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甘肅省2024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白銀市2024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公告》等相關要求,現将會甯縣2024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種類
(一)幼稚園教師資格
(二)國小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二、教師資格認定對象範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我縣申請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幼稚園、國小、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1.戶籍在會甯縣的社會人員、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在讀研究所學生和全日制專升本在讀大學生(以已取得的學曆進行認定)可在會甯縣申請認定;持有會甯縣居住證(在有效期内)的人員可在會甯縣申請認定。(注:臨時居住證、暫住證、居住證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證,不能代替使用。)
2.港澳台居民持會甯縣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可在會甯縣申請認定幼稚園、國小、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台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白銀市申請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的,可在會甯縣申請認定幼稚園、國小、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3.駐會部隊現役軍人(武警)可在會甯縣申請認定幼稚園、國小、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三、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思想政治條件
申請人應當遵守大陸憲法和法律法規,擁護中國共産黨上司,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熱愛教育事業,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和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無犯罪記錄。申請人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二)學曆條件
1.申請認定幼稚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或者其他具備辦學資質院校開設的中職層次教育類“學前教育”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曆。幼兒師範學校及其他中職學校“幼兒保育”或其他相關專業畢業,不能作為認定幼稚園教師資格的合格學曆。(甘肅省2020年以前具備中等學曆層次教育類“學前教育”專業辦學資質學校名單見附件1)。
2.申請認定國小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曆。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曆。
(三)身體條件
申請人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适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有教育教學能力,符合國家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四)國語水準條件
申請人國語水準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國語水準測試等級标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标準。其中,申請認定國文教師資格和對外漢語教師資格的,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标準;申請認定語音教師資格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資格的,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标準。申請認定幼稚園教師資格的,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标準。
(五)考試合格條件
1.申請人應當通過國家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具有由教育部考試院頒發并在有效期内的《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任教學段、任教學科應與《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一緻。
2.屬于國家免試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改革的教育類研究所學生和師範生,通過其就讀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取得就讀學校校長簽發并在有效期内的《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與《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上的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相同的教師資格。如申請認定其他學段和學科教師資格,不予免試,須通過國家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
3.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國小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2022〕46号)規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具體操作辦法可詳詢中國教師資格網。
(六)無犯罪記錄及從業禁止情況
認定過程中,會甯縣教育局将對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情況進行核查,根據核查結果和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作出認定結論。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資訊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号),在作出教師資格認定結論前,對經準入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資訊的,不予認定。
四、認定程式及時間安排
(一)網報時間
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網報時間:2024年10月9日9:00-10月23日17:00。
(二)網上申報
1.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内登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選擇“網上辦事”-“教師資格認定”-“線上辦理”進行賬号注冊、完善個人身份資訊、網上報名。
2.網上報名包括閱讀網上申報協定、填寫身份資訊、選擇認定機構、填寫認定資訊、确認申報資訊、閱讀注意事項、送出認定申請、申報提醒等步驟,報名完成時,在“申報提醒”界面會明确提示“報名成功”,生成報名号。
3.申請人報名成功後,在“業務平台”頁面,找到“教師資格認定資訊”子產品,點選 “查詢報名資訊”,将會出現本次報名資訊。在“操作”選項下,可以檢視、修改報名資訊。報名操作流程詳細介紹,可以檢視“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咨詢服務”欄目“操作手冊”。
4.注意事項:身份證件号碼一經注冊,不允許修改。如果身份證件号碼填寫錯誤,需要重新進行使用者注冊。姓名資訊在“修改個人身份資訊”頁面不允許修改。如果資訊填寫錯誤,需要進入實名核驗頁面修改,再進行實名核驗,通過後即可修改成功。
(三)選擇認定機構
1.申請人戶籍或居住地在會甯縣,申請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的,選擇認定機構為會甯縣教育局。
