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正在海裡潛水,欣賞水中美景時,一個陌生人卻突然拉開你的氧氣面罩并詢問:“要拍照嗎?”
這一場景是否想想就很恐怖?
3名曾到三亞旅遊的遊客曾在潛水時被人強制拍照,“他們把一起潛水的遊客分開,在水中摘下遊客的潛水面罩問要不要拍照,我們很害怕隻好答應,不過事後投訴後費用退還了。”
三亞市警察局釋出通告稱,警方打掉一個盤踞在三亞市南邊海附近海域實施違法犯罪的團夥,該團夥以非法手段強迫遊客接受潛水拍照攝影、實施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并向社會公開征集該團夥的違法犯罪線索。
潛水時遭遇強行推銷
2023年11月底,鄭女士一家九口到三亞旅遊。
她的丈夫、姐姐、姐夫及婆婆四人參加了潛水活動,潛水前從業人員推銷了潛水拍照項目,每人300元,如需視訊還要另外加錢,除了鄭女士的姐姐要求拍照,其他三人都明确拒絕了在潛水過程中拍照。
鄭女士姐姐潛水時付費拍的照片 圖檔來源:極目新聞 受訪者供圖
沒過幾分鐘,鄭女士的姐夫就上岸了,他說,在水下他們四人被從業人員分開,從業人員取下他的潛水面罩,問要不要拍照。
之後,鄭女士的丈夫及婆婆也遇到和姐夫同樣的情形,“他們因為很害怕隻好答應”。
回到民宿後,鄭女士向贈送潛水服務的民宿老闆投訴反映此事,随後,提供潛水服務的從業人員與她取得聯系,并退還了三人潛水拍照費用900元。
“退款也是有條件的,他們要求我們不得公開談論此事,同意後才退這筆錢。”
無獨有偶。2023年11月初,呂女士和朋友一行5人前往三亞旅遊,在亞龍灣附近,她和兩個朋友被深海潛泳項目吸引,并交錢體驗。
“潛水一開始,教練就帶着我們直接往海底潛,感覺一陣耳鳴。大概5分鐘後,教練就把我們撈至海面,問要不要拍照,我說了三四遍‘不拍’,教練把我的潛水面罩往上挪了一下。當時我就狠嗆了一口水,擔心自己的安全,隻好答應拍照。”
上船後,她和朋友三人各自向對方支付了560元。
“但潛水照片簡直就是‘死亡’照片,非常難看,我們收到照片就删掉了。”
圖檔來源:極目新聞
事發後,由于不想影響旅遊時的好心情,加之手中沒有相關證據,呂女士并沒有投訴,也未報警。
但就在近日,呂女士關注到三亞市警方釋出的線索征集通告,計劃向警方提供相關線索,“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警方通告中的那一撥人,但是我們确實遇到了同樣的經曆。”
另一遊客王先生則稱,他曾于2019年12月前往三亞旅遊,在入住酒店的大堂内看到遊艇一日遊的廣告,其中包含潛水,于是便報了名。
“在三亞灣附近潛水,剛潛入幾秒鐘,教練拉我上來要我拍照,印象中要1000多元,我覺得景色一般,沒有答應。哪知道對方把我弄到水裡,提着我的腳,頭朝下地上下抖我,還在海裡來回翻轉我的身體,本身我也不會遊泳,當時覺得很恐怖。”王先生說。
他最終沒有拍照,而這件事也讓他對海産生了恐懼。
王先生稱,由于下水時不能攜帶錄音錄像裝置,他也沒有留下相關證據,是以無法向警方提供線索。
三亞警方公開征集幫派線索
3月17日,三亞市警察局釋出通告稱,三亞市警察局旅遊警察支隊于近期打掉一個盤踞在三亞市南邊海附近海域實施違法犯罪的團夥。
經查,該團夥在三亞市南邊海三亞角、情人灣等區域,以非法手段強迫遊客接受潛水拍照攝影,實施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擾亂旅遊秩序。
為進一步深挖違法犯罪,現向社會公開征集金裡紅團夥的違法犯罪線索。
舉報線索經查實有效并經司法程式認定的,公安機關将按規定給予獎勵并對舉報人嚴格保密;凡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複的,将依法嚴懲;對于包庇窩藏團夥成員、為其逃避打擊提供便利條件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在該通告中,公安機關敦促該幫派的其他涉案人員認清形勢、放棄僥幸心理,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違法犯罪事實,争取寬大處理。
三亞市警察局接受群衆舉報和涉案人員投案自首,并設立舉報、投案自首受理點。
