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介紹
父母的遺産繼承對我們來說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但在繼承的過程中,我們發現這個過程比我們想象的要複雜得多,證明父母之間的關系隻是最根本的一步,有時甚至獨生子女也可能無法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産。
這些情況雖然有一定的特殊性,但在生活中也經常遇到,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中的混亂,今天就和大家談談四個獨生子女不能全部繼承父母的遺産,順便普及關于繼承的法律知識。
4.獨生子女不能全部繼承父母的遺産
雖然子女從父母的繼承中繼承似乎沒有問題,但父母不僅有義務撫養子女,而且有義務贍養父母(祖父母、祖父和祖父),而且夫妻之間也存在互相支援的義務,是以父母的繼承不能簡單地視為子女的财産。
1. 父母留下遺贈協定,将遺産交給外人
繼承是父母的個人合法财産,是以父母對遺産擁有全部處置權,這就是為什麼法律規定遺囑繼承(遺囑繼承分為遺贈繼承和遺囑繼承)先于合法繼承,是以,如果遺囑留下遺贈協定,将遺産交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那麼即使是獨生子女也隻能繼承遺贈協定中未處置的遺産。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123條,在開始繼承後,應按照法定繼承處理;如果有遺囑,根據遺囑繼承或遺贈;有遺贈、贍養協定的,按照協定約定辦理。
注:遺贈協定與遺囑的不同之處在于,遺贈協定要求遺贈人在知道遺贈後六十天内表示接受或放棄遺贈;
2.父親在祖父母之前去世或母親在祖父去世之前去世
子女不是唯一的一階繼承人,除了子女由繼承人的父母所生,配偶也是一階繼承人,是以如果父親在祖父母之前去世或母親在祖父之前去世,那麼祖父母、祖父作為第一秩序繼承人也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産,而在我國,一般來說,我們的祖父母往往有一個以上的孩子, 這将導緻祖父母、祖父去世後,他們的遺産份額不會消失,相反,它是作為遺産繼承的,這導緻你父母的一部分兄弟姐妹的遺産。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152條,如果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在遺産分割前死亡并且沒有放棄繼承權,繼承人應将遺産繼承給他的繼承人,除非遺囑另有安排。
3.父母一方去世後,另一方再婚
如前所述,一階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父母一方在另一方去世後再婚,您的繼父(母親)可以繼承再婚方的财産作為第一秩序的繼承人,即使他或她沒有生育。
注:再婚的定義是雙方的婚姻,目前我國已不再确定事實婚姻,是以如果雙方以夫妻無證的名義同居,則不屬于婚姻關系。
4. 父母無遺囑去世,子女已婚
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收入"大部分屬于夫妻的共同财産,包括遺産,但有一個前提是父母去世時沒有留下特别的遺囑協定,繼承權由自己的子女繼承,與配偶無關。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财産,應當是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财産:夫妻共同擁有: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财産,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六三條 下列财産為配偶一方的個人财産: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确定的僅屬于一方的财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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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玉東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