個月内計算,累計病假休息時間在15個月内累計休息時間,為期九個月,累計休息時間在18個月内,累計休息時間在24個月内計算。
原勞動部關于實施《企業職工患病、非工傷病假規定》(1995年第236号)的通知規定,根據目前實際情況,對24個月内未康複的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疾病、癱瘓等)的職工,經企業準許,可以适當延長病假。主管勞動部門。
《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者生病或者無傷停工的,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間,用人機關應當按照工資配置設定制度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或者病撫費。 集體合同或國家的有關規定。病假工資和疾病津貼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80%。如果國家另有規定,它應予以規定。第三十二條規定,用人機關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當地最低工資的80%用于病假工資、病假減免和生活費的,必須同時承擔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是以,根據合同協定或用人機關的工資制度,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的80%;
關于最低工資是否包括個人對部分住房公積金的供款,請閱讀我的文章:2019年通篇總結:最低工資是否包括五種風險和一種黃金?
05、婚假
《國家勞動總局、财政部關于國有企業職工結婚喪假和旅假問題的通知》規定:1.勞動者已婚或者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 經本機關行政首長準許,并酌情準予一至三天的結婚假和喪假。3.員工的工資在準許的結婚和喪假以及旅行假期間發放。在路上,票價等都歸從業人員所有。
《勞動法》第51條規定,用人機關在法定假日、婚假、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27條規定,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婦,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的基礎上,将婚假延長十天。......前兩款規定的節假日,視為出勤,工資在規定休假期間支付,不影響福利,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節假日。是以,江蘇省婚假天數為13天,不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天數、工資和福利金;
婚禮天數左右,詳見:南京婚假15天!(附全國31省産假表)
06、産假
《勞動者勞動保護特别規定》第7條規定,女工在分娩期間應享受98天的産假,其中15天可以在産前休;在懷孕四個月内流産的女工有權享受15天的産假,如果懷孕四個月後流産,則有權享受42天的産假。
《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依照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婦,應當在國家規定的産假基礎上延長産假30天,男子享受15天護理假。......前兩款規定的節假日,視為出勤,工資在規定休假期間支付,不影響福利,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節假日。
《江蘇省城鎮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條例》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享受下列生育保險待遇,其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一)女職工生育或者堕胎的; 她應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享受産假。産假期間,我原工資付清,生育保險基金以産假補助的形式對企業進行補償。是以,江蘇省産假天數為128天,不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天數,休假是帶薪工資和福利。
産假天數左右,詳見:南京婚假15天!(附全國31省産假表)
07、産前假
《江蘇省女職工保護特别規定》第11條規定,用人機關對懷孕女工給予下列保護:(3)勞動時間内産前檢查所需時間應計入工作時間;(三)勞動時間内産前檢查時間應計入勞動時間;(三)勞動時間内産前檢查時間應計入勞動時間;(3)勞動時間内産前檢查時間應計入勞動時間;(3)勞動時間内産前檢查時間應計入勞動時間;(3)勞動時間内産前檢查時間應計入勞動時間;(3)勞動時間内産前檢查時間應計入勞動時間;(3)勞動時間内産前檢查時間應計入勞動時間;(3)勞動時間内産前檢查時間應計入勞動時間;(第五種情況是,休息期間的工資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支付,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80%。女職工懷孕後,經本人申請,用人機關同意安排其在孕期休息,休息期間的工資由雙方協商确定,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另有約定的,用人機關約定的。
請注意,懷孕七個月以上(包括七個月)的女工的産前假須經機關準許,并非強制性的。
08、哺乳假(男)
除西藏外,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都規定了男性護理假或陪産假(福建省稱為護理假,青海省稱為護理假)。甘肅和雲南可以持續長達30天。
