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奸情背後,令人膽寒

本文參考曆史資料結合個人觀點進行撰寫,文末已标注相關文獻來源。

(蠻橫無禮 趙工頭)

元朝延祐初年,臨安城裡有一處制作木材的工廠。

工廠裡有一群木匠,負責幹活,另有一位工頭,負責管理。

工頭姓趙,我們叫他趙工頭,趙工頭脾氣不好,和這幫木匠時常有摩擦,木匠裡更有一個姓錢的,我們叫他錢木匠,和趙工頭就一直不對付。

趙工頭說話難聽,時常辱罵手下這些木匠們,錢木匠不愛聽,有幾次還和趙工頭争執起來,倆人是越吵越兇,越吵越厲害,差點沒動上手,幸好叫一幫工友給攔下了。

工友們就勸錢木匠,說咱們這天生就是命賤的苦人,怎麼跟人家工頭鬥?再也說鬥不過啊,何況凡事皆因強出頭,你倆不過是口角之争,實在犯不上要動手啊,再弄個你死我活的,那太不值當了。

是以,這些工友們各自湊了些錢,到街面上買了些酒肉,然後拉着錢木匠到趙工頭的家裡去賠罪,要把倆人的關系在飯桌上給說和開了。

趙工頭呢,這人雖然嘴上無德,但是本質上不壞,這伸手不打笑臉人,一幫木匠們都親自登門了,這個拎着一塊肉,那個揣着倆雞蛋的,你能把人家給攆走麼?你不能啊對不對。

是以,趙工頭是把錢木匠等人迎進門來,熱情招待,還讓妻子炒了倆菜,一幫人又沽了些粗酒,吃吃喝喝,關系就近了,沖突也沒了,錢木匠和趙工頭也就和解了。

這天晚上,大家是喝了不少,基本上都喝醉了,而且喝的很晚,到後半夜才陸陸續續的離開趙工頭家。

錢木匠呢,走的最晚,大家都走了,他還沒走,拉着趙工頭又寒暄了好幾句,他這才開始往家走。

說到底都是打工仔,誰有毛病都改改,好好處呗是不是。

其中,這錢木匠喝的最多,他臉色酡紅,眼神迷離,腳步踉跄,看東西早已是天旋地轉,好不容易傳回家中,叩開房門,也顧不上去聽妻子的責罵,他是衣服也不脫,倒頭就睡。

她妻子孫氏,看到丈夫出去喝酒喝到大半夜,回來又形同醉鬼,她非常的生氣,丈夫睡了,她可不睡,她是倚門叫罵,罵丈夫不争氣,罵丈夫不賺錢,罵丈夫沒出息,也罵自己,罵自己當年有眼無珠,嫁錯了人。

(謀殺親夫 孫氏)

我們知道,這喜歡罵人的人,往往希望别人跟她對罵,你來一句,她來十句,你來一句,她再來十句,那樣罵的會非常爽快,非常酣暢淋漓,在這個過程中,還能把負面情緒給釋放出來。

但是,丈夫喝的太多,早已爛醉如泥,鼾聲如雷了,在床上是呼呼大睡,壓根就聽不到妻子的叫罵。

孫氏罵兩句沒人應,罵兩句又沒人應,她這火沒撒出去,反而是越來越生氣。

就在叫罵之間,孫氏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她突然抄起一柄快刀,奔着丈夫的心口窩就捅了進去。

可憐這錢木匠啊,死的無聲無息,一句都沒哼出來,他都不知道怎麼回事兒呢,小命就交待了。

您說,妻子孫氏,這算是憤怒之下的激情殺人麼?表面上看起來是這樣,可實際上不是,因為他這個妻子啊,生性狂悖淫亂,且不守婦道,背叛了家庭,她早就在外頭有人,有了奸夫,這陣子正商量着怎麼謀害親夫,殺了錢木匠,然後堂堂正正的和奸夫過日子呢。

是以,她不是激情殺人,而是正好趕上今天這個事情,又氣又怒的這個情緒,激起了她心中的惡念,她幹脆順勢而為,對丈夫痛下殺手。

是以,這不是激情殺人,而是蓄意殺人,故意殺人,那簡直是壞透了。

把丈夫殺了還不算,孫氏還在當晚使用斧子,鋸子,鑿子等工具,将丈夫殘忍分屍,并将屍塊藏到了土炕下。

大活人人間蒸發,那早晚會事發,衙門到時候要是調查起來,最先懷疑的就是同床共枕的自己,那孫氏一尋思,索性,自己把這屎盆子啊,扣在别人的頭上。

第二天天還沒亮,蒙蒙亮的時候,孫氏就跑到趙工頭的家裡開始鬧上了,她嘴裡振振有詞,說我丈夫昨天一晚上沒回家,他素來和你不睦,一定是你把他給殺了。

孫氏上門要人,這可把趙工頭給害苦了,您就說昨天晚上吧,大家聚在一起喝酒,那互相之間都可以作證,可偏偏其它木匠們走的早,非是這個錢木匠,單獨和自己說了幾句話,他走的最晚,這就出現了倆人單獨相處的時間,加上倆人幾天前還鬧沖突,吵的挺兇,都要動手了,那是不是你趙工頭假意和好,實際上還是暗藏禍心,等到人都走了,你把人家錢木匠給留住,然後殺之後快呢?

