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來,他走村串巷,踏遍儒林鎮和長蕩湖的每個角落,被稱為“活地圖”;40年來,他心系群衆,換位思考并設身處地為他人着想,被稱為“貼心人”;40年來,他堅守準則,打開心扉、情感化解,被群衆稱為“法律明白人”。
馬同生(中)與年輕同志進行師徒對接。
馬同生今年69歲,是土生土長的儒林人,從1984年任儒林鎮勤勇村治保主任兼調解主任,到如今的儒林鎮人民政府專職人民調解員,他在調解路上一走就是40年。他多次被評為常州市優秀人民調解員,2017年以他個人命名的“馬同生人民調解工作室”成立,成為全區最早挂牌的個人調解工作室。
家長裡短,傳遞愛的種子
“有困難找老馬!”在儒林鎮,“老馬調解”成為地方的一張名片。馬同生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幫助弱勢群體,多次無償代寫民事訴狀。他結合多年調解經驗和水鄉風俗習慣,探索出一套适合地方的調解方法和技巧。
“茅山有的是茶,長蕩湖有的是水,茶水暖民心、茶水話人生、茶水架橋梁、茶水化疙瘩,許多疙瘩在一杯茶後化為烏有。”馬同生說,僅今年經他訴前調解的案例就有4起并全部成功化解。
“家門口塘的深淺要摸清,村裡存在哪些土地糾紛和鄰裡沖突,要做到心中有數。”一旦村裡發生沖突糾紛,馬同生就第一時間騎着電動車趕到現場,“調解是做人的說服,是發現并解決問題的一個過程。”
“他搓麻将不顧家。”王某的妻子起訴離婚,法院将訴狀轉至地方先行調解,馬同生把王某的妻子請到調解室,她哽咽着說出原因。
“如果他改正錯誤呢?”馬同生以長輩身份與她對話,王某的妻子默不作聲,他感到有戲了,第二天把王某約到調解室。
“真不怪她,都是我的錯,老馬你說我還有機會嗎?”王某欲言又止。
“現在知道錯了,後悔了吧?”馬同生說,“男子漢要頂天立地,為妻兒撐起一個幸福的家。”
“保證以後不賭博……”第三天,馬同生把王某夫婦約到調解室,王某鄭重承諾。馬同生把他們送出門時語重心長地說,“浪子回頭金不換,好日子在後頭。”
調解過程中,馬同生嚴格按照調解規章流程辦事,堅持依法、自願平等和尊重當事人訴訟權利原則,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湖頭村村民張某因已故父親房産分割與其兄産生沖突,兄弟倆每年各自僅給母親500元作為贍養費,老人無法承擔高昂醫療費而求助。馬同生分别約見兄弟倆,從血緣、親情講到“傳代碗”的故事,最終兄弟倆願意共同承擔母親醫療費,每年各自再拿2000元作為贍養費,老人終于露出會心的微笑。
源頭治理,傳遞和諧理念
“源頭發現并解決沖突,確定問題發現在早、化解在小。”馬同生通過訴調、警調、訪調、村調、法律服務“五個對接”工作機制,與司法和調解中涉及的相關部門聯系,通過現場辦公,推動沖突糾紛“一攬子調處、全鍊條解決”。
“傾聽你的聲音,訴說你心中的煩惱……”走進馬同生人民調解室,面對面而坐、心與心交流,一切疑慮困惑迎刃而解。心理服務室、法官工作室、馬同生人民調解室“三位一體”,成為議事的場所、說理的地方、普法的平台。隻要有鄰裡糾紛、家庭沖突和法律咨詢等,馬同生都主動提供“一站式”服務。
“解決問題首先要找出問題存在的根源,其次要深入一線掌握最客觀、完整和真實的第一手資料,通過面對面調解才能起到‘短平快’的作用。”馬同生變固定調解室圓桌會談為流動調解室,在各村建設“調解工作室”,柚山村建設“援法議事廳”,村民們在這裡聊家常、話村務、議事評事。
“老馬,謝謝你,幫我拿到了補償款。”2023年,因污水管道建設路基切割泥漿造成一老人摔倒并骨折,施工方遲遲沒有補償,馬同生告誡其問題根源是沒有做好安全防護和提醒。他在雙方間既是“傳話筒”又是“潤滑劑”,最終施工方賠償各項損失5萬元并對馬同生表示感謝,“謝謝你給我們提了個醒,杜絕以後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創新方法,傳播法律知識
馬同生義正詞嚴講清“法理”,循循善誘講明“事理”,感同身受講透“情理”,堅信“人民調解靠人民,解鈴還須系鈴人。”
“你慢慢說,我先記下來,再和村委協調……”在長蕩湖網圍和餐飲船整治中,拆圍工作推進到哪,他就跟進到哪。他宣傳整治的相關政策,幫助漁民算好生态、經濟兩筆賬。滕某網圍面積20餘畝,堅持不肯拆除。馬同生深知我區生态治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6次深入滕家做說服,向他普及相關知識,滕某終于在合同上簽字。滕某近年來幹起腳手架出租生意,今年碰到馬同生說:“還是你說的對,思路一變天地寬,困在湖裡沒出路,上岸後四通八達。”
“謝謝你老馬,沒有你這筆貨款打水漂了。”養殖戶老劉碰到馬同生說。原來今年元月初,老劉憑一張銷售單發貨,單子存在瑕疵,對方蟹款遲遲未付。馬同生聯系駐村律師,了解如何依法催要欠款的方法,通過微信、短信“鎖定”證據鍊,被拖了數月的蟹款終于到賬。在馬同生的支援下,柚山村結合美麗鄉村和“阡陌蟹塘”建設,在民生實事中引入“援法議事”,促進民事民議、民事民管、民事民辦,讓群衆“急難愁盼”得以圓滿解決。
“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說話。”馬同生說,走“調解+”之路,依托人民調解室與法院、檢察院、司法局、警察局等部門合作,實行‘公調’‘警調’關聯;與人社、農業農村、資規等部門合作,組成鎮沖突糾紛調解專家庫;将律師納入“一站式”中心坐班接訪,提供法律咨詢;聘請12名鄉賢、退休政法幹部等,組建村級志願調解隊伍,會同村幹部、微網格聯絡員,通過多元融合把日常沖突化解在萌芽。
“從2022年開始,各村35周歲以下27名後備幹部到調解中心挂職鍛煉,馬老師與我們結對子、傳幫帶。”湖頭村幹部曹文迪表示,馬同生是活的“案例庫”,總結經驗打造“流動講堂”,使年輕同志在調解之路上少走“彎路”。
春風化雨,潤物無聲。2021年以來,馬同生調解各種案件684件,調處成功率100%,立卷宗71件、涉及金額1600餘萬元,接訪群衆和接受咨詢909批、1493人。
“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就是要以系統化思維健全工作體系,化解各種沖突,為百姓遮風擋雨,搭好‘便民之橋’,建構‘和諧之橋’。”馬同生說
身邊的感動
馬同生連續12年當選區人民法院陪審員,他說作為“法律明白人”有義務最大限度維護群衆利益,前提是掌握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他通過多種管道學習《民法典》《人民調解法》等法律法規,認為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采取“法、情、理”相結合人性化開展調解工作。他不斷研究新形勢下沖突糾紛的特點和規律。他說,做人民調解工作就是要不怕跑斷腿子、說破嘴皮子,設身處地為群衆着想,這樣才能讓群衆信服,他在調解之路上要老骥伏枥、一馬當先、快馬加鞭、馬到成功。
來源:看金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