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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又有大消息!

作者:新理财雜志

樓市重磅傳聞落地!

杭州市臨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日前釋出公告,經臨安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臨安區範圍内收購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賃住房。

杭州市臨安區:收購商品住房用作公租房

杭州市臨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日前釋出公告,經臨安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臨安區範圍内收購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賃住房。

樓市又有大消息!

根據公告,房源位于杭州市臨安區範圍内,同時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房源以整幢作為基本收購機關,同時單套建築面積不超過70㎡;2、收購房源需搭配一定比例的車位,房源待售車位數量滿足配比條件,即60㎡(含)以下的每套按0.6個車位比例配置,60㎡以上的每套按1.0個車位比例配置。

公告明确,以不超過周邊房源、車位的評估價作為本次收購的最高限價,最終按經區政府審議通過的《關于收購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賃住房的具體實施方案》執行。

供應商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和合同義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房源和服務能力;近三年經營活動中無違法違規或失信行為;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财務會計制度。

公告表示,本次收購房源面積原則不超過10000平方米,現房或一年内具備傳遞條件的期房,最終收購面積按經區政府審議通過的《關于收購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賃住房的具體實施方案》執行;報名後供應商不得對提供的房源再進行銷售;報名後采購人對報名項目委托第三方開展盡職調查、風險評估及價格評估,費用由采購人承擔。

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4日,雙休及節假日除外。

南京拟收購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近日,《南京市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出台,方案中提到可适當改建或收購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實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根據南京市實際,完善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為主的住房保障體系。二是明确籌建方式。除政府提供劃撥用地集中建立外,可适當改建或收購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盤活利用閑置土地和房屋。三是确定供應範圍。優先供應最困難的工薪收入群體,再逐漸擴面至整個工薪收入群體。四是強化供後管理。明確定障性住房不得以任何形式變更為商品住房流入市場。每個申購家庭隻能購買一套保障性住房。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産局表示,下一步将科學制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套政策,切實推動相關政策落地見效,不斷滿足工薪收入群體的基本住房需求。

公攤面積,深圳等地出手!這些公共空間不再計入

近一段時間,多個城市推出的樓市新政出現“新風向”,針對住宅用地的計容面積和公攤提出新規。

據報道,2024版《深圳市建築設計規則》将于近日正式釋出,修訂内容包括備受市民關注的減少住宅公攤面積、有效提高得房率、住宅和宿舍實行150米限高等。目前,已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項目或者規劃條件核實的建設工程項目,不能更改設計;其他建設項目設計和調整,在主管部門指導下依據新版規則實施。

深圳建築設計新要求:

減少公攤面積,提高得房率

業内人士分析,修訂後,住宅戶型設計上,深圳有望出現更多具生活氣息、受市民歡迎的大陽台:2024版《深圳市建築設計規則》增加“計一半面積的陽台進深不超過2.4m,超過部分的水準投影面積應全部計入規定建築面積”内容。此前,陽台的進深不能超過2.4m,修訂後陽台可以把進深做大,對超過2.4m部分計入規定建面。而在滿足條件下可不計入建築面積的凸窗,修訂後進深也由0.6m增加至0.8m。這意味着住宅的“飄窗”面積将可加大一圈。

過去計入公攤面積的兩大部分,将把避難層、機房等公共空間列為“不計容面積”。這意味着修訂後,住宅的公攤面積就會減少,得房率将有效提高。

2024版《深圳市建築設計規則》還進行了“限高”,即新型産業用地(M0)中主導用途的建築高度不得超過250m,住宅和宿舍的建築高度不宜大于150m。修訂後,低容積率小區、高層住宅、多層住宅、疊墅、别墅等多元産品将有望回歸。

樓市又有大消息!

近日,同屬粵港澳大灣區的幾個城市都推出了樓市新政。其中,廣東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九部門釋出通知提到,鼓勵支援企業開發多樣化、高品質住宅産品,包括新出讓的住宅用地,住宅套内陽台的“折半”計容面積上限由套内建築面積的18%提高至20%;取消對單個陽台的進深和面積限制等。

廣東惠州市自然資源局印發《惠州市區2024—2025年度新出讓住宅用地規劃管理的若幹措施》,其中涉及優化輔助用房、陽台、飄窗等容積率計算規則,鼓勵企業建設高品質住宅社群等多項内容。相比佛山,惠州新政力度更大。惠州還鼓勵建設高品質住宅,利用挑高、錯層的大陽台打造戶屬空中花園。戶屬空中花園中不小于兩個自然層高的部分不計入容積率建築面積且不計入産權面積。

肇慶宣布商品房按套内面積計價宣傳銷售

4月末,廣東肇慶市宣布自5月1日起,商品房按套内面積計價,引起廣泛關注,同時也令“取消公攤面積”有關内容成為熱議話題。

經濟日報評論指出,商品房按套内面積計價是一項積極探索。無論是以建築面積計算還是以套内使用面積計算,無非是購房單價有所不同,購房者付出的總購房款按照市場行情通常是相對固定的。不過,将商品房改為按套内面積計價并非多此一舉,對于提高房屋面積透明度等方面有着積極意義。

從國際上看,房屋面積按套内使用面積計算是通行做法。改進房屋面積計算方式,有助于提高大陸工程建設标準與國際通行做法一緻性,提高大陸标準的國際化水準。

從現實情況看,房屋按建築面積計價也存在不少問題。“公攤太大,得房率低,不清楚公攤面積的構成”讓購房者感到糾結;公攤面積缺少标準,管理混亂,也可能讓購房者利益受損。

從這個角度看,房屋改為以套内使用面積計價交易,可以解決住戶使用面積不透明的問題,易于住戶自行測量,實作“所見即所得”,有利于保護消費者權益。

來源:深圳特區報、經濟日報、中國基金報

編輯:牧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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