這麼一整,趙工頭就有了重大作案嫌疑,孫氏就抓住這一點,把趙工頭告上了衙門,衙門當時把趙工頭逮捕問罪,說是問罪,那自然免不了嚴刑拷打,趙工頭熬不住打,隻好含冤認罪,承認人是自己殺的。

當然了,這光是趙工頭認罪了,那不行,審理案件,判決案件,那是要講究證據的,衙門就問,說你既然殺人,屍體你弄哪兒去了?

(當堂問案 官吏)

天老爺,趙工頭哪兒知道屍體在哪兒?可他也不能說不知道,這人是你殺的,你不知道屍體在哪兒,你不是調戲官府,你拒不交代麼?

是以,趙工頭隻好随便搪塞,說自己把屍體扔到了城外的一條壕溝裡。

趙工頭說完,尋找屍體的事情,就落到了衙門裡的兩個捕快的身上。

一個捕快姓李,一個捕快姓周。

這倆捕快啊,以為是公事公辦,到了城外壕溝,把屍體弄回來就算完事兒,可是他們一連幾天,翻來覆去的找,掘地三尺的找,别說一條小壕溝了,杭州城外都讓他們給翻了個底朝天,卻連個屍體的影子也沒見到。

這杭州城啊,司法部門是很多的,案子是衙門經辦,可是盯着這案子的人,那不少,刑部要過問,兆尹要過問,禦史也要過問,上頭催的很緊,要衙門趕緊結案,可衙門又何嘗不想結案呢?不是不想結,而是結不了,因為最關鍵的證據一直找不到。

上頭催衙門,衙門就催捕快,衙門不僅催捕快,衙門還打捕快呢,這李捕快和周捕快算是倒黴了,早上上班,到衙門打完卡,就要到城外去找屍體,累死累活找一天,找不到,晚上下班回到衙門,各領十闆子。

第二天找不到,挨闆子,第三天找不到,挨闆子,第四天找不到,還是挨闆子,反正隻要找不到,有你們兩個好受的。

倆捕快整天那是愁眉苦臉,被打的已經是有點崩潰了,難兄難弟沒事就蹲在城外壕溝邊上是以淚洗面,嗷嗷直哭。

可是,這倆人也不值得可憐,因為後來他們被逼的沒辦法了,他們也動了歪心思,有天他們在城外翻找屍體,偶然碰到一個年過古稀的老頭,牽着驢正在橋上走,這老頭,我們就叫鄭太公。

您猜這兩位怎麼着?他們竟然聯手把鄭太公從橋上扔到了河裡,任憑鄭太公呼救,他們卻袖手旁觀,眼睜睜的看鄭太公被活活溺死了。

至于驢,對他們來說倒是無關緊要,踢一腳就趕跑了。

光天化日好端端的,跟人家往日無怨是近日無仇,怎麼就能下的了這狠手呢?

這當然是有原因的。

鄭太公的屍體在河裡泡了十來天了,已經泡爛了,用我們的話說就是已經巨人觀了,分辨不清相貌了,到這個時候,倆捕快就把鄭太公的屍體撈起來拿回衙門,謊稱這就是他們在壕溝裡找到的錢木匠的屍體。

壞啊,真是太壞了。

找不到證據,他們就自己“制造”證據,為了交差,竟然平白無故的害了一個無辜百姓的性命。

(禍從天降 鄭太公)

您要說這孫氏,真不是蓋的,她明知道捕快找到的屍體根本就是另有其人,根本就不可能是自己丈夫的,可她見到屍體的那一刻,卻爆發出了驚人的演技,她如遭雷擊,淚如泉湧,哀嚎之聲,更是撕心裂肺。

再看她腳下,步履踉跄,似欲随風而倒,雙手緊撫夫君冰冷面龐,哭訴着往昔恩愛,聲聲泣血,字字斷腸,悲情難抑,淚灑衣襟,痛徹心扉,幾欲昏厥。

四周之人,聞之無不為之動容,淚濕眼眶。

隻能說,可惜那年代演技好,他不評獎。

衙門一看,這還說啥了,這指定是錢木匠的屍體無疑了,于是案子告結,趙工頭殺人無疑,擇日處斬。

在這個案子告結的同時,一樁新的案子又出現了,那就是被倆捕快殺死的鄭太公的家人,發現鄭太公多日未歸,于是開始四處尋找,找來找去找不到,卻偶然碰到了一個行為可疑的人,叫做吳某,吳某身上卷着一張驢皮,正是鄭太公從家裡牽走的那驢的皮。

