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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飒團隊 | “賣挂”涉刑!一文詳解首例“AI外挂”案

作者:知産前沿
肖飒團隊 | “賣挂”涉刑!一文詳解首例“AI外挂”案
肖飒團隊 | “賣挂”涉刑!一文詳解首例“AI外挂”案

5月6日,江西省鷹潭市餘江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全國首例“AI外挂”案,對被告人王某合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工具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對被告人已退繳的違法所得及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剩餘未退繳的個人違法所得繼續追繳。王某合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該“AI外挂”案涉案金額高達3000餘萬元,被告人王某合非法獲利共計629萬餘元,其利用AI技術對“外挂”進行批量制作和銷售,并不斷發展下線代理層層加價,賺得盆滿缽滿。隐蔽而暴利的黑色産業鍊于今水落石出,對于人工智能時代的遊戲外挂,因何觸刑?構成罪名相比以往有何變化?飒姐團隊今日就帶大家一探究竟。

01 “AI外挂”到底有何特别?

本案中幫派的主犯王某合,年僅26歲,曾是一名AI領域的從業者,在2021年初,王某接觸了FPS遊戲(First-person Shooting Game),并無意中看到一條介紹“AI外挂”的講解視訊,興起購買并自行使用了外挂。幾次嘗試後,王某于2022年先後聯系萬某至、張某等人編寫“AI外挂”程式。程式制作完成,王某又利用網絡平台招聘了陳某勇、張某文等人作為代理銷售程式,通過出售外挂點卡密碼等擷取利潤。至案發,王某合非法獲利共計629萬餘元,支付萬某至制作費用84萬餘元,支付張某制作費用42萬餘元。

經鑒定,案涉“AI外挂”中“cvc”等程式對多款遊戲中遊戲畫面資料進行了未授權擷取,對遊戲中處理的滑鼠資料指令進行了未授權的修改,增加了遊戲中“自動瞄準”和“自動開槍”的功能,幹擾了遊戲的正常運作環境,屬于破壞性程式。盒子程式源代碼具有接收計算機USB端口傳輸的滑鼠資料指令,并對指令進行計算解析,再将計算結果發送至計算機USB端口,進而實作控制計算機滑鼠指針自動移動和點選的功能。[1]

與傳統的遊戲外挂相比,“AI外挂”并不需要依賴和擷取任何遊戲記憶體資料,而完全通過遊戲畫面視覺識别、大資料模型運算的方式來将操作資料傳輸到遊戲中。尤其是對于像FPS第一視角射擊類遊戲,AI外挂的通用性得到了極大發揮,使用較為簡單的目标檢測YOLO算法即可實作——分析遊戲畫面,定位敵人,移動準星,一槍爆頭。據算法工作者相關分析,在諸如《使命召喚》、《GTA-5》等真實場景遊戲中使用這類“AI自瞄外挂”,使用模型簡單,算力消耗低,具備易操作性和可複制性,是以該外挂攻陷大部分FPS遊戲平台可謂摧枯拉朽。

同時,由于不需要讀取和修改遊戲記憶體資料(這實際上也是傳統反作弊程式檢測的條件),該類“AI外挂”更加具有隐蔽性,它的互動方式與人類玩家别無二緻,都是通過“看”,是以更難以被反作弊程式所監測。

02 制售AI外挂的“超級個體”們,刑法怎麼規制?

早在2019年,就有大量遊戲外挂制售平台甚嚣塵上,例如當時體量最大的“叉叉助手”就是形成了良好閉環的商業模式,創新性地打造了聚合外挂平台。除了銷售遊戲腳本外,還有外賣軟體、網約車等搶單腳本。平台員工負責營運維護,另外與平台存在聯系的腳本開發者達到2000人,破案後涉案金額逾億元。在“叉叉助手”一案中,需要謹慎考慮平台與個人的刑事責任配置設定問題,因為制作與銷售遊戲腳本的環節明顯分離,腳本作者并不參與平台的營運,對于涉及範圍、金額、人員數量等要件影響有限,應做分層處理。[2]

本次“AI外挂”一案,依靠較少的代碼編寫人員就能實作批量化銷售外挂,實則是在人工智能技術的加持下,減少了對遊戲資料的編寫流程,降本增效,有利于快速作戰。那麼,在相對扁平化、一體化的人員管理中,編寫與銷售代理未有明顯環節隔斷,實際上便似乎難以排除腳本編寫人員的主觀不法性。

對于适用罪名問題。其一,通常的平台模式,利用遊戲資料編制腳本後在平台内部進行售賣,根據《刑法》第217條規定,可能侵犯遊戲廠商或遊戲軟體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涉嫌構成侵犯著作權罪。而在本次AI外挂一案中,雖通過操作滑鼠自動瞄準等指令,對遊戲環境造成了破壞,但并不涉及複制發行遊戲本身資料的問題,也就幾乎不存在侵犯軟體著作權的風險。

其二,對于《刑法》第285條,關于非法擷取計算機資訊系統資料、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罪的規定,由于AI外挂并未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存儲、處理或傳輸的資料,故也不構成該罪。

最後,根據《刑法》第285條第三款規定,以及《最高院、最高檢關于辦理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具有避開或者突破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措施,未經授權或者超越授權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實施控制的功能的”,應構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資訊系統程式、工具罪。由此可見,鷹潭市餘江區人民法院對本次被告人王某的定罪量刑非常準确。

對于遊戲競技而言,使用外挂不僅破壞了遊戲環境的平衡性,使普通玩家處于不平等境地,降低遊戲意願;也同時影響遊戲營運商的經濟效益,為反制外挂必須投入額外資源,嚴重者,遊戲外挂由于破壞了操作程式,也可能增加系統本身的病毒風險,或被用于其他網絡犯罪活動。此次“AI外挂”第一案宣判,為遊戲行業的系統、資料安全等合規風險敲響了警鐘。

03 寫在最後

目前,遊戲廠商針對“AI外挂”的反作弊技術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騰訊通過“Replay方案”分析遊戲玩家在操作中的所有資料,用AI實時檢測AI,識别滑鼠輸入的異常波動等,可以快速揪出外挂并封禁賬号,維護系統安全。

新技術總是與新倫理相伴而生,在舊有技術架構下我們慣于維護的道德準則可能面臨挑戰,甚至落入刑網。對于本案中這類多人線上競技類遊戲,編寫腳本,制售外挂,不僅極大破壞公平,也容易引發系統風險,在未來也将被執法部門重點監管。對各位程式員,務必要正确對待技術中立性,發揚科技向善,以免遭受牢獄之災;對遊戲營運者,也要對平台安全保持高度關注,及時對外挂玩家封号處理;作為遊戲玩家,須提高法律意識,拒絕使用外挂,積極維護良好遊戲環境。

注釋(上下滑動閱覽)

[1] 鷹潭市餘江區人民法院,工作動态:《全國首例“AI外挂”案一審公開宣判》http://yujiang.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27532.shtml

[2] 參見劉豔紅:《人工智能時代網絡遊戲外挂的刑法規制》,《華東政法大學學報》2022年第1期。

來源:肖飒LAwyer

編輯: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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