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議和讨論
作者:彭勇(中央國立大學曆史文化學院教授)
近年來,明朝衛隊制度的研究成為明清史研究的新熱點,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人們對研究所屬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不再僅僅被了解為一個簡單的軍事組織, 但也負有行政管理的責任。具體而言,學院在很大程度上與地、縣一樣,是一個獨立的管理體系,管理學院内的人口、土地、财政、司法、教育、民政,加上州縣的不同特點,對明清五十多年來社會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是以值得研究的内容極其豐富(見《古城:隐秘的疆域:魏氏研究所與明帝國的制度》,光明日報出版社2012;趙世宇:"明朝警衛室制度與中國社會——社會史透視》,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3期;

深圳市大鵬市平面圖。
毋庸置疑,近年來,學術界對學院的基本屬性,如世襲軍民、軍民并存、不統一等達成共識,但在對院校制度獨立性的認識上,在數量和品質等方面仍存在明顯差異。 這将不可避免地影響對研究所基本屬性及其運作的了解,影響對許多具體問題的判斷。筆者認為,雖然明朝的種類多,分布廣,但作為一種系統的制度設計,衛門的基本屬性應該具有普遍性原則。仁三擁有獨立而完整的管理權,将其視為傳統意義上的管轄區,而不是現代意義上的政治區更為合适。
嘉靖清遠縣志(抄本天一閣藏書)關于大唐獨思與縣志的關系。
魏某隸屬關系的确定與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劃界的明确性無關。
學術界對研究院屬性的了解,主要差別之一是研究所是否具有普遍的"政治區"性質,以及确定其政治區性質的标準是否可以使用,如何使用研究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屯田數量)等名額。 分界是否明确,是否要削減州和縣的名額。有學者遵循傳統曆史地理學的觀點,研究所分為真泰坦、準實土衛二和非實土衛六,認為"海防衛的小場地、防禦區和屯梯地區,都不足以支撐它成為與州、縣行政地理一樣的'機關',基本上不具備'真土'的特點"(李新峰: 明朝政治研究所,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61頁)。在上述觀點上,有學者提出了不同的觀點,因為《明史地理學》用"真土"一詞來保衛研究所,而隻是借用了南朝"真土縣"的概念,把區内沒有州、縣的警衛樓稱為"真土"。用真土和"真土"來分析明代研究所的"政治區"屬性,是對"真土"概念的誤解(傅香林:《實土人田研究所意義分析》,《普賢民意新理論——2016年中國曆史地理學術研讨會論文集》,東北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7年,第400-405頁)。
湖南新天羅金一維家譜。
