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北京奧運贊助市場的規則主要包括北京2008年奧運贊助計劃、奧運供應商計劃、奧運特許經營計劃、奧運郵票和紀念币計劃。
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計劃
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計劃是最全面的套餐,産品類别廣泛,營銷期長達5年。贊助商有權使用2008年奧運會、中國奧委會和中國奧委會的品牌進行市場開發。
1. 贊助商通路規則
(1)資格因素。贊助企業必須是實力雄厚的企業,是行業的龍頭企業;
(2)保護因素。為成功舉辦奧運會提供充足、先進、可靠的産品、技術或服務。
(3) 報價因素。企業報告的贊助價格是選擇贊助公司時最重要的考慮因素之一。
(4)品牌因素。企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和企業信譽,企業的品牌和形象與奧運理想和北京奧運會理念相輔相成,産品符合環保标準。
(5)促銷因素。公司投入足夠的資金等精力進行營銷和廣告宣傳,充分利用奧運平台進行營銷,同時推廣和推廣北京2008年奧運會。
2. 贊助産品類别選擇規則
為了友善潛在贊助商了解贊助類别,北京奧組委明确排除了産品類别,包括:非酒精飲料、靜态成像産品和服務、無線通信系統和裝置、快餐飲料零售服務、音像裝置、銀行卡支付系統、計時計分系統、保險、計算機及其配套裝置、 桌面列印機,資訊技術系統解決方案,發電/照明/安全/水處理系統和塑膠制品,銀行服務,固定通信服務,潤滑油和石化産品,原油和天然氣,移動通信服務,汽車,個人護理和醫療用品,航空客運,物流和快遞服務,白色家電,啤酒,網際網路内容服務,乳制品,礦産資源,運動服裝, 非運動服裝紡織品,旅遊服務,貨運代理和清關服務,形象設計服務,籃球/手球/田徑運動器材,票務服務,香煙,烈酒等。
3. 奧運贊助義務
(1)遵守《奧林匹克憲章》,遵循奧林匹克理想和北京2008年奧林匹克"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類奧運"理念。
(2)推動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提升北京2008年奧運會和中國奧委會在國内外的形象和品牌知名度。
(3)確定2008年北京奧運會獲得充足穩定的組織資金和可靠的技術和服務支援。
(4)為中外企業提供獨特的奧營運銷平台,鼓勵中國企業廣泛參與,通過奧營運銷提升企業形象和産品品牌。
(5)為贊助商提供優質的服務,使他們獲得充分的投資回報,幫助贊助商與中國奧林匹克運動建立長期合作夥伴關系。
4. 奧運贊助商準入等級
對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贊助包括國際和國内兩個方面:國際奧委會第六階段全球夥伴關系計劃支援整個國際奧林匹克運動,包括北京奧運會。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計劃支援主辦國主辦2008年奧運會。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計劃由三個級别組成:北京2008年奧運會合作夥伴,北京2008年奧運會贊助商,北京2008年奧運會供應商(獨家供應商/供應商)。每個級别都設定了贊助的基準價格。在同一水準上,不同類别的基準價格也會有所不同,以反映不同行業之間的差異。在銷售過程中,将向潛在贊助商解釋具體價格點。北京奧組委各級贊助商将為全國奧運動的發展做出貢獻,通過技術、産品和服務贊助支援北京奧組委的組織,支援2008年奧運會,支援中國奧委會和中國奧運代表團。不同級别的贊助商擁有不同的營銷權。贊助商擁有東道國地理範圍内市場開發的專有權(包括共同專有權)。
5.奧運贊助商權益
2008年北京奧運贊助公司直接向北京奧組委、中國奧委會和中國奧委會代表團提供強有力的資金和實物支援。作為回報,贊助公司将享受相應的利益。根據他們對奧林匹克運動和北京奧運會的貢獻價值,合作夥伴、贊助商和供應商将獲得不同的回報。這些包括:使用北京奧組委和/或中國奧委會的标志和标題進行廣告和營銷活動,特定産品/服務類别的專有權,獲得奧運接待權,包括奧運會期間的住宿,檔案,開幕式和閉幕式以及奧運會門票,使用贊助商接待中心, 奧運期間電視廣告和戶外廣告優先購置權,優先選擇贊助的文化活動和火炬接力,參加北京奧組委組織的贊助研讨會 北京奧組委實施贊助商識别計劃和感謝活動,北京奧組委實施隐性市場防範計劃,保護權利和 贊助商的利益。
6. 贊助銷售規則
(1)銷售方式。堅持"公開、透明、公平"的原則,根據行業不同情況采取以下不同的銷售方式,包括:公開銷售:釋出銷售通知或公開征求企業贊助意向。定向銷售:向有技術條件的公司發送邀請函,以尋求贊助。案例銷售:直接與企業技術條件洽談銷售。
