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謝你們了,為我們解決了這個大難題!”8月15日,新疆某建設有限公司(國營企業)負責人将寫有“為企業保駕護航浩然正氣 給企業排憂解難克己奉公”的錦旗交到獨山子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的手中,向幹警們表示感謝。
錦旗的由來要從13年前的兩起訴訟案件說起。2010年10月,申請執行人新疆某建設有限公司(國營企業)與被執行人獨山子區某商貿有限公司(民營企業)涉及的企業出售合同糾紛兩案,經獨山子區人民法院審理,判決被執行企業向申請執行企業支付職工安置費、職工社會保險費、房産轉讓款等合計238萬元。因被執行企業未按時給付兩起案件案款,2011年2月,案件進入執行程式。
受各種因素影響,兩家企業就償還主債務開啟了長達13年的拉鋸戰,分别在2012年10月、2021年5月達成執行和解協定,被執行企業在2023年7月将判決書确定的主債務履行完畢,雙方對如何給付13年間的遲延履行金産生了巨大分歧。申請執行企業強烈要求法院恢複案件執行,繼續強制執行遲延履行金200多萬元,被執行企業确因背負巨額還款義務及其他因素,發展舉步維艱。
今年3月,獨山子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恢複案件後,多次組織雙方進行和解,最終,被執行企業承諾在1個月内一次性籌措150萬元資金,得到申請執行企業的同意,雙方冰釋前嫌。
申請執行企業收到上述款項後,為感謝法院對該案堅持不懈的努力,向法院送來錦旗。被執行企業因主動履行債務向法院提出申請,請法院發放《誠信履行證明書》。法院經稽核,确定被執行企業符合發放條件,向其發放《誠信履行證明書》,有效消除涉執案件可能對被執行企業造成的不良影響,為這起長達13年的執行案件畫上了句号。
“處理這項案件時,我們既要面對國營企業資金回籠難和遲延履行金強制執行的難題,又要面對民營企業持續發展以及善意文明執行的尺度把握問題。”獨山子區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說,該法院充分把握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核心,利用遲延履行金兼具懲罰性和教育性的關鍵點,設身處地為優化營商環境貢獻法治力量,兼顧多方利益,盡可能減少執行對市場主體生産經營的不利影響。
克拉瑪依融媒記者 秦菱鴿 通訊員 孫鑫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