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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齡童劃傷腿部縫50多針,系“扒倒”客房面盆受傷?家長客棧各執一詞,賠償及排查隐患問題待解

作者:大風新聞

“客棧裡那個洗臉池子是晃動的,孩子洗澡時摔倒了,就本能地扶了洗臉池子,結果池子倒了,把孩子的腿劃傷了,縫了50多針。”

5月13日,山西大同的王女士接受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采訪,質疑民宿客棧安全設施有隐患,導緻6歲侄子發生意外,令一家人心痛不已。

>>>意外受傷

“洗澡摔倒本能扶面盆被陶瓷碎片割傷小腿”

王女士介紹,他們是大同人,五一假期他們前往山西晉中市平遙古城旅遊,5月3日入住某客棧,6歲侄子洗澡時意外受傷。

6齡童劃傷腿部縫50多針,系“扒倒”客房面盆受傷?家長客棧各執一詞,賠償及排查隐患問題待解

孩子腿部受傷的傷口 受訪者供圖

“他們住在二樓,事發是在二樓衛生間。當時他媽媽在場,他在洗澡時摔倒了,就本能地扶了洗臉池子,結果池子就倒了,陶瓷碎片就把孩子右小腿割傷了,血流的可多了。”

王女士表示,衛生間不可能有監控,洗臉池本身并不穩固,“就是左右活動的,開客棧保證賓客安全應該是第一位,最起碼這個洗臉池應該是固定死的。”

6齡童劃傷腿部縫50多針,系“扒倒”客房面盆受傷?家長客棧各執一詞,賠償及排查隐患問題待解

倒地後的洗臉池 受訪者供圖

王女士告訴記者,他們當天有報警,“同行的有3個孩子,他(侄子)還有個5歲的妹妹,受到驚吓驚厥抽風,是民警把她送到醫院的。還有一個大一點的孩子也是害怕得發了燒,就不在二樓住了,換到一樓了,我們專門過去看過,洗臉池也是搖動的,我專門拍了視訊。”

王女士拍攝的視訊顯示,相同的落地洗臉池用手可以來回晃動。

>>>家長揪心

每隔3天換藥傷口還有出血影響孩子升學

“當時孩子傷口挺嚴重的,因為在那邊(平遙)治療,縫了50多針,也沒給孩子打破傷風針,我們當時真的是挺擔心的。”

平遙縣人民醫院診斷治療建議書顯示,孩子5月4日入院,右腘窩、大腿後側軟組織裂傷。醫生建議受傷3周内右下肢禁止踩地,傷口每3天換藥,術後兩周左右拆線。

王女士表示:“因為在平遙人生地不熟,是以我們就着急地回來了,隻能先讓孩子住院治療。”

王女士說孩子也受罪了,兄妹倆現在都在住院,後續還要治療并沒有痊愈。

“孩子還小,那麼大一個傷口肯定會留疤,現在也不能動,昨天(5月12日)換藥,醫生說口子還有出血,就是好也得一段時間,還影響到孩子學習,本來孩子要參加升國小的。”

>>>投訴未果

傷口愈合不太好,客棧賠付3000元了事

“這是裡外兩間的套房,一晚上住宿費是800元。”王女士介紹,事發後,弟媳去找客棧,“他們給了3000元,免了部分住宿費,我弟媳拿着錢就回來了,但現在兩邊的醫藥費,包括現在孩子的傷口愈合得不太好,還有出血,救治費用已經花了将近5000元。”

王女士說:“我去投訴的話,人家說問題解決了,這件事情處理得我們非常不滿意,但是得先給孩子治療,我們就先回來了。我再去找客棧,他們說他們沒有責任,都是我們自己的責任,說我們沒看管好孩子。當時也報警了,民警說有主次責任,說我們是主要責任。”

“主要是洗臉池倒了以後導緻孩子受傷,店家應該負責。我查了,隻要是飯店裡出了事故,經營的商家應該是有一定的責任。”

王女士坦言,對方不了解家長的焦慮,“我生氣是生氣啥呢?我過去說好話,說咱們過來就想解決問題,事情已經出了,誰也不願意發生,但沒想到對方反說我态度差。”

王女士提供了5月5日至6日撥打電話的截圖,“我打了‘12345’,也打了‘12315’,還打了文旅局、工商局(市監局)的電話,但到今天(5月13日)基本沒有回複。”

>>>“自認倒黴”

店老闆:面盆用膠固定好的,孩子自己扒的

5月14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上客棧老闆,他表示事情已經處理過了。

“孩子自己扒的洗臉盆,已經協商處理了麼,我們賠了錢,我不知道具體賠了多少,住宿費都免了。”

老闆否認洗臉池不穩固,“面盆是固定好的,下面有地縫膠固定好的。面盆損壞我自己都賠了,我自認倒黴,面盆價格我早忘了。”

對于固定好的洗臉池為何會倒,老闆表示:“誰知道呢,一瞬間倒的,那力氣誰能知道呢?”

客棧老闆證明,事發後,“是(平遙市)文旅局出的面,已經賠付過了。”

>>>官方回應

平遙市文旅局:“有什麼事和當事人對接”

5月14日下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平遙市文旅局,接電話的工作人答複稱:“我沒有具體處理過,我給你問一下,看具體誰處理的。”

但随後又告知記者不便接受媒體采訪,“有什麼事和她當事人對接吧。”

記者又聯系平遙市市場監管局,從業人員表示不清楚此事。“不清楚是誰處理的,我這也查不到,讓她(王女士)直接聯系‘12345’就行,我們現在‘12315’已經并到這個熱線,應該會告知她的。”

記者聯系“12345”,從業人員答複稱要當事者本人反映問題的手機号碼撥打查詢才行。

>>>律師說法

根據過錯大小劃分主次責任決定賠償額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受訪指出,客棧作為公共場所的經營者以及管理者具有安保義務,其責任的歸責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其免責事由為自己沒有過錯。

付建表示,依據《消保法》和《民法典》規定,飯店有安全保障義務,保證飯店設施的安全性,“6歲小孩,力氣遠不如成年人,卻能輕易将洗臉池“扒倒”,事後家屬說也現場測驗,洗手池晃動并不牢固,存在安全隐患。洗臉池如果未穩固而晃動,進而造成孩子受傷,推定客棧存在一定過錯,應當承擔責任。”

同時,付建認為,6歲男孩洗澡本身存在一定危險,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造成孩子受傷,也存在過錯。該事件應當根據雙方過錯大小劃分主次責任,進而決定賠償數額。

付建建議,男童家屬可以聯系當地文旅、市監、住建部門對飯店洗浴設施進行品質檢測,對出事洗臉池進行拍攝,儲存驗證。如果雙方對各自責任的承擔比例有争議,可以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李華 編輯 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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