的确,早在20世紀30年代,譚其琛在《明朝的解釋,都西衛隊制度》中就提出:"安全如此在軍隊的管轄之下,設立都思負責一方的軍事管理,其原有的與地方的分區無關。洪武初或廢除邊境州縣,即由州和縣負責的都西警衛隊;"(長水文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50頁)這句話被後來的人廣泛征求,以證明研究所的政治區屬性。然而,他後來對"非實泰坦"的解釋早已被忽視:"明史地理"将實土分為兩種,非實土,實際所謂實土,是指設立州縣辦事處,沒有真正的土位于州和縣。前者因為沒有州縣,是以叫某守衛、某地,後者是一個州的一個縣叫它的土地,因為它的大部分土地人口也屬于一個州的一個縣。但是,有一小部分土地人口屬于衛生院......它并不是真正的無地。"(于潤成:《明朝總督的遊覽區研究》,天津古代出版社1996年,原書前影印插圖)在這裡,譚先生的解釋已經很清楚了,真地與非真地的差別在于有沒有地方的州和縣,不是有沒有土地和面積的大小,其實明朝的大陸衛生, 海岸警衛隊和内在衛隊(在房子裡),也是屯蘭。
山東省蓬萊古城松松營遺址(明白屋)。本文圖檔由作者提供
如果認為隻有位于福州縣系統"無法"地區的衛生院才能作為行政區劃機關,則不符合明朝警衛房的實際情況。因為雖然邊防警衛一般都被認為具有現代政治區屬性,而且确實獨立管轄有大片領土,但不同警衛之間很難說有明确的分界線,邊防警衛(真正的巨人、看守警衛)之間有明顯的界限,但不如大陸警衛那麼清晰, 海岸警衛隊。正如周振和所說,"古代,由于發展水準低,許多政區沒有明确的邊界,隻有廣闊的範圍"(《中國曆史政治地理學十六講》,中國圖書局,2013年,第29頁)。是以,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劃界是否清晰等現代政治區域的名額,不能直接與古代政治區域相對應。考慮到警衛室類型的複雜性,盡管衛兵已經具備了古代政治區的基本屬性,但将警衛稱為"管轄區"而不是"政治區"更為普遍。在魏氏研究院的管轄範圍内,不僅在明朝威獨立行使其管轄權,甚至到了清朝,一些管轄區内部的制度長期延續,威遠縣在清朝經曆了一個漫長的過程。
研究所管轄權及其在明朝管轄權的主要展現
作為獨立管轄區,魏氏研究所的特點是存在完全獨立或相對獨立的管轄區内管轄權,管轄區内的管轄權與區外的行政制度并行,二是研究所的管轄範圍與其管轄規模沒有直接關系, 與是否獨立、劃界不一定相關。政治區的性質會因為邊界真正的巨人而更加明顯,而内陸和沿海守衛等"非真正的巨人"的管轄範圍則以插花、飛地等形式存在,但他們不能否認其政治區意義的存在。事實上,正是因為該研究所的管轄權與各縣縣相似,才被視為一個并排的獨立系統。
該研究所獨立管理某些領域(屯田)。作為魏國存在的經濟基礎,屯田的獨立性展現在魏國管轄的獨立性上,邊疆真正泰坦領土的獨立性是不言而喻的,無論它們的分布如何分散和錯位,都不會影響屯田的性質和魏國研究所對它的管轄範圍, 即使明朝末期的情況依然如此。在華北,崇裕早年,張肯堂說:"李自力更生,甯山衛隊也有七平方米......不過,李在守衛中,也不能去他的地方。"(《言5卷》《李自力更生》)在中原末期明朝向德國政府(今河南商丘)侯芳淵說:"屯田開國之初,派來了牽強附會、人性很廣。利本維這個名字,降落在其他地方,有數百英裡要走,還有幾千英裡要走。軍事和民用生産,在錯誤的脈絡中。(《華麗的忏悔集》第4卷,《通天的複刻》,作者:斯圖公屯田)。在西南,康熙"九溪衛志範田"有記錄,九溪衛屯田分布廣泛,"衛團不是一個蠤螾,在西裡縣土門隻有一個守護城市,其屯部一個在澄州石門邊界,一個在城州地圖,一個在公安部門,一個在松子邊界,一個在嶽永定, 在武陵邊界..."
雖然是插花分布,但衛縣和周邊都道府縣對管轄的劃分非常明确。嘉靖清遠縣志成池道:"這個縣智也,鶴府志偉也志業?雖然蓋夫威不能在縣裡安放,但建設的都是在清遠地,是以智之。什麼書店?詳于縣志之、縣智荔,随時可供參考,不敢懼其過重和負擔。"萬裡"鼎義縣智田福之"也記錄了魏國與縣的關系近而不統一,"據:屯地與民混,其從來都無法識别,關心同一隻耳朵。在老百姓每塊石頭上配置設定一兩塊糧食,于屯是五塊錢,不丢一半的玉然,他也是嗎?屯宇擁有丁差,行業屬于衛報審查。