這是自己家的驢,自己的家的皮啊,于是這家人就懷疑,是吳某見驢起意,殺了鄭太公,搶了驢。

事實當然不是這樣的,因為鄭太公是捕快們殺掉的,屍體也被捕快們拿走,冒充了錢木匠的屍體,至于這驢,那天被踢走之後,它放任自流,在城外野地裡閑逛,正好就被無業遊民吳某給發現了。

無業遊民,不事生産勞動,他得到了這頭驢,他也沒有那個耐性和精力去飼養,幹脆将驢一殺了之,驢肉讓他吃完之後,他又卷起驢皮,打算到城裡去賣掉,結果正好被鄭太公這家人給撞見。

鄭太公的家人是不由分說,立刻就把吳某扭送衙門,衙門呢,就像當年對待趙工頭那樣,二話不說先是皮鞭子蘸涼水好一頓打,那是真疼啊,吳某也招架不住,也認罪了,說鄭太公是自己殺的。

他的話在衙門看來更有可信度,畢竟他身上還有驢皮作為贓物。

但是,衙門也會遇到和趙工頭一案一樣的問題,那就是他們需要被害人的屍體來定罪,那吳某當然也和趙工頭一樣,實際上他是被冤枉的,他哪兒知道啊,但是他也不能不說,也不敢不說,于是他也随便說丢棄在了某某處。

得,這回李捕快和周捕快又來活了,好死不死找屍體這工作又讓他倆給攤上了。

這回,這回徹底完了,因為倆捕快心裡門兒清,這吳某完全是被冤枉的,真正殺害鄭太公的兇手正是他們自己。

找屍體?屍體已經用來冒充錢木匠了,難不成還要再殺一個人,再“制造”一具屍體出來?

倆捕快頭都大了,他們感覺自己陷入了循環,因為衙門也發話了,你倆抓緊去給我找,找不到還是老規矩,一天十闆子。

劇情要是按照這個節奏發展下去,保不齊這倆人喪心病狂,還真的會再去殺害無辜。

隻是,被關在牢房裡的吳某,經不住刑訊折磨,患了重病,幾天後就死了,那這案子也就随風而逝,不了了之。

(下獄而死 吳某)

一年之後,趙工頭的案子終于走完了一整個流程,臨安府的大小部門都稽核完畢,準予死刑,趙工頭也就被砍了頭,也死了。

衙門很滿意,捕快很滿意,孫氏很滿意,但是有一群人不滿意,這群人就是錢木匠的工友們。

在一起工作,朝夕相處這麼多年,大家都知道,趙工頭就是嘴損了點,他這人沒有壞心,說是以前和錢木匠有仇,那天吃飯的時候也早就聊開了,是以他們一緻認定,趙工頭是冤枉的。

這幫工友,不敢抗衡衙門,卻還是想要為死去的趙工頭做點什麼,于是一群人湊了些銀錢,數量還算可觀,然後放出話去,說我們認為趙工頭有冤,誰能找到真兇,為趙工頭洗清冤屈,這些錢,任君自取。

花開兩朵,咱們各表一枝。

孫氏殺了丈夫錢木匠之後,還真的假模假式規規矩矩的為丈夫守孝,可是孝期剛過,她就把奸夫招到家裡來,倆人就這麼過上了下流淫亂的日子。

隻是,新生活并沒有孫氏想的這麼美好,奸夫王某,品德惡劣,性格蠻橫,還不如他那之前老實忠厚的錢木匠呢,自從搬到了孫氏的家裡,王某是一不勞作,二不下地,每天就是吃喝玩樂,要麼就是出去賭錢,要麼就是把自己灌個爛醉。

說有這麼一天,從北方流竄過來一個小賊,小賊姓馮,手段高超,行竊時如同鬼魅,悄無聲息,令人難以察覺,無論是開鎖撬箱,還是潛行匿迹,或者是登堂入室,那都遊刃有餘,說是小賊有點虧了,簡直是賊王。

賊馮到了臨安城,就盯上了一戶人家,據他打探,這戶人家雖然是普通百姓,家裡沒有寶鈔現銀,但是卻有祖祖輩輩傳下來的古玩字畫,這東西價值連城,豈是尋常金銀可比,于是賊馮就在這戶人家的周圍踩上點了。

