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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卫所的辖区属性及其管理权

争议和讨论

作者:彭勇(中央国立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近年来,明朝卫队制度的研究成为明清史研究的新热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对研究所属性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不再仅仅被理解为一个简单的军事组织, 但也负有行政管理的责任。具体而言,学院在很大程度上与地、县一样,是一个独立的管理体系,管理学院内的人口、土地、财政、司法、教育、民政,加上州县的不同特点,对明清五十多年来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所以值得研究的内容极其丰富(见《古城:隐秘的疆域:魏氏研究所与明帝国的制度》,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赵世宇:"明朝警卫室制度与中国社会——社会史透视》,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明代卫所的辖区属性及其管理权

深圳市大鹏市平面图。

毋庸置疑,近年来,学术界对学院的基本属性,如世袭军民、军民并存、不统一等达成共识,但在对院校制度独立性的认识上,在数量和质量等方面仍存在明显差异。 这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对研究所基本属性及其运作的理解,影响对许多具体问题的判断。笔者认为,虽然明朝的种类多,分布广,但作为一种系统的制度设计,卫门的基本属性应该具有普遍性原则。仁三拥有独立而完整的管理权,将其视为传统意义上的管辖区,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政治区更为合适。

明代卫所的辖区属性及其管理权

嘉靖清远县志(抄本天一阁藏书)关于大唐独思与县志的关系。

魏某隶属关系的确定与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划界的明确性无关。

学术界对研究院属性的理解,主要区别之一是研究所是否具有普遍的"政治区"性质,以及确定其政治区性质的标准是否可以使用,如何使用研究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屯田数量)等指标。 分界是否明确,是否要削减州和县的指标。有学者遵循传统历史地理学的观点,研究所分为真泰坦、准实土卫二和非实土卫六,认为"海防卫的小场地、防御区和屯梯地区,都不足以支撑它成为与州、县行政地理一样的'单位',基本上不具备'真土'的特点"(李新峰: 明朝政治研究所,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61页)。在上述观点上,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因为《明史地理学》用"真土"一词来保卫研究所,而只是借用了南朝"真土县"的概念,把区内没有州、县的警卫楼称为"真土"。用真土和"真土"来分析明代研究所的"政治区"属性,是对"真土"概念的误解(傅香林:《实土人田研究所意义分析》,《普贤民意新理论——2016年中国历史地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7年,第400-405页)。

明代卫所的辖区属性及其管理权

湖南新天罗金一维家谱。

的确,早在20世纪30年代,谭其琛在《明朝的解释,都西卫队制度》中就提出:"安全如此在军队的管辖之下,设立都思负责一方的军事管理,其原有的与地方的分区无关。洪武初或废除边境州县,即由州和县负责的都西警卫队;"(长水文集,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50页)这句话被后来的人广泛征求,以证明研究所的政治区属性。然而,他后来对"非实泰坦"的解释早已被忽视:"明史地理"将实土分为两种,非实土,实际所谓实土,是指设立州县办事处,没有真正的土位于州和县。前者因为没有州县,所以叫某守卫、某地,后者是一个州的一个县叫它的土地,因为它的大部分土地人口也属于一个州的一个县。但是,有一小部分土地人口属于卫生院......它并不是真正的无地。"(于润成:《明朝总督的游览区研究》,天津古代出版社1996年,原书前影印插图)在这里,谭先生的解释已经很清楚了,真地与非真地的区别在于有没有地方的州和县,不是有没有土地和面积的大小,其实明朝的大陆卫生, 海岸警卫队和内在卫队(在房子里),也是屯兰。

明代卫所的辖区属性及其管理权

山东省蓬莱古城松松营遗址(明白屋)。本文图片由作者提供

如果认为只有位于福州县系统"无法"地区的卫生院才能作为行政区划单位,则不符合明朝警卫房的实际情况。因为虽然边防警卫一般都被认为具有现代政治区属性,而且确实独立管辖有大片领土,但不同警卫之间很难说有明确的分界线,边防警卫(真正的巨人、看守警卫)之间有明显的界限,但不如大陆警卫那么清晰, 海岸警卫队。正如周振和所说,"古代,由于发展水平低,许多政区没有明确的边界,只有广阔的范围"(《中国历史政治地理学十六讲》,中国图书局,2013年,第29页)。因此,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划界是否清晰等现代政治区域的指标,不能直接与古代政治区域相对应。考虑到警卫室类型的复杂性,尽管卫兵已经具备了古代政治区的基本属性,但将警卫称为"管辖区"而不是"政治区"更为普遍。在魏氏研究院的管辖范围内,不仅在明朝威独立行使其管辖权,甚至到了清朝,一些管辖区内部的制度长期延续,威远县在清朝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研究所管辖权及其在明朝管辖权的主要体现

作为独立管辖区,魏氏研究所的特点是存在完全独立或相对独立的管辖区内管辖权,管辖区内的管辖权与区外的行政制度并行,二是研究所的管辖范围与其管辖规模没有直接关系, 与是否独立、划界不一定相关。政治区的性质会因为边界真正的巨人而更加明显,而内陆和沿海守卫等"非真正的巨人"的管辖范围则以插花、飞地等形式存在,但他们不能否认其政治区意义的存在。事实上,正是因为该研究所的管辖权与各县县相似,才被视为一个并排的独立系统。

