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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飒团队 | “卖挂”涉刑!一文详解首例“AI外挂”案

作者:知产前沿
肖飒团队 | “卖挂”涉刑!一文详解首例“AI外挂”案
肖飒团队 | “卖挂”涉刑!一