巧的是,這戶人家的隔壁,就是孫氏的房子。

賊馮在孫氏的屋檐下貓兒着,本來是在觀察有古董的那戶人家,可無意之中,卻聽到了孫氏和奸夫王某的一段對話。

原來,王某不僅爛賭酗酒,喝多了他還動手打人,每天把孫氏給揍的是鼻青臉腫,死去活來,孫氏挨了打,她可就悔不當初,開始想念錢木匠了,于是她一邊哭,一邊抱怨:

你個死沒良心的,當初要不是為了你,我又怎麼會殺了我丈夫?他那屍體如今還在土炕裡藏着,土炕睡人,我又拆不得,也埋不了,整日裡提心吊膽,我為你做了這麼多,本想要和你好好過日子,可你卻如此施虐于我,你真該天打雷劈下地獄!

要說這賊馮,偷東西是不對,這是違法犯罪,可是不得不說,他是個義賊,孫氏的話他聽的真真的,這幾日在臨安城裡打尖兒,木匠們籌錢要為趙工頭讨清白這事兒他也略知一二,你說他為了錢也好,為點什麼别的也好,反正古董他也顧不上偷了,撒腿就跑,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訴了那幫工友。

這群木匠,隻恨當年沒能站出來保下趙工頭,也不能為錢木匠揪出真兇,告慰亡靈,此時賊馮來報,他們立刻落下手中的活計,沖入孫氏家中,幾人齊上,三下五除二就把土炕給扒開了。

(偶聽驚聞 賊馮)

磚頭稀裡嘩啦的掉落,裡頭正是錢木匠的殘屍。

孫氏眼看情形不對,她就要跑?可誰能容得她走脫,幾個木匠找繩子把她一捆,旋即扭送衙門。

事到如今,真相大白,孫氏供認不諱,承認了錢木匠是自己所殺,趙工頭則是被自己栽贓嫁禍,做了替罪羊。

衙門很納悶,孫氏家裡的土炕裡才是錢木匠的屍體,那李捕快,周捕快找回來的屍體,又是何人呢?

審問之下,倆捕快也交代了實情,說大人明鑒,上頭當時催得緊,小人們也是沒辦法,隻好把鄭太公一殺了事,拿他來充錢木匠的屍體。

衙門更納悶了,因為問題又來了,如果鄭太公是李捕快周捕快殺死的,那死在牢房裡的吳某,難不成竟是冤枉的!

兩樁奇案的後續是:

孫氏謀殺親夫,處死,據說是處肢解之刑。

李捕快周捕快殺人,處死。

經手過,或者直接,或者間接造成趙工頭之冤的官員,均被革職,終生不許做官。

而至于那個死在大牢裡的吳某,衙門沒有再聲張,因為他們認為,如果這案子也要翻案,又要牽連不少人,既然吳某是無業遊民,想來沒有親眷,更無人為他叫屈,是以他的案子暫缺不論,就此結案...

孫氏為與奸夫求歡而弑夫,是私欲對倫理的踐踏,她的移花接木,假意哭訴的虛僞表演,更顯人性之詭詐。

而捕快們為逃避責罰,竟以無辜老翁之命填補冤案的漏洞,則暴露出執法者将人命視為工具的冷血。

從私情到公權,從個體到系統,惡行在封建時代權力失序的陰影中肆意蔓延,當司法淪為暴力逼供的機器,真相便成了最廉價的犧牲品。

衙門為了結案而濫用酷刑,刑部也好,禦史也好,兆尹也好,他們層層施壓,卻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深究疑點。

那麼,這就暴露出元代司法體系“效率至上”的荒謬邏輯,趙工頭的屈打成招,吳某人的冤死獄中,鄭太公的無辜殒命,這不就是一場體制性的屠殺麼?

更可怕的是,正義的實作靠的不是律法,而是運氣,冤案平反竟依賴于賊馮偶然窺見的真相...

法律本為限制“惡”而設,卻可能因執行者的堕落成為“惡”的幫兇——追求正義的過程,往往以制造更多不正義為代價。

這種深刻的沖突,叩問着每一個試圖建構公正世界的靈魂。

參考資料:

《疑獄集》

《牧庵集》

衣撫生.《大元太師泰安武穆王神道之碑銘》校勘劄記.泰山學院學報,2016

張振雄.《牧庵集》的材料來源及所反映的元代社會.長春教育學院學報,2015

注明:

這個故事,大部分的來源,出自于元朝文學家姚燧《牧庵集》中的《浙西廉訪副使潘公神道碑》,姚燧是文學家,專業并非治史,是以上文真僞,其實有待商榷,請勿過分解讀,而且由于文獻中并沒有提及故事中人物的姓氏,那為了友善書寫,文中所有的人物姓氏都是虛構的,在這裡做一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