《江蘇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依照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婦,應當在國家規定的産假基礎上延長産假30天,男子享受15天護理假。......前兩款規定的節假日,視為出勤,工資在規定休假期間支付,不影響福利,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節假日。是以,護理假(男性)的天數為15天,不包括法定的全國休假天數,在此期間支付工資和福利。
護理假天數左右,詳見:南京婚假15天!(附全國31省産假表)
09、孕期産前體檢假
《保護女工勞動特别規定》第6條規定,懷孕女工應當在工作時間内進行産前檢查,所需時間應當列入工作時間。
10、哺乳期
《勞動保護特别規定》第9條規定,用人機關應當在每天的工作時間内為女護理員安排一小時的母乳喂養時間;如果一名女工生下了多個嬰兒,她每天每增加一個嬰兒,就會有額外的一小時母乳喂養時間。
《江蘇省女職工保護特别規定》第16條規定,對母乳喂養1歲以下嬰幼兒的女工,用人機關給予下列保護:(4)在每天的工作時間内應安排不少于一小時的母乳喂養時間,每多生一胎的嬰兒,每增加一天,應增加一小時的母乳喂養時間。母乳喂養時間和本機關往返母乳喂養的時間包括在分娩時間中。第17條規定,經本人申請并經用人機關準許,女職工可以休不超過6個月的哺乳假,待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80%,治療超過6個月的,由雙方協商确定。
11、止痛
原衛生部、全國工會聯合會等五個部門于1993年聯合頒布的《女工衛生工作條例》指出,患有劇烈疼痛并已滿數月的女工經醫療或婦幼保健機構診斷後,經月經期可休一至兩天假。目前,包括北京、河南、陝西、浙江、江蘇、遼甯在内的10多個省份已在地方法規中明确了女職工的這一權利。
《江蘇省女職工保護特别規定》第九條規定:用人機關對經期工作的女工給予下列保護:(一)不得安排國家禁止從事國家禁止的時期的工作,并暫時調往其他工作, 或休息1至2天;有條件的雇主可以每月發放某些衛生用品或費用。《遼甯省女職工保護辦法》第5條規定,用人機關應當在月經期間對女職工給予下列勞動保護:(1)不得安排女工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内從事國家禁止的工作;(2)不得安排女工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内從事國家禁止的工作;(3)不得安排女工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内從事國家禁止的工作;(3)不得安排女工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内從事國家禁止的工作;(3)不得安排女工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内從事國家禁止的工作;(3)不得安排女工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内從事國家禁止的工作;(3)不得安排女工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内從事國家禁止的工作;(3)不得安排女工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内從事國家禁止的工作;(3)不得安排女工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内從事國家禁止的工作;(3)不得安排女工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内從事國家禁止的工作;(3)不得
12、保障産假
原國家勞動局保險福利廳在給上海市勞動局關于女職工在六個月以上産假和病假待遇的答複中說:"女工按計劃生育制度懷孕, 醫生出具證明後,需要休息的胎兒,保證胎兒的休息時間應當按照"機關實施的病假處理"的規定辦理,即懷孕女工在産假期間,用人機關應當支付病假工資标準。
在地方層面,如廣東、江蘇、遼甯等,規定了"保障休假"。《廣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實施辦法》第10條規定:"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機關應當遵守下列規定:......(2)如果女雇員被醫療機構診斷為必須休息嬰兒,則保證胎兒其餘時間應按病假處理。《江蘇省女職工保護特别規定》第11條規定,孩子在懷孕三個月以下需要休息的,應當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安排。《遼甯省女職工保護辦法》第七條規定,女職工有先兆子痫症狀或者習慣性流産史,我方建議讓胎兒休息的,用人機關應當根據醫療機構或者婦幼保健機構的診斷和機關的實際情況作出适當安排。
13、喪假
《國家勞動總局、财政部關于國有企業職工結婚喪假和旅假問題的通知》規定:1.勞動者已婚或者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 經本機關行政首長準許,并酌情準予一至三天的結婚假和喪假。3、在準許的結婚、喪假和旅行假期間,發放員工的工資。在去車費的路上,等等,都由從業人員自己照顧好。
是以,喪假的天數一般為三天,不包括支付工資和福利的法定國定假日。
14、帶薪年假
