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要取消了!”
今年“五一”期間,沖上熱搜的不是某個省的旅遊局,而是廣東肇慶住建局。
5月1日,廣東省肇慶市住建局正式釋出通知:從即日起,肇慶市商品房按套内面積銷售和宣傳。
公攤面積要取消了?如果這是真的,那将是樓市前所未有的大變革。
話說,從2001年《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橫空出世後,老百姓買房多了個奇葩的名詞“公攤”。
住着70平米的房,掏着100平米的錢。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但凡涉及到公共設施的面積,都要業主來掏腰包。
二十多年來,公攤面積是每個購房者無力反駁的痛,如今廣東省肇慶住建局,算是做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肇慶若真打響這第一槍,其他省市也會照做嗎?取消公攤面積,究竟是營銷者的新套路,還是樓市即将迎來新紀元?
說起公攤大變革,就必須要講一講住房公攤面積的“前世今生”。
公攤面積這個概念最早是香港興起的,那是一個巨賈商人的創新。
據說,在上個世紀50年代,香港買樓房都是按棟起售,整棟房子是一個完整的産權,沒有隻買一間的先例,是以普通百姓就隻有租房或住棚戶區的份兒。
後來,有人想到一個能滿足普通人買房需求的辦法:房子可以一間一間賣,但必須預付30%的首付作為定金,開發商再拿着這些預付款去蓋樓房。
而将房子分割售賣後出現的公共區域,則由每個業主分攤,房子面積大的多攤一點,房子面積小的少攤一點。
把大的産權變成小的産權,普通人可以住上屬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也要承擔相應的公攤費用。
1995年,香港這種付預付款和公攤制度的買房政策,正式被大陸借鑒。
但2013年,香港針對住宅出台了新政策,“公攤面積”徹底被取消了,而我們卻将這個買房方式沿用至今。
其實,當初提出公攤面積這個概念的人,可能的确是想讓資金快速回籠,滿足普通百姓的住房剛需。可到後來,卻出現了越來越多的不公平隐患。
購房者在與售樓部簽訂購房合同時,會被明确告知,您所購買的房子,由套内面積和公攤面積共同組成。
可當你一頭霧水想要反駁時,對方則會解釋說并不是公攤越小,房子就越有成本效益。
相反,縮小樓道、電梯間、走廊這些公共區域,反而會影響住房的舒适度,而且這一部分公攤面積,同樣屬于業主的資産。
看似有理有據,但事實上,這樣一來業主不僅要承擔公攤面積的建設費用,還要承擔公攤面積所産生的其他費用。
比如取暖費、物業費管理費等雜七雜八的費用。而這些瑣碎加起來,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之前看到有位業主調侃:自己辛辛苦苦打工賺錢,可到頭來連個廁所都買不起。
這并不誇張,普通人的收入水準跟房價往往無法相比對。盡管大家勤儉節約,努力攢錢,但仍然難以在短時間内湊齊購房所需的首付。
而公攤面積,無疑是相當難以了解的地方,尤其是在一些高層建築中,甚至存在公攤面積高達30%的情況。
看到一個網友非常诙諧的評論:路邊的小攤小販有缺斤短兩的現象,房地産公司在公攤面積上也會缺斤少兩,反正都是在惦記我們兜裡的錢。
不得不說,你真是個人才。
可事實就是,一家如此,家家如此,想要買房就必須去承擔這部分公攤面積。
口口聲聲說,公攤面積也是業主的資産和權益,但公攤所産生的收益卻跟業主毫無關系。
舉個小小的例子,小區公共區域的廣告牌所産生的廣告費,就都是物業公司的收益,從來沒有跟業主進行過配置設定。
這顯然是一種不平衡的現象,說的嚴重點就是在鑽空子。
個别開發商為了提高利潤,還會在測繪時有意擴大公攤面積,甚至将出售給業主的車位再算作公攤面積,分攤到業主的身上。
人人都知道不公平,卻又說不出個是以然,而且也沒有誰正式的來扼制過這種不平衡的現象。有關部門,事不關己高高挂起,業主隻能如啞巴吃黃連般有苦難言。
關于公攤,購房者痛之恨之。
取消公攤面積也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了,每每召開“兩會”也有委員将此事作為議案。但幾年過去了,這個問題始終沒有得到回應。
2002年,重慶就對取消公攤面積這件事兒,吵得不可開交。
但據了解,截止目前,重慶在售的商品房也好,二手房也罷,都是以建築面積為準來宣傳和出售的。
而當購房者提出“公攤面積不透明”這個關鍵點時,銷售人員也會說,所有面積都是有備案的,誰都不敢亂計算。
如此一來,購房者也就不再追問了。
如今,肇慶再次将這個話題推上了風口浪尖。是以,大家紛紛想要一探究竟。
網友們都調侃到:假如國家真的實施新的購房機制,按先前方式買房的人,會不會收到退款呢?