2.駐會部隊現役軍人(武警)申請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的,選擇認定機構為會甯縣教育局。
3.持會甯縣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申請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的,選擇認定機構為會甯縣教育局。持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申請人,在白銀市參加考試,申請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的,可選擇認定機構為會甯縣教育局。
(四)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請點選個人承諾書圖檔,通過手機浏覽器、微信、支付寶或其他掃碼工具掃描頁面中彈出的二維碼,并在手機端手寫簽名。送出簽名後,點選網頁端的“已送出”按鈕,檢視簽名合成後的效果。如需修改,可點選合成後的圖檔,重新擷取二維碼。
(五)體檢
1.申請人應自行下載下傳列印《甘肅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模闆見附件2)并按要求裝訂。
2.申請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人員應按照本公告的規定流程,在白銀市第三人民醫院(會甯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注:因特殊原因在外地不便來會甯縣體檢的,可在其他縣級或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體檢)。體檢在網報完成後至現場确認前完成,且體檢表上粘貼的照片,必須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一緻。
3.妊娠期内的申請人可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視為體檢合格,但需由主檢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申請人在送出體檢合格證明時需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産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
(六)現場确認
1.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确認時間:
2024年10月15日-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非工作日除外)。
網上申報完成後,申請人須在規定的時間内攜帶申請材料到現場稽核确認。(确認地點:會甯縣嘉禾大廈5樓政務大廳48号教育局視窗)
2.申請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現場确認”應出示以下申請材料:
(1)申請人二代身份證原件(須在有效期内)。
(2)申請人相關戶籍材料:
①以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出示申請人戶口本或集體戶籍原件;
②以居住地申請認定的,出示申請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證原件;
③港澳台居民申請認定的,出示我縣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内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④申請人為駐會部隊現役軍人(武警),應出示由所屬部隊(機關)政治機關出具的申請人隸屬該部隊的人事關系證明及有效現役軍人(武警)證件。
(3)《甘肅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2024年下半年認定批次)原件。
(4)送出1張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與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注冊申報上傳的照片一緻。
(5)無犯罪記錄證明:
①港澳台居民申請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需提供由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香港警務處、澳門特别行政區政府身份證明局和台灣地區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香港特别行政區、澳門特别行政區申請人,需及時到甘肅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申請人自行将函件交給香港、澳門相關部門,由其核實後将核查結果交給會甯縣教育局。台灣地區申請人的無犯罪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台灣地區相關部門開具,開好的無犯罪證明直接交給會甯縣教育局。
②内地申請人無需個人送出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情況,由會甯縣教育局統一到有關部門核查。
(6)其他補充材料。(以下材料将在申請人網報時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認定資訊系統進行比對。比對成功的,無須現場出示;比對不成功的,須現場出示。)
①學曆證書原件。國外學曆應同時送出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曆認證書》的原件;港澳台學曆應同時送出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學曆認證書》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稽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資訊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曆(中等職業學校學曆除外),申請人須提供在學信網申請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曆将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曆。會甯縣教育局将加強學曆真僞性稽核,并在學信網驗證申請人學曆。
②《國語水準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3.申請認定中國小教師資格的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場進行現場确認的,可委托代理人進行現場确認。申請人應自行下載下傳列印《授權委托書》(模闆見附件3),如實填寫并簽字摁手印确認。代理人進行現場确認時須攜帶《授權委托書》,出示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申請人現場确認的相應材料。會甯縣教育局将加強材料稽核,留存《授權委托書》。
(七)證書發放
現場稽核工作完成後,會甯縣教育局将依據稽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發幼稚園、國小和初級中學等教師資格證書。
五、其他事項
(一)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認定公告,以免錯過工作安排。
(二)請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稽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确認點、申報資訊有誤或送出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内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将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如實送出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将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同一申請人在同一自然年内隻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請申請人随時關注會甯縣人民政府網站教育視窗(http://www.huining.gov.cn/zwgk/dep/35.html)及會甯教育微信公衆号。
咨詢電話:0943-3287905
0943-3222082
附件:1.甘肅省2020年以前具備中等學曆層次教育類“學前教育”專業辦學資質學校名單
2.《甘肅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2024年下半年認定批次)
3.《授權委托書》
來源:會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