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是中國四大傳統節日之一。
古往今來,文人墨客紛紛寄情于中秋佳節,
産生無數佳作名篇
今天,讓我們一起腦洞大開,
看看在這些中秋詩句中能挖出哪些應急法規
自然災害類
中秋遇雨
宋 韓琦
待月中秋一肆筵,雨輕雲晦似無緣。
何須寒影搖杯面,且命高歌醉目前。
莫向此宵空怅望,定應明夜亦婵娟。
憑欄可奈時人意,不愛清光隻重圓。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24年11月1日施行)第六十四條
可以預警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者公共衛生事件即将發生或者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式,釋出相應級别的警報,決定并宣布有關地區進入預警期,同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具備條件的,應當進行網絡直報或者自動速報;同時向當地駐軍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者相關地區的人民政府通報。
釋出警報應當明确預警類别、級别、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範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釋出機關和釋出時間等。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第十八條第二款
台風多發區域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海塘、堤防、避風港、防護林、避風錨地、緊急避難場所等建設,并根據台風情況做好人員轉移等準備工作。
事故災難類
(一)消防安全
《望海樓晚景五絕》(其五)
宋 蘇轼
沙河燈火照山紅,歌鼓喧喧笑語中。
為問少年心在否,角巾欹側鬓如蓬。
中秋夜燈火闌珊,
素來有放孔明燈祈福的習俗。
放孔明燈要遠離易燃可燃物,
不要在人員密集場所、建築物内使用明火,
不要在野外動火、燃放煙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二)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過失引起火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緻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産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瓦斯安全
留别廉守
宋·蘇轼
編萑以苴豬,瑾塗以塗之。
小餅如嚼月,中有酥與饴。
懸知合浦人,長誦東坡詩。
好在真一酒,為我醉宗資。
中秋佳節聚會,吃月餅慶團圓,
家庭和餐飲企業都要注意瓦斯安全。
廚房保持通風,做飯不離人,
瓦斯裝置周圍應遠離可燃物,
使用完瓦斯後,應關閉瓦斯閥門和竈具開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三十六條第四款
餐飲等行業的生産經營機關使用瓦斯的,應當安裝可瓦斯體報警裝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九十九條第八項
生産經營機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産停業整頓;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
(八)餐飲等行業的生産經營機關使用瓦斯未安裝可瓦斯體報警裝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七條
電器産品、瓦斯用具的産品标準,應當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電器産品、瓦斯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必須符合消防技術标準和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六條
電器産品、瓦斯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不符合消防技術标準和管理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城鎮瓦斯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
瓦斯使用者及相關機關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操作公用瓦斯閥門;
(二)将瓦斯管道作為負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線;
(三)安裝、使用不符合氣源要求的瓦斯燃燒器具;
(四)擅自安裝、改裝、拆除戶内瓦斯設施和瓦斯計量裝置;
(五)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瓦斯;
(六)盜用瓦斯;
(七)改變瓦斯用途或者轉供瓦斯。
(三)交通安全
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
宋 蘇轼
丙辰中秋,歡飲達旦,大醉,作此篇,兼懷子由。
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不知天上宮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風歸去,又恐瓊樓玉宇,高處不勝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間。
轉朱閣,低绮戶,照無眠。不應有恨,何事長向别時圓?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裡共婵娟
喝酒乘風,有酒駕風險。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平安出行始于心,拒絕酒駕踐于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關于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意見》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社會安全類
《八月十五日看潮五絕》其二
宋 蘇轼
萬人鼓噪懾吳侬,猶似浮江老阿童。
欲識潮頭高幾許?越山渾在浪花中。
浙江一帶除中秋賞月外,
觀潮可謂是又一中秋盛事。
在人員密集的場所要注意安全,
請勿擾亂公共秩序,
“觀潮”人員衆多,
尤其要注意防止發生踩踏事故!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七十三條第四項
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衆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事先串通的人所,幼稚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産加工工廠中的房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
月下獨酌
唐 李白
花間一壺酒,獨酌無相親。
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飲,影徒随我身。
暫伴月将影,行樂須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亂。
醒時同交歡,醉後各分散。
永結無情遊,相期邈雲漢。
相聚中秋佳節,自然避免不了“喝酒助興”,
興緻小酌一定要注意分寸。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五條
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态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财産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采取保護性措施限制至酒醒。
來源:應急管理部宣傳教育中心
編輯:任梓绮
編審:于國樹 崔秩恺
稽核:孟 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