可正當大家喜滋滋的觀望時,事情的真相也逐漸浮出了水面。
肇慶當地許多樓盤銷售,和房産中介表明,他們并沒有收到相關部門關于“取消公攤面積”的通知,這一政策也沒有在肇慶市引起多大的轟動。
事實就是,肇慶住建局隻是通知所有房地産開發商,以及房地産經紀機構,對所要出售的房子明碼标價,并確定标出的價格與房子實際套内面積一緻。
而這一政策的出台,就是為了買賣雙方,不要在公攤面積問題上發生糾紛。
這樣的計算方式,其實跟先前按建築面積計算的方式,并沒有太大的差異,房子總價受到的影響很小。
通俗點來說就是,房子總價不變的前提下,若按建築面積出售,單價就會略低,若按套内面積計算,單價也會相應的提高。
是以歸根結底,肇慶市住建局并沒有明确說過,要取消住房公攤面積。
這個瓜吃的屬實有些失落,公攤面積已經是房地産行業裡,一個根深蒂固的規則了,想要被取締看來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關于這個事兒,房地産專家趙秀池也有她的一番言論。
她說,公攤面積計算方式,是存在相關法律法規的。之是以不被老百姓認可,是因為這其中的專業性很強,不是非專業人士能掌握的。
想要讓樓市健康平穩的發展,就必須繼續沿用按公攤面積計算的方法。說到底,從物業費、暖氣上做調整,才能是真正的惠民政策。
但肇慶市住建局的出台的新政策,恰好跟趙秀池的說法不同。
對于這個政策,肇慶市住建局的宗旨是,不讓老百姓在“看不見的面積”上,多花一分冤枉錢。
老百姓之是以呼籲取消公攤面積,是因為建築面積計算的方式讓人看不懂,其中包含了公攤面積,比實際使用面積要大。
而改成以套内面積銷售和宣傳,則更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面積誤差不會超過3%。
而對于這種說法,成都市城市建設發展研究院副院長馮波,也表示認同。
馮院長說,公攤面積,沒有特别規範的計算方式,測量起來也是可大可小,而且不透明。
再者,購房者在入住後,除了要繳納自己家裡的繳納暖氣費、物業費,還要承擔公攤部分産生的以上費用。這一系列的費用價格不低不說,還并不合理。
但假如按照套内面積來銷售,就公平和透明了許多。即便購買時單價略高,但後續公共面積所産生的一系列費用,就跟業主沒有了關系。
簡單點說就是,公攤部分的物業費和取暖費,不用業主年年去交。
因而,以套内面積售房對購房者來講,是一個長期且複利的辦法。
看到網上有人說,把公攤面積算在建築面積的計算方式,對開發商和銷售方有利,而對購房者而言就是負累。
可實際上,徹底将公攤面積取消,卻非常的難實施。官方的說法就是:條件尚未成熟、執行阻力太大。
圍觀了半天,其實“肇慶市商品房按套内面積宣傳和銷售”,也并非全是被自媒體帶起節奏的熱門話題。起碼将“業主不需要承擔公攤面積所産生的費用”提上了日程。
這也算是一個好的現象,以前購房者花100萬,買建築面積為100平的期房,收房的時候可能隻有80平米,因為公攤你自己也算不明白。
現在按套内面積宣傳,總價還是100萬,但是業主一開始就知道買的是100平米還是80平米,而且隻需要承擔實際使用面積所産生的費用。
黑貓白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隻要切切實實對老百姓有利,那這個政策就是可行的。
其實,對于普通的購房者來說,更關心的是房價的合理性和自身的購房能力。
假如房價過高,超出了購買的能力,不管是按套内面積計算,還是按公攤面積計算都是枉然。
說一千道一萬,作為普通百姓,在“是否會取消公攤面積”這件事兒上,我們要保持樂觀且理智的态度,跟着國家的政策和市場的風險走。
肇慶這一槍,也指明了政府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并且釋放了政府将會對房地産銷售進行調整的信号。
總的來說,“商品房按套内面積銷售和宣傳”的政策,将推動房地産市場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業主的權益,是一個大膽且新穎的決策。
凡事都不是一蹴而就,讓我們共同關注樓市的新動态,期待樓市未來的新篇章。
-END-
參考資料:
中工網 《取消公攤面積是對百姓呼聲的積極回應》
中國基金報《取消公攤面積?一地最新發文》
金融界《房地産的重大轉折?肇慶取消公攤面積》
海報新聞《取消公攤面對房地産的影響》
作者:鴛尾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