该研究所独立管理某些领域(屯田)。作为魏国存在的经济基础,屯田的独立性体现在魏国管辖的独立性上,边疆真正泰坦领土的独立性是不言而喻的,无论它们的分布如何分散和错位,都不会影响屯田的性质和魏国研究所对它的管辖范围, 即使明朝末期的情况依然如此。在华北,崇裕早年,张肯堂说:"李自力更生,宁山卫队也有七平方米......不过,李在守卫中,也不能去他的地方。"(《言5卷》《李自力更生》)在中原末期明朝向德国政府(今河南商丘)侯芳渊说:"屯田开国之初,派来了牵强附会、人性很广。利本维这个名字,降落在其他地方,有数百英里要走,还有几千英里要走。军事和民用生产,在错误的脉络中。(《华丽的忏悔集》第4卷,《通天的复刻》,作者:斯图公屯田)。在西南,康熙"九溪卫志范田"有记录,九溪卫屯田分布广泛,"卫团不是一个蠤螾,在西里县土门只有一个守护城市,其屯部一个在澄州石门边界,一个在城州地图,一个在公安部门,一个在松子边界,一个在岳永定, 在武陵边界..."

虽然是插花分布,但卫县和周边都道府县对管辖的划分非常明确。嘉靖清远县志成池道:"这个县智也,鹤府志伟也志业?虽然盖夫威不能在县里安放,但建设的都是在清远地,所以智之。什么书店?详于县志之、县智荔,随时可供参考,不敢惧其过重和负担。"万里"鼎义县智田福之"也记录了魏国与县的关系近而不统一,"据:屯地与民混,其从来都无法识别,关心同一只耳朵。在老百姓每块石头上分配一两块粮食,于屯是五块钱,不丢一半的玉然,他也是吗?屯宇拥有丁差,行业属于卫报审查。

明初的屯田分配原则是分配给大陆的无主土地,而不干扰原有的土地关系,而整个地块的分配主要在边境地区。明初,建立警卫室或县是稳定局势的前提,大陆许多地方是先设立警卫室,再设立州县,地方行政权力也由警卫厅管理。如在泸州(今安徽富阳)"(洪武渊年)设立赣州魏,指挥李圣寿。泸州自元季汉咬乱,人多逃亡,城里空无一人。在诸如路的事业上,越过自己的土地,遂命令赢城修建卫兵,征兵流放,人民开始恢复",即由警卫室临时民事(明太祖记录第36卷(下图),洪武源11月)。在河南省登州,"保护了上千户在东国统治之前"。明洪武三年生活小镇傅康贤,懂邓州事务。六年来,千家万户的升迁,特军事问题(顺基《邓州志》第9卷《创意志志》),同样是军政合并管理,军政官员先行,行政长官的任命在后者。明末时期,由于土地和田地的所有权已经相对固定,中央政府要形成新的警卫室,确实需要调整原来的魏和州、县管辖权。在四川,明初在叙利亚南魏的屯田分配与全国相似,"军队所有成员都有野战地"。创作时,各自属于玉田,听从自己的选择,而守卫则有丁为守卫者,屯田的头发"(嘉庆宜宾县智20卷《屯田之》)。但到了新近一年的五守卫之初,武守守数千户人家,屯田和上千户所辖下"切"行政区(州县和警卫院)附近,"到九个丝绸城都相当乱乱,巡游了历史上的武乐省士兵定居, 切县属山都六乡,设立军事办事处"(光绪《泴州首都》第16卷《明州平》 )。建武寿峪千户的管辖范围是:"全省南420里,东北至漳州纬90里,东至永宁宣福太平长庭案80里,西至县百五十里,南至雄府镇静长法庭案件80里, 北至长宁县150英里...百万历年的第一年,伊平山渡,水都怕震,全部归户,500多里"(顾祖轩:《读舆论史》第70卷《四川五》)。在这里,独立管辖权和研究所管辖权的划分清晰可见。