《職工帶薪年假條例》第二條規定,機關、組織、企事業機關、民營非企業機關、有連續工作一年以上就業勞工的個體工商戶的職工,享受帶薪年假(以下簡稱年假)。本機關應當確定職工享受年假。員工在年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收入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第3條規定,勞動者累計工作滿10年以下的,應當休5天年假;滿10年或者20年以下的,每年休息10天;服務20年後,15天的年假。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假。第四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年度年假:(1)勞動者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超過年假天數;(二)勞動者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超過年假天數的;(二)勞動者依法享受寒假、暑假,休假天數超過年假天數的;(三)勞動者依法享受寒假、暑假,休假天數超過年假天數的;(三)勞動者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數超過年假天數的;(三)勞動者依法享受寒假、暑假,休假天數超過年假天數的,不得享受本年度的年假;(3)勞動者依法享受寒假、暑假,休假天數超過年假天數的,不得享受本年度的年假;(二)勞動者累計休假20天以上,且機關不按規定扣留工資的(三)累計工作10年以下的勞動者,累計請病假2個月以上;(四)累計工作十年以下、二十年以下的職工,累計請病假3個月以上的;(5)累計工作20年以上的員工應請病假。病假加起來超過4個月。第五條規定:根據生産、工作的具體情況,并結合職工本人的意願,機關應當為職工安排年假。年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在一年内分期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果機關由于生産、工作特點,需要安排員工跨年年假,可以安排一年年年。機關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年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不得為員工安排年假。對于員工應休的年假天數,機關應當按照員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應當注意的是,個體勞動者的累計服務年限應當包括但不限于現用機關的工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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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工傷假(停工無薪期)
《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因工傷事故或者因職業病患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在工資中止和留存期間,原工資和福利保持不變, 并應由他或她每月工作的機關支付。停薪和扣留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工傷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區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确認,可以适當延長,但不得超過12個月。在職人員評估其殘疾程度後,應當暫停原有治療,并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殘疾待遇。受傷勞工在停薪期滿後仍需就醫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治療。不能照顧自己的受傷勞工,在停工、扣留工資期間需要照顧的,由本機關負責。
16、探親假
《國務院勞動者探親待遇條例》規定,勞動者探望配偶的,給予一方每年一次家事假,每次30天;因工作需要,機關當年不能休假的,或者勞動者自願每兩年探親一次的,可以每兩年請一次假,為期45天;此外,旅行假是根據實際需要給予的。這些假期包括公共假日和法定假日。實施休假制度的雇員(如學校從業人員)應在休假期間探望其親屬;如果假期很短,家庭假的天數可由機關作出适當安排加以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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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出差
《國家勞動總局、财政部關于國有企業職工婚喪假和旅行假問題的通知》規定:3、在核準的婚喪假和旅行假期間,應當發放勞動者的工資。在去車費的路上,等等,都由從業人員自己照顧好。
屬于探親假的,根據《探親待遇條例》第六條的規定,勞動者探望配偶、未婚勞動者探親的往返費用由其所在機關承擔。已婚勞工探望父母的往返通行費,在我每月标準工資的30%以内,應由他們自己承擔,而不是部分由他們的機關承擔。
18、社交活動離開
《工會法》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基層工會非全時成員每月不得超過三個工作日,不得超過三個工作日,其工資應當不影響其他待遇。
《江蘇省工資繳納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勞動者依法參加下列社會活動的,勞動者應當像提供正常工作、支付工資一樣對待勞動者:(一)行使選舉權或者被選舉權;(二)勞動者參加下列工作;(三)勞動者在勞動者就業和就業方面,在勞動者中(二)選舉代表出席政府、政黨和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召開的會議;(四)擔任人民法院陪審員;基層工會非專職從業人員履行職責;(七)在擔任集體談判代表的同時,參與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八)參加兵役登記等征兵事項,預備役人員參加軍事訓練;(九)參加法律、法規、法規規定的其他社會活動。
