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們簡辦喪事、新辦喜事可以積分;積極參加村裡組織的活動可以積分;違反村規民約則會被扣分……自去年年底開始,鹽山縣慶雲鎮王母廟村推行積分制管理模式,建立了“正向加分、反向減分”的評分體系,引導村民成為移風易俗的參與者和傳播者。
“去年,我村成立合作社流轉土地種植大田作物,在壯大村集體經濟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于是,村‘兩委’決定從村集體收入中撥出1萬多元錢,推行積分制管理模式,按照1積分等于1元錢的标準,獎勵踐行移風易俗、遵守村規民約的村民。”說起積分制管理模式,王母廟村黨支部書記宗海通打開了話匣子。他說,為讓積分制管理模式發揮實效,王母廟村建起了“愛心超市”。從村集體收入中撥出的1萬多元錢,用于采購米、面、油等生活用品充實“愛心超市”。村民每參加一次活動,“愛心超市”的記分員都會記錄下來。村“兩委”班子還會組織道德評議會,聯合村民代表對村民參加活動的行為進行評議,并給予相應分值。當積分累積到一定數量時,村民可憑積分到“愛心超市”兌換生活用品。
“通過實行積分制管理模式,建起‘愛心超市’,我村漸漸彙聚起了‘勤勞改變生活、積分改變習慣’的文明新風。接下來,我們還要探索多種獎勵機制,讓積分制管理模式在培育文明新風上發揮更多作用。”宗海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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