由研究所对人口进行独立管理。明朝实行"配套户"和"国有化"的人口管理和服务制度,军、民、匠、灶等家务门类为世袭,其中军户的世袭性较为突出。将军人家的私人黄皮书交给卫队研究所管理,必要时再编制《钩军书》,将福州县户籍列入"州县军人户籍",要区别于普通平民户籍。由于不同的户籍承担不同的贫困服务,他们的社会角色并没有太大的不同,比如军人案件不打分户,以保护军人穷人的世袭轮调;现存极其丰富的明代科学档案(刻有职称、铭文、登科记录等),其中大部分都有明确的户籍类型,军人户籍数量仅次于平民户籍。此外,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影印出版的《中国明代档案》展示了大量明代世袭军官团的官方档案,从中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对户籍管理的高层次,军人住户具有高度的独立性,以及军人家庭的周边管理造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研究所经济管辖权的独立性。魏西屯的土地的官方性质直到明朝灭亡才改变,虽然军事和军事土地或私人交易在明朝后期更为普遍,但买卖双方没有法律程序。虽然微威的仓储管理权在明初期移交给了附近的福州县托管,但卫沧服务卫士的功能定位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明朝末年,中央政府仍明确规定:"魏的省,则文部书记;在直中,那么文中政府,一切应征集资金和粮食,全部用于调剂监管"(毕子严:《杜子思文》第10卷《阜风阳魏团粮食要责备政府疏浚"),这里说是"为调监"。当然,由于军政两大制度和行政管理互不统一,经济联系不时发生,势必被扯掉,军民经济纠纷司空见惯。例如,宁山魏位于直隶北部,屯田分散,管理权也曾多次调整,"直隶宁山魏位于山西泽州,其军事盈余位于河南屯,请您仍利到河南官屯官带管,旧纳粹粮食是贾,滑县,为了释放"(明贤纪录片第270卷, 进入9月21日新围)。由此可见,在研究所和县的不同制度之间,州县渗透警卫室财政的作用只是"皮带管理"。

研究所司法权的独立性。警卫室系统明年初有独立的司法机构,在中央,五军在破门部的监督下,为五军,专门为五军监狱。随着五位军事总督的实际权力下降,官员们在制定文件时被解雇。在地方,警卫院的司法权由来已久,每个警卫都有一个专门负责监狱的部门,并由一名永久的世袭军官作为镇看守官,负责处理警卫院内的司法程序。如果发生军民纠纷,两种制度要协商处理,特别是当军队侵犯人民利益时,不能交由州、县审理,经中央批准后,再委托专案法官处理(见张金奎: "明朝卫队军事家庭研究所",《行书局2007》,第181-200页)。到明年年中,随着三省和地方权力的检查,总督的派遣,以及官员制度的全面建立,卫队的司法权与州县逐渐合并,但主要是自上而下调整监护人的司法权, 守护者与县之间的平行局面尚未被打破,州和县必须被授权处理卫队的司法事务。明代中后期,随着大陆警卫室与周边县社会交往的不断深化,基层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出现在中、高度一体化的地方,这是两大管理体制长期并行性的新变化(黄忠信:《明代中后期浙江海岸'军事地图'的第一次探索》, 《历史档案》2013年第1期)。比如明末期知县张肯堂,在审理涉及研究所的案件时,仍然需要有相应的授权或任命来处理,军民法律地位的差异还没有完全消失。

研究所对行政事务的独立处理。在古代,手表是政府为表彰人民在引领社会氛围中所做贡献而给予的奖励,经过各行政部门逐步审查,最后报中央批准,行政程序复杂。该研究所具有行政职能,并在这一"民政"类别中发挥独立作用。在边境地区的真泰坦,如辽东地区的桌子,都是由卫队的官方报告完成的,嘉靖"辽东志"有多个桌子,都有"守卫其事务,看门"的记录(第6卷"人物志振力")。在大陆医保中,负责记录表的主任并不少见,如吴平伟(明属于河南都市,统治今安徽泸州)右副金元妻子陆石,"23岁,丈夫去世了。丧亲之痛遵循原则,勤俭节约地表演,守节不沾污污。景泰五年,这唯、桌门"(成华《忠都志》第5卷《贞洁》)。在广东,嘉靖《南雄府志振力传》记载了南雄千家李春的妻子叶"六十多年"的故事。十面军旗论其事务,核实三次,不瞎表"(嘉靖《南雄福志》卷下卷《江振利》)。到了明朝中后期,守卫院的儒家官员,以及巡逻、巡逻等官员也参加了警卫室内的保安服务。

明朝存在了270多年,随着时代的发展,规定明朝初期到中后期有了新的变化,军政和国县民政两大制度也从彼此独立运作,到出现统一的声音和标志, 这方面从中央派出巡逻队、省长和军官,他们的权力可以与军、民两权相结合;当然,直到明朝末年,民政才取代军队,军事制度的管辖权和管辖权仍然居多。

综上所述,明代因为军、民治理制度并存,各有自己的组织结构,各有自己的管辖,形成独立的管辖。在非省级县的边境地区,该研究所具有高度的独立管辖权。在内陆警卫室、沿海警卫队和福州县交界的地区,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军政共存的"自然环境",如包括河南省行政厅和河南都市厅在内的"河南自然环境",山西省的"自然环境"包括山西省行政管理厅的区域, 山西都市和山西都市分部。明代魏书院和石福州县一样,具有"地理单位"的性质,但是,石福州县是典型的传统政治区,魏氏学院具有行政区划的"必要条件"。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不能用现代行政区划的概念或指标来衡量研究所的管理制度,因为它是中国古代边疆管理中具有明显灵活性、过渡性或灵活性的管理形式。鉴于明朝边防的性质比较强,而大陆守卫也具有独立的管辖权,无法用现代政区的标准来衡量,因此可以称之为"地理单位",而从整体上严格表达明朝守卫的管辖属性, 表示地域单位的警卫是"管辖"而不是"政治区"更合适。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明代县军户系统设计与群体身份变化研究"(18BZS065)总体项目阶段成果)

光明日报(第14版,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