通告中提到的金裡紅,持有三亞一家公司40%股權,公司為存續狀态。該公司一位股東表示,通告中的金裡紅此前正是與他合夥的男子,但他已有一年多時間沒有與對方聯系。
對于通告中提到的非法手段強迫遊客交易,其表示,“各有各的說法,具體我也不清楚,當時我隻是開船的。”他還稱,自己沒有參與其中。
另外,當地兩位業内人士告訴記者,警方釋出的征集強迫遊客接受潛水攝影交易犯罪線索背後,是部分沒有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資質的黑商家,通過多項目低價格的方式招攬客源,等待下水後新增付費項目,讓消費者産生“不答應就不安全”的心理危機,進而不得不接受交易。
其中一位業内人士表示:“希望這種打擊是持續性的,更有利于規範潛水行業。”
某律師事務所主任表示,遊客潛水遇到被強迫交易的情況,沒有相關證據維權可能會面臨一些困難,但仍有一些可行的措施可以考慮:
首先,遊客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案。警方将會進行調查,并采取必要的行動來保護遊客的權益。即使沒有直接的證據,警方的調查可能會找到其他線索或證人,進而幫助遊客維權。
二、建議遊客可以保留與潛水活動相關的檔案和資料,如潛水合同、付款記錄、行程安排等,這些檔案和資料可能會成為維權的證據之一。
三、選擇向相關的旅遊機構或協會尋求幫助,如旅遊局、潛水協會等,這些機構可能會對遊客維權提供支援和指導,幫助遊客維護自己的權益。
三亞去年出台檔案:加強水上旅遊管理
服務項目明碼标價
值得一提的是,三亞市政府曾在2023年10月公布了《三亞市水上旅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中提到,近年來,三亞市潛水、沖浪、遊艇、摩托艇、帆船、遊船、帆闆、拖傘等水上旅遊業态高速發展。
但與此同時,商家服務品質參差不齊、行業安全生産隐患突出和水上旅遊管理工作機制不完善等問題也不斷凸顯,亟待加強相關監管和治理制度建設。
本辦法所稱的水上旅遊,是指利用各類排水或者非排水的船、艇、筏、水上飛行器、潛水器、移動式平台以及其他移動式裝置開展遊覽觀光、休閑娛樂、體育運動等水上活動的行為。
辦法明确,水上旅遊服務項目應當明碼标價。經營者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檔或者視訊等标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資訊;不得在标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不得實施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擾亂正常市場秩序。
三亞探索将水上旅遊項目的海域使用權作為有價資産的流轉機制。辦法明确,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後,海域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繼承、轉讓、出租、抵押或者作價入股。這為三亞水上旅遊産業資産管理體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三亞市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副局長此前表示,該辦法系統全面打造水上旅遊安全生産管理機制和行業風險防控治理體系,支援保險企業與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經營者創新水上旅遊保險模式和保險産品,健全行業發展的風險防控體系;嚴厲打擊擾亂市場和破壞消費環境的行為,實作讓“經營者買賣安心、消費者體驗舒心”。
旅遊時遇到
強制消費怎麼辦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極目新聞、央廣網、三亞警方、新華社 版權歸屬原作者 如有侵權請聯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