(2)銷售步驟。銷售主要采取以下步驟:北京奧組委向企業征集資訊或征求贊助意向,企業送出主辦意向書,北京奧組委評估機構進行企業資格評估,北京奧組委銷售機構和企業洽談贊助方案,企業送出正式贊助方案, 北京奧組委評估機構提出贊助商候選人,北京奧組委确定贊助商,報國際奧委會準許。
二、供應商計劃
北京2008年奧運會供應商具體是指北京奧組委三級贊助商,分為獨家供應商和普通供應商。獨家供應商意味着同一優惠類别中隻有一家供應商,并擁有獨家營銷權。普通供應商是指在同一産品/服務類别中可以擁有兩個以上共享營銷權利的企業。
1. 北京奧運會供應商市場準入規則
(1)遵守《奧林匹克憲章》,遵循奧林匹克理想和北京2008年奧運會"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類奧運"理念;
(2)促進奧林匹克運動的發展,促進和提升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品牌形象;
(3)為北京2008年奧運會籌集組織資金,獲得必要的材料、技術和服務;
(4)為中外企業提供獨特的奧營運銷平台,鼓勵中國企業廣泛參與,通過奧營運銷提升企業形象和産品品牌;
(5)為保薦企業提供優質服務和充足的投資回報。
2. 北京奧運供應商收集規則
供應商收集方法以有針對性的收集和案例收集為主。定向征集程式是指招攬行業内有多個有明确贊助意向的企業時,北京奧組委采用的征集程式,案件征集程式是指招攬行業内隻有一家企業表示有意向時北京奧組委采用的征集程式。
(1)有針對性的招标程式。在企業表示有意贊助後,北京奧組委向應征者發出《請求函》和《贊助協定》,企業按照《招聘信》的要求制作贊助方案,并在規定日期内向北京奧組委送出贊助方案, 北京奧組委對企業送出的贊助提案進行評審并确定候選企業,北京奧組委與候選企業就《贊助協定》進行談判并簽署。
(二)案件收集程式。在企業明确表示贊助意向并送出相關企業資質檔案後,北京奧組委在通過企業資質評定合格後,應當與企業協商并簽署《贊助協定》。在實踐中,上述程式可能會相應地增加或減少。
三、奧運特許權計劃
奧組委授權的特許經營是指經奧組委授權生産或銷售具有奧組委标志、吉祥物等具有奧運知識産權的産品的合格企業。為了享有這一權利,特許公司将通過向奧林匹克組織委員會支付一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來為奧林匹克運動會做出貢獻。奧運授權計劃旨在推廣奧運理念和奧運品牌,為公衆提供奧運參賽機會,激發奧運熱情。以往傳統授權産品有紀念郵票、T恤、棒球帽等具有慶祝和紀念意義的産品。如今的特許經營方案已經發展成為一個設計統一、品種豐富、品質過硬的商品方案,更好地提升和提升奧運會的整體形象。
1. 奧林匹克特許權計劃的規則
廣泛傳播奧林匹克精神,樹立北京奧運會和中國奧委會的品牌形象,大力弘揚中國文化,弘揚北京特色,努力為優秀的中國企業參與奧運市場的發展提供機會,積極推廣"中國制造"的高品質産品,打造"中國制造——高品質"的品牌理念, 并最大限度地為北京奧運會籌集資金。
2. 特許公司的經營規則
北京奧運專營計劃将繼續推廣和推廣奧運品牌,同時加入中國元素、北京特色,塑造獨具特色的北京奧運品牌。在确定授權産品的類别和品種時,将緊密圍繞上述品牌内涵。整個計劃将圍繞品牌經營理念,設計管理授權産品,采取細分市場營銷政策,開發不同層次的高、中、低端産品,以針對不同的目标群體。整個計劃由兩部分組成:國家計劃和國際計劃。國内規劃始于2003年下半年。國際規劃始于2004年雅典奧運會之後。
3. 接觸特許公司的規則
(1)通過市場調研、資質考核、實地考察等方式選擇特許企業。檢驗的重點包括資金實力、生産能力、品質管理、設計能力、環保标準、防僞措施、營銷政策、銷售管道、物流管理、售後服務等。
(2) 特許公司應當具備按時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的相應财政能力。
(3)采用分階段承包模式。合同期滿後,應重新評估加盟商的生産經營情況,決定是否續簽合同。
(4)将收取特許權使用費,并收取入場費和最低存款給每個特許公司。報名費不能從版稅中扣除,最低保證金可以從版稅中扣除。
四、北京奧運會郵票、紀念币方案
1. 北京奧運會紀念郵票計劃
北京奧運會紀念郵票計劃由三個具體項目組成:一般郵票項目、個性化郵票項目和郵政項目。主題主要是體育(包括奧林匹克運動,國際奧委會形象,組委會形象,中國奧委會形象,奧運會,火炬接力,開幕式和閉幕式等),文化(主要包括中國傳統文化,傳統文化和北京文化景觀)和比賽場地。總的計劃是從2003年底開始,時限為五年。
2. 北京奧運會紀念币計劃
北京奧運會紀念币計劃由兩部分組成,紀念币和流通貨币,有體育(奧會、國際奧委會形象、組委會形象、中國奧委會形象、奧運會、火炬接力、開幕式和閉幕式等)、文化(中國傳統文化、北京傳統文化和文化景觀)、比賽場地等。紀念币項目以金、銀等貴金屬币為主,流通币物品以銅币、鎳币、紙币等為主。紀念币計劃也始于2003年底,并于2008年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