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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生物安全法離落地還差3步 藥明康德8年緩沖存變數

作者:經濟觀察報
美生物安全法離落地還差3步 藥明康德8年緩沖存變數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鈴 美國華盛頓時間5月15日,美國衆議院監督與問責委員會對新版《生物安全法案》(下稱《法案》)草案(編号H.R.8333)召開聽證會。最終,《法案》以40:1高票通過。

多位受訪者告訴經濟觀察網,這一投票結果并不令他們意外。

《法案》最初在2024年1月25日形成,其提議:從國家生物安全的角度考慮,建議禁止與藥明康德(603259.SH/02359.HK)在内的生物技術供應商簽訂合同,以確定外國生物技術公司無法獲得美國納稅人的資金。

在此次衆議院通過的新版《法案》中,美國要求醫藥公司在2032年之前結束與《法案》所涉公司的合作,這意味着藥明系在美業務将獲得8年緩沖期。

此前,《法案》将藥明康德、華大基因(300676.SZ)、華大智造(688114.SH)列入予以關注的特定生物技術公司名單。在新版《法案》中,藥明生物(02269.HK)被增列入名單中,這意味着除藥明康德以外,藥明系的其他公司也有被名單點名的風險。

此前,《法案》(編号:S.3558)已于3月6日在美國參議院國土安全委員會以11:1的票數通過。現在,參議院和衆議院版本的《法案》進入同步推進階段,在這個過程中,《法案》的程序可能發生變化。

在美國某律所為多家跨國藥企服務多年的阮榮一直在關注《生物安全法案》的進展。他介紹,衆議院、參議院接下來都會進入《法案》集體投票環節。投票後,如果兩院通過《法案》一緻,該《法案》将被送出給總統;如果存在差别,可能會形成委員會對差别進行協調統一,統一後再送出總統。經總統準許、國會議員2/3表決或按美國法律規定的其他流程後,一項正式的法律才能形成。在上述階段中,《法案》兩個版本的分歧以及屆時總統的态度,都會成為《法案》落地過程中的重點。

藥明康德:強烈反對

藥明康德再次對《法案》表達了強烈反對。

5月16日早間,藥明康德釋出公告稱,盡管美國政府機構已有針對國家安全問題的評估程式,H.R.8333仍将藥明康德的公司名稱保留在“予以關注的生物技術公司”的定義中,藥明康德強烈反對這種未經正當程式的預設性且不合理的定義。

2024年1月以來,藥明康德多次釋出相關澄清公告,在本次公告中,藥明康德重申,其在過去沒有、現在和未來都不會對美國或任何其他國家構成國家安全風險,而且也未曾受到美國政府機構的任何制裁。藥明康德既沒有人類基因組學業務,現有各類業務也不涉及在美國、中國或任何其他地區收集人類基因組資料。

藥明康德提到,在未來數月中,H.R.8333草案将繼續經曆在衆議院的立法過程。藥明康德将與立法過程的相關方進行溝通和對話。

藥明康德是一家國際化程度很高的中國公司,工廠建設遍布全球,與多個跨國藥企(MNC)有長期深度合作,超過半數的收入來自美國業務。藥明康德2024年一季度實作營收80億元,其中49億元來自美國,占總營收的六成。

一家CRO公司的董事長告訴經濟觀察網,藥明康德不是單純的CXO(醫藥外包)企業,它不僅做外包,還投資多家生物醫藥公司,這些公司有自己的創新管線,這其中涉及的Know-How(技術訣竅)可能是希望在生物行業保持領先地位的美國更在意的。

浦銀國際證券認為,2024年一季度,《法案》的負面影響已開始顯現,明顯影響藥明康德的高端治療業務擷取新訂單和新客戶,該闆塊2024年第一季度收入同比下降13.6%。此外,個别早期研發客戶由于《法案》的擾動取消了部分早期研發服務。

豁免期帶來的變數

近幾天,豁免權延伸至8年後給CXO行業帶來了緩沖機會。

“讓子彈飛一會吧。”一家生物技術公司的創始人說,雖然事态往好的方向發展的幾率遠低于往壞的方向,但8年豁免期帶來的不确定性非常大。

阮榮分析,8年的期限是美國相關機構(如美國Bio協會)對部分美國生物醫藥技術公司進行調查的基礎上得來的,該期限考慮了受調查公司更換中國供應商所需要的預估時間。随着調查的深入,這個預估的時間可能發生改變,因為各方對于“受影響的範圍,尋找替代供應商的難度”等問題的認識會更深入。

醫療戰略咨詢公司LATITUDE HEALTH(村夫日記)創始人趙衡告訴經濟觀察網,《法案》給了藥明系8年緩沖期,這使得藥明系面臨的情況較前兩個月有所向好。在2032年之前,藥明系的現有訂單可不受影響,但未來的訂單則是未知的,是以緩沖期屬于短期利好和長期利空。

趙衡說,如果接下來幾年藥明系沒有來自MNC的新訂單,負面影響會在一到兩年後明顯地展現在其财務報表上。雖然《法案》隻針對受聯邦政府資助的企業,但它是一個風向标,可能會影響其他企業的決策。

由于《法案》文本及程序的不确定性,其對藥明康德的具體後果仍然較難确定。《法案》的影響不僅取決于其内容本身,還與藥明康德的全球戰略、可替代性相關。

阮榮告訴經濟觀察網,目前中國CXO企業的服務品質以及成本控制方面依舊具有很大優勢。對于一些大火的明星藥物如GLP-1類藥物,擴大産能成了各大藥企的迫切需求。中國CXO企業憑借較低的成本、高效率以及不錯的品質,能夠迅速解決這一痛點。短期來看,美國的MNC難以找到可替代的更好選擇,在此基礎上,應冷靜客觀地看待該結果對雙方的影響。

近兩個月,阮榮陸續收到CXO客戶的相關咨詢,這些客戶關心公司開展國際業務、國際BD活動是否會受影響。

阮榮告訴他們,從行業上來看,人類多組學資料、生物技術儀器,以及與生物技術儀器相關的軟體、咨詢、疾病檢測服務等分别在《法案》中被提及,涉及到前述主體的細分領域可能會受到一定影響。

阮榮提到,《法案》規制的是與美國政府機構相關的合作行為,而非規制所有私營企業之間的合作行為。現階段觀察其對中國生物醫藥行業的影響,均應從“涉美國政府”這個思路出發。基于目前版本,《法案》首先影響到被明确列入黑名單的主體,這些主體将無法直接或間接參與美國政府機構的合作項目,包括接收資金支援、提供裝置或服務等。其次,《法案》會影響到這些主體的合作方,這些主體的合作方與美國政府機構之間的合作亦可能受到限制。

阮榮注意到,《法案》在介紹重要概念時,采用定義加開放式列舉的方式,這就導緻通過一定程度的解釋,幾乎所有CXO企業均可能受到波及。是以,非名單上的CXO企業也很難置身事外。

(應受訪者要求,阮榮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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