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治”系列專項行動】
賭博是禍根
害人害己不利身
可有些人卻“明知故犯”
偷偷躲起來賭博
結果呢?
當然是這樣
近日,納溪公安
成功搗毀3處賭博窩點
現場抓獲涉賭人員110餘人
查獲涉案金額70萬餘元
有效淨化了社會治安環境
案例一
近期,治安大隊在工作中發現,納溪區合面鎮大石村一偏僻房屋内有人聚衆賭博。經過周密部署,4月26日,治安大隊聯合多部門,組織精幹力量對該農村流動賭場進行收網,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28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人,行政處罰26人,現場查獲涉案金額20餘萬元。
案例二
2024年4月11日,治安大隊在市局治安支隊精心部署下,聯合警犬中隊、派出所,通過前期線索摸排,在泸州市合江縣荔江鎮坪上村成功打掉一個農村流動賭場,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57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12人,行政處罰45人,現場查獲涉案金額30餘萬元。
案例三
2024年3月13日,治安大隊配合市局治安支隊根據情報線索,在泸州市龍馬潭區石洞鎮促進村,成功打掉一個農村流動賭場,現場抓獲嫌疑人29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7人,行政處罰22人,現場查獲涉案金額20餘萬元。
普法時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開設賭場罪】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賭博不隻是一種陋習
更是違法犯罪行為
請廣大群衆文明聚會
切勿以身試法
來源:平安納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