明初的屯田配置設定原則是配置設定給大陸的無主土地,而不幹擾原有的土地關系,而整個地塊的配置設定主要在邊境地區。明初,建立警衛室或縣是穩定局勢的前提,大陸許多地方是先設立警衛室,再設立州縣,地方行政權力也由警衛廳管理。如在泸州(今安徽富陽)"(洪武淵年)設立贛州魏,指揮李聖壽。泸州自元季漢咬亂,人多逃亡,城裡空無一人。在諸如路的事業上,越過自己的土地,遂指令赢城修建衛兵,征兵流放,人民開始恢複",即由警衛室臨時民事(明太祖記錄第36卷(下圖),洪武源11月)。在河南省登州,"保護了上千戶在東國統治之前"。明洪武三年生活小鎮傅康賢,懂鄧州事務。六年來,千家萬戶的升遷,特軍事問題(順基《鄧州志》第9卷《創意志志》),同樣是軍政合并管理,軍政官員先行,行政長官的任命在後者。明末時期,由于土地和田地的所有權已經相對固定,中央政府要形成新的警衛室,确實需要調整原來的魏和州、縣管轄權。在四川,明初在叙利亞南魏的屯田配置設定與全國相似,"軍隊所有成員都有野戰地"。創作時,各自屬于玉田,聽從自己的選擇,而守衛則有丁為守衛者,屯田的頭發"(嘉慶宜賓縣智20卷《屯田之》)。但到了新近一年的五守衛之初,武守守數千戶人家,屯田和上千戶所轄下"切"行政區(州縣和警衛院)附近,"到九個絲綢城都相當亂亂,巡遊了曆史上的武樂省士兵定居, 切縣屬山都六鄉,設立軍事辦事處"(光緒《泴州首都》第16卷《明州平》 )。建武壽峪千戶的管轄範圍是:"全省南420裡,東北至漳州緯90裡,東至永甯宣福太平長庭案80裡,西至縣百五十裡,南至雄府鎮靜長法庭案件80裡, 北至長甯縣150英裡...百萬曆年的第一年,伊平山渡,水都怕震,全部歸戶,500多裡"(顧祖軒:《讀輿論史》第70卷《四川五》)。在這裡,獨立管轄權和研究所管轄權的劃厘清晰可見。
由研究所對人口進行獨立管理。明朝實行"配套戶"和"國有化"的人口管理和服務制度,軍、民、匠、竈等家務門類為世襲,其中軍戶的世襲性較為突出。将軍人家的私人黃皮書交給衛隊研究所管理,必要時再編制《鈎軍書》,将福州縣戶籍列入"州縣軍人戶籍",要差別于普通平民戶籍。由于不同的戶籍承擔不同的貧困服務,他們的社會角色并沒有太大的不同,比如軍人案件不打分戶,以保護軍人窮人的世襲輪調;現存極其豐富的明代科學檔案(刻有職稱、銘文、登科記錄等),其中大部分都有明确的戶籍類型,軍人戶籍數量僅次于平民戶籍。此外,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影印出版的《中國明代檔案》展示了大量明代世襲軍官團的官方檔案,從中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對戶籍管理的高層次,軍人住戶具有高度的獨立性,以及軍人家庭的周邊管理造成了一系列社會問題。
研究所經濟管轄權的獨立性。魏西屯的土地的官方性質直到明朝滅亡才改變,雖然軍事和軍事土地或私人交易在明朝後期更為普遍,但買賣雙方沒有法律程式。雖然微威的倉儲管理權在明初期移交給了附近的福州縣托管,但衛滄服務衛士的功能定位并沒有發生重大變化。明朝末年,中央政府仍明确規定:"魏的省,則文部書記;在直中,那麼文中政府,一切應征集資金和糧食,全部用于調劑監管"(畢子嚴:《杜子思文》第10卷《阜風陽魏團糧食要責備政府疏浚"),這裡說是"為調監"。當然,由于軍政兩大制度和行政管理互不統一,經濟聯系不時發生,勢必被扯掉,軍民經濟糾紛司空見慣。例如,甯山魏位于直隸北部,屯田分散,管理權也曾多次調整,"直隸甯山魏位于山西澤州,其軍事盈餘位于河南屯,請您仍利到河南官屯官帶管,舊納粹糧食是賈,滑縣,為了釋放"(明賢紀錄片第270卷, 進入9月21日新圍)。由此可見,在研究所和縣的不同制度之間,州縣滲透警衛室财政的作用隻是"皮帶管理"。
