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亞太空間合作組織秘書長餘琦在北京一條主幹道上與司機發生争執的視訊在網絡上瘋傳,引發廣泛關注。
視訊中,餘琦不僅拒不讓開堵路的使館車,還公然對圍觀群衆喊話“懂什麼叫使館車嗎”“懂什麼叫外交豁免權嗎”,表現極為嚣張跋扈。
這一事件折射出某些人濫用特權、我行我素的負面作風,也激起公衆對權力運作的強烈不滿。那麼,讓餘琦在公共場合如此張狂的底氣,到底來自何處?
來自對“外交豁免權”的誤解和濫用
視訊中,餘琦一再強調自己享有“外交豁免權”,這可能是她飛揚跋扈的直接原因。所謂“外交豁免權”,是指外國外交官在接受國免受該國司法管轄的特權。
但是,這種特權絕不能成為肆意違法的理由。《外交關系公約》明确規定,外交官雖有豁免權,但有義務尊重接受國的法律法規。
更不能借此特權在公共場合為所欲為,随意妨礙他人權利。餘琦的行為顯然超出了“外交豁免權”的适當範圍,是對該原則的嚴重誤讀。
來自某些體制弊端的積澱
在大陸現行體制下,官員特權依然存在,個别官員仗勢欺人的現象時有發生。這與腐敗分子隐藏在權力結構中的後遺症有關。
一些官員将公職視為謀私利的工具,甚至誤以為權力可淩駕于法律之上。餘琦可能也受這種弊端影響,而錯誤地認為自己有資格對其他公民指手畫腳。
這種“官本位”思維必須受到糾正,各級官員都應增強服務人民意識,堅決反對特權主義。
來自對公民權利的漠視和鄙夷
除直接原因外,更深層的驅動力在于某些人對公民基本權利的漠視和鄙夷。餘琦不僅阻斷道路妨害他人通行權,還公開諷刺圍觀群衆“懂什麼叫使館車”。
這種行為顯示出對普通群眾的傲慢态度,完全無視公民的知情權、表達權等應有權利。
近年來,大陸公民權利意識不斷增強,這要求公職人員提高對公民權利的尊重程度,而不是繼續高高在上、目空一切。
來自監督制約機制的軟弱無力
在此事件中,餘琦之是以敢于公然違法,還與監督制約機制的缺失有關。餘琦身為區域組織高官,本應接受多個層面的監督限制,包括上級監管、同僚制衡、公衆輿論等。
但這次事件表明,對餘琦的監督力度嚴重不足。相關部門應反思如何加強對類似高官的監督力度,避免滋生恃寵而驕的心理。
同時,也要利用公衆輿論的力量,使官員時刻置身于公民監督之下。
來自個人品格缺陷的負面影響
除外部因素外,個人品格缺陷也是重要原因。餘琦在視訊中流露出的傲慢、自大、缺乏同理心等特征,說明其道德品質存在嚴重問題。
而道德操守正是區分好官員和惡官員的重要标準。個人道德修養直接影響官員權力觀,也決定是否能得到公衆尊重。餘琦應認真檢討自己在道德品格上的缺失,以磨煉内心,修正錯覺。
導緻餘琦飛揚跋扈的根源既有體制方面的問題,也與個人修養相關。
這次事件暴露出目前權力監督和道德建設仍存在薄弱環節,有必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堅決防止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充分發揮公衆輿論監督作用,強化權力制約和個人自我限制,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讓“人民公仆”的本色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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