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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稱花346.8萬買蘭博基尼僅兩個月就出故障,送修超30日要求退車!廠家:是檢測而非維修

湖南長沙的葉文去年花346.8萬元,買了一輛蘭博基尼汽車。如今,這輛2023款藍色SUV已停在4S店門口三個月,擋風玻璃上的智語表明了車主的訴求——退車。

葉文稱,他買回新車兩個月就開始出問題——從二擋跳三擋時發動機轉速異常。2024年5月,他将車子送去4S店檢修,一個月仍未等到結果,遂根據“三包法”要求退車。

後來4S店回複他,經廠家檢測,該車符合蘭博基尼品質标準。葉文不認可這一結論:“他們既是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他認為,車子交對方維修超過30日,“退貨”符合規定。

10月18日,銷售該車的長沙蘭博基尼4S店負責人告訴記者,廠方認為葉文購買的車輛符合設計要求,該車“進廠”一個多月是進行檢測而非“維修”。

雙方各執一詞,這起汽車售後糾紛陷入僵局。

男子稱花346.8萬買蘭博基尼僅兩個月就出故障,送修超30日要求退車!廠家:是檢測而非維修

葉文購買的蘭博基尼SUV如今仍停在4S店。本文圖檔除标注外,均為澎湃新聞記者 朱遠祥 圖

車主:

跳檔時發動機轉速異常,維修超30日要求退車

10月18日,在長沙市湘江中路的蘭博基尼4S店,記者看到了葉文購買的蘭博基尼——停在4S店的側門邊上。這輛藍色SUV的擋風玻璃内貼了幾個醒目大字:“按三包法退車”。

葉文說,7月中旬他将車子開到4S店的正門那邊,後來考慮到不影響營業才“移”到側邊。

這輛蘭博基尼的型号為2023款Urus。購車發票顯示其售價為346.8萬元,由葉文于2023年4月購買,開票機關是蘭博基尼的經銷商——長沙森那美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葉文稱,買到新車才兩個多月,他通過車内儀表發現了問題——采用最常用的“街道模式”駕駛,由二擋跳到三擋時,發動機的轉速一般為每分鐘1900轉,但有時卻要達到3000轉才跳擋,導緻車子提速緩慢。

男子稱花346.8萬買蘭博基尼僅兩個月就出故障,送修超30日要求退車!廠家:是檢測而非維修

車上貼着“退車”智語。

葉文稱,他後來總結出轉速異常的“規律”:“一般是上午沒有(異常)下午有,冬天沒有夏天有,氣溫高一點就有了。”

葉文說,這輛車他本想用于公司接待“掙面子”,卻成了他的一塊“心病”,“有時候過紅綠燈,所有車子都過去了,就我孤零零地在後面。”

2023年7月,葉文将車子開到4S店檢修。“開始懷疑是波箱油髒了,就換了油。”葉文說,他駕駛了一段時間,發現仍出現轉速異常的情況。“店長跟我說,這個車有電腦學習功能,過了磨合期就會好。”

葉文稱,此後進入2023年的秋冬季節,車子沒再出現“異常”。可是,到了2024年5月,随着氣溫升高,他駕車時又發現跳擋時轉速大幅增高。

今年5月17日,葉文再次将車子送到4S店檢修。4S店《接車檢查/取車單》的記錄顯示,售後從業人員并未發現故障碼,但試車時待車子“跑熱”後,發現從二檔跳三檔有轉速異常情況。從業人員建議“監測實時資料并聯系廠家支援”。

男子稱花346.8萬買蘭博基尼僅兩個月就出故障,送修超30日要求退車!廠家:是檢測而非維修

葉文的購車發票。受訪者供圖

4S店聯系了蘭博基尼的生産廠家。可在葉文“送修”37天之後——6月25日,他仍未等到檢修結果,便要求退車。

葉文稱,他退車的依據是汽車“三包法”。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頒布、2022年1月施行的《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俗稱“汽車三包法”,家用汽車在三包有效期内因品質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消費者選擇退貨的,銷售者應當退貨。

4S店:

車輛檢測符合品質标準,并未進行實質性維修

葉文說,他提出退車後,4S店方面表示要跟總部商量。

半個月後,4S店負責人發來意大利廠家的函件,并以文字形式告訴葉文:“廠家通過全面的測試分析,确認你的車輛在所有模式下都是符合蘭博基尼品質标準的。”

對于上述結論,葉文并不認可:“他們既是運動員,又當裁判員。”

7月18日,葉文将車子開到4S店“堵門”,要求“退車”。4S店報警,派出所介入。後來葉文将車子開至4S店的側邊。

這起更新的汽車消費糾紛,很快在當地引發關注。

男子稱花346.8萬買蘭博基尼僅兩個月就出故障,送修超30日要求退車!廠家:是檢測而非維修

葉文車内的儀表顯示,二擋跳三擋的發動機轉速約每分鐘3000轉。受訪者供圖

後來接受湖南經視采訪時,該4S店的市場經理魏女士說:“總部派了意大利的專家對車輛資料進行了一系列分析,給到我們這邊的情況就是說,這符合蘭博基尼的正常的品質。”

為了解核實相關情況,10月18日,記者找到了涉事4S店的店長武金國。

對于葉文反映的車輛跳擋轉速異常一事,武金國并不否認。“天氣熱的時候偶發。我們搞了幾次測試,中間有兩次沒試出來,後來試出來了。”武金國說,這種狀況與普通故障不同,“它本身不亮故障燈……普通故障隻要發現哪裡亮燈、哪裡有異響,找準這個地方,換零件或維修就能解決。”

武金國說,經銷商和廠家對此事很重視,對葉文購買的車輛進行了全面的測試分析,“廠家最終給的回複,就是符合蘭博基尼的設計”。

4S店方面建議葉文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此事。但葉文覺得向法院起訴耗時費力,他堅持認為,4S店方面對車子的售後檢修時間達37天,加上此前一次累計超過40天,符合“三包法”規定的退車要求。

“車子進廠的時間,單子上都很清楚,這沒什麼說的。”武金國稱,對于葉文車子“進廠”這一個多月,“廠家認為是進行檢測,沒有換零件,沒有進行實質性的維修操作”。

武金國表示,願意以延長車輛保修時間、贈送保養代金券的方式進行補償,遭到葉文拒絕。

目前,雙方仍在進行溝通協商,但無實質性進展。

來源 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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