研究所司法權的獨立性。警衛室系統明年初有獨立的司法機構,在中央,五軍在破門部的監督下,為五軍,專門為五軍監獄。随着五位軍事總督的實際權力下降,官員們在制定檔案時被解雇。在地方,警衛院的司法權由來已久,每個警衛都有一個專門負責監獄的部門,并由一名永久的世襲軍官作為鎮看守官,負責處理警衛院内的司法程式。如果發生軍民糾紛,兩種制度要協商處理,特别是當軍隊侵犯人民利益時,不能交由州、縣審理,經中央準許後,再委托專案法官處理(見張金奎: "明朝衛隊軍事家庭研究所",《行書局2007》,第181-200頁)。到明年年中,随着三省和地方權力的檢查,總督的派遣,以及官員制度的全面建立,衛隊的司法權與州縣逐漸合并,但主要是自上而下調整監護人的司法權, 守護者與縣之間的平行局面尚未被打破,州和縣必須被授權處理衛隊的司法事務。明代中後期,随着大陸警衛室與周邊縣社會交往的不斷深化,基層社會秩序的維護和管理出現在中、高度一體化的地方,這是兩大管理體制長期并行性的新變化(黃忠信:《明代中後期浙江海岸'軍事地圖'的第一次探索》, 《曆史檔案》2013年第1期)。比如明末期知縣張肯堂,在審理涉及研究所的案件時,仍然需要有相應的授權或任命來處理,軍民法律地位的差異還沒有完全消失。
研究所對行政事務的獨立處理。在古代,手表是政府為表彰人民在引領社會氛圍中所做貢獻而給予的獎勵,經過各行政部門逐漸審查,最後報中央準許,行政程式複雜。該研究所具有行政職能,并在這一"民政"類别中發揮獨立作用。在邊境地區的真泰坦,如遼東地區的桌子,都是由衛隊的官方報告完成的,嘉靖"遼東志"有多個桌子,都有"守衛其事務,看門"的記錄(第6卷"人物志振力")。在大陸醫保中,負責記錄表的主任并不少見,如吳平偉(明屬于河南都市,統治今安徽泸州)右副金元妻子陸石,"23歲,丈夫去世了。喪親之痛遵循原則,勤儉節約地表演,守節不沾污污。景泰五年,這唯、桌門"(成華《忠都志》第5卷《貞潔》)。在廣東,嘉靖《南雄府志振力傳》記載了南雄千家李春的妻子葉"六十多年"的故事。十面軍旗論其事務,核實三次,不瞎表"(嘉靖《南雄福志》卷下卷《江振利》)。到了明朝中後期,守衛院的儒家官員,以及巡邏、巡邏等官員也參加了警衛室内的保安服務。
明朝存在了270多年,随着時代的發展,規定明朝初期到中後期有了新的變化,軍政和國縣民政兩大制度也從彼此獨立運作,到出現統一的聲音和标志, 這方面從中央派出巡邏隊、省長和軍官,他們的權力可以與軍、民兩權相結合;當然,直到明朝末年,民政才取代軍隊,軍事制度的管轄權和管轄權仍然居多。
綜上所述,明代因為軍、民治理制度并存,各有自己的組織結構,各有自己的管轄,形成獨立的管轄。在非省級縣的邊境地區,該研究所具有高度的獨立管轄權。在内陸警衛室、沿海警衛隊和福州縣交界的地區,實際上已經形成了軍政共存的"自然環境",如包括河南省行政廳和河南都市廳在内的"河南自然環境",山西省的"自然環境"包括山西省行政管理廳的區域, 山西都市和山西都市分部。明代魏書院和石福州縣一樣,具有"地理機關"的性質,但是,石福州縣是典型的傳統政治區,魏氏學院具有行政區劃的"必要條件"。值得注意的是,我們不能用現代行政區劃的概念或名額來衡量研究所的管理制度,因為它是中國古代邊疆管理中具有明顯靈活性、過渡性或靈活性的管理形式。鑒于明朝邊防的性質比較強,而大陸守衛也具有獨立的管轄權,無法用現代政區的标準來衡量,是以可以稱之為"地理機關",而從整體上嚴格表達明朝守衛的管轄屬性, 表示地域機關的警衛是"管轄"而不是"政治區"更合适。
(本文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明代縣軍戶系統設計與群體身份變化研究"(18BZS065)總體項目階段成果)
光明日報(第14版,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