19、中國農民豐收節
2018年6月21日,經中共中央準許和國務院準許,一年一度的秋分日被定為"中國農民豐收節"。第一屆和第二屆"中國農民豐收節"将分别于2018年9月23日和2019年9月23日舉行。

20、公司營業假期
《江蘇省工資繳納條例》第31條規定,用人機關因勞動者原因停工、停産或者停工的,應當在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期限内,像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工資一樣對待勞動者。如果工資支付周期不止一個,工資可以按照勞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商定的标準支付;用人機關不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當地最低工資的80%支付勞動者的生活費。如果國家另有規定,它應予以規定。
第三十二條規定,用人機關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當地最低工資的80%用于病假工資、病假減免和生活費的,必須同時承擔勞動者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21、A類傳染病休假
2003年,SARS在SARS SARS期間造成919人死亡。這種"非典型肺炎"在人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非典型記憶"。自2019年底以來,新冠病毒感染肺炎已在全球蔓延,此次損失相當大,截至2021年1月27日9時分,全球确診新冠病例數超過1億,死亡人數超過200萬人,至今仍在蔓延。
江蘇省規定甲類傳染病假,即《江蘇省工資繳納條例》第28條規定,對被列為甲類傳染病或依法采取甲類傳染病控制措施的疑似患者或密切接觸者,經檢疫觀察排除在患者或者疑似患者之外的, 用人機關在隔離觀察期間,應當将勞動者視為提供正常工作并支付工資的勞動者。這種病假的天數不詳,根據醫學觀察的結果,用人機關應當按照正常出勤情況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妥善處理辦公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辦公室第5号)第1條規定:"對于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在隔離治療或醫學觀察期間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密切接觸者, 企業從業人員因政府實施檢疫措施或其他緊急措施而無法提供正常工作的企業從業人員,企業應向雇員支付在此期間的工作費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七部門《關于妥善處理疫情相關勞動關系問題》(人力資源和社會福利部發〔2020〕17号)規定:"對不屬于依法處于隔離境地的人, 但屬于政府依法采取停工、封鎖受影響地區等緊急措施,導緻企業延遲複工或勞工不能複工,差別不同情況。三是企業尚未複工或者企業複工,但勞動者尚未複工,不能以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停工停工期間工資支付的規定,與勞動者協商, 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标準支付工資;"
22、獨生子女假
在地方政策中,一些省、市、區也做出了類似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住院期間應當贍養子女,每年累計給予5-20天的照顧期。
據悉,福建、廣西、海南、湖北、黑龍江、淮安、廣州、重慶、四川、河北、山西、北京、河南、甯夏、内蒙古、雲南、西安、南京等地都出台了相關"獨生子女假"的具體規定。
照料時間一般在15天左右,河南規定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少于20天,黑龍江規定獨生子女每年累計20天。
為了更好地保護老年人的權益,四川、黑龍江、甯夏、雲南等地也為非獨生子女提供7-10天的有償照顧。
各省為有償照顧兒童制定了條件,以滿足"老年人住院期間"的條件。其中,四川等省份的規定較為嚴格,要求符合"老人在醫院不能自己照顧"的條件,重慶還規定了"老人病住院治療和需要兩級以上護理"的條件。
福建省作為第一個将有償護理納入其法規的省份,自2017年3月1日起生效。
育兒假
2021年6月6日,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上司小組《關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生效,鼓勵符合條件的地區探索并開展"育兒假"試點。
《江蘇省婦女權益保護條例》第26條規定:"鼓勵男包機關的用人機關安排男子享受不少于五天的聯合育兒假。《甯夏回族自治區婦女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鼓勵用人機關對有子女的夫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零歲到三歲之間,每年給予10天的共同育兒假。《福建省女工勞動保護條例》第14條規定:"鼓勵用人機關在子女不滿三歲期間,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有子女的夫婦每年給予10天育兒假。2020年9月,湖北省鹹甯市出台實施方案:有條件的機關、企事業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獨立探索育兒假的實施情況,嬰幼兒的父母雙方均可申請育兒假,最高年齡為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