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有自媒體釋出圖文消息,配文“騙子用趙露思舊照冒充自己患白血病女兒跪地乞讨。”
圖檔中,一人正跪地乞讨,一側的乞讨牌子配有藝人趙露思中學時期穿着校服時拍攝的照片,牌子内的文字稱女兒手術費需要30萬元,現在還差15萬元,男子面前有一疊多種面額的紙币和幾個硬币。
25日,相關話題沖上熱搜,引發網友熱議。
記者注意到,2015年,趙露思曾公開釋出該涉事照片,懷念自己在“附中”的三年幸福時光。
7月25日,記者核實到,圖檔中的場景,位于浙江溫州瓯海區塘下街。該街道的一商戶向記者證明,7月23日傍晚18時許,有男子在街上擺攤乞讨,“擺攤幾十分鐘人就走了,他第一次來,下次見到就報警。”
事發地村委會主任告訴記者,将加強村級巡邏隊的巡查力度,防範涉詐騙男子擺攤乞讨。
近年來,騙子利用明星舊照行騙事件時有發生。
2019年4月,一名騙子利用修圖軟體修改演員楊紫的照片後,在社交軟體上吸引單身男子,兩年内,一男子被騙走共計160萬元。
2016年5月,易烊千玺照片也曾被騙子冒用,謊稱是“身患尿毒症的兒子”,以此來行騙路人。
騙子用明星舊照冒充“患白血病女兒”“患尿毒症兒子”進行街頭乞讨,構成什麼違法行為?将會面臨何種法律責任?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進階合夥人馬麗紅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脅迫、誘騙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反複糾纏、強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讨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如果構成前述情形,即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應予處罰。行乞者用明星舊照虛構事實進行乞讨,則可能構成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如果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隐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為則構成詐騙罪。詐騙罪的起刑點為詐騙公私财物達到三千元,是以,如果街頭乞讨者詐騙的金額較大,可對其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 | 紅星新聞、法治日報
編輯:楊浩賢
來源:羊城晚報微信公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