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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跨地區和跨制度轉移?

作者:幫兄聊職場

目前大陸的養老保險中,分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機關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雖然這三種養老保險都是社會養老保險,但這是三種不同制度形态的養老保險。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機關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都是分别按照國務院三個決定或是意見精神來建立的。

比如國發(1991)33号檔案,即《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号檔案,即《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機關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4)8号,即《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等。

如何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跨地區和跨制度轉移?

仔細對照這三種不同的養老保險,雖然都是由國務院發文決定,但很有意思的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機關事業機關養老保險,使用的是國務院的決定,決定是帶有強制性執行的文種,《決定》在公文中的權威性是最高的。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從标題來看,不是使用改革而是建立,最後不是使用決定,而是使用意見,意見和決定是完全不同的表達方式。

由于大陸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三種不同的養老保險,每一種養老保險的參保對象、養老金待遇的計算都有一定的差别。雖然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機關養老保險,有時合稱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雖然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沒有差距,但在參保對象、養老計發辦法還是有很大的差異。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職工養老保險相比,不管是參保對象、繳費方式、養老金計算方式等都是完全不同的,二者之間雖然可以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但相容性較差,待遇差别比較大。

為了适應不同群體參保的需要,實作養老保險的全覆寫,讓參保人有一定的選擇權,這是大陸建立不種類養老保險制度的初衷。同時建立三種養老保險制度之間轉移銜接機制,也是為了友善參保人,今後可以更友善地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實作人員的自由流動。

如何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跨地區和跨制度轉移?

大陸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分為跨統籌區轉移、跨制度轉移兩種方式。跨地區轉移主要是指不同統籌區之間的轉移。由于現在的養老保險基本上都實作了省級統籌,跨統籌區轉移主要是指跨省的轉移。比如從廣東轉移到四川,從江蘇轉移到湖南等,這就是跨統籌區轉移。

跨制度轉移主要是指在不同的養老保險制度之間轉移。比如從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轉移到機關事業機關養老保險,從機關事業機關養老保險轉移到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從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轉移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

在跨地區轉移養老保險時,比如從廣東轉移到四川,是按照國辦發(2009)66号檔案的規定精神執行。既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同時還要轉移養老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是按照12%的比例轉移。

跨制度轉移的,比如從機關事業機關養老保險轉移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既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儲存額,同時也要按照12%的比例轉移養老保險基金。跨制度轉移的,哪怕是在同一個縣的範圍之内,都要轉移養老保險基金。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機關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互轉,不管是跨地區轉移還是跨制度轉移,轉移養老保險基金是共同的特征,退休前屬于哪一種類型的養老保險,就按該制度的養老保險制度辦理退休和計發養老金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是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這需要根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和退休地的來确定。一般都是在辦理退休時,由退休地的社保機構根據社保系統辦理轉移銜接。

如何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跨地區和跨制度轉移?

如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達到了15年,一般都是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累計計算,但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能計算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按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計算養老金待遇。

如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不到15年,可以轉移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計算為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個人賬戶資金累計計算,按居民養老保險計算養老金待遇。

綜上所述,在大陸的養老保險制度中分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機關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這三種養老保險中既可以跨制度轉移、也可以跨統籌區轉移,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以後,按照養老保險關系所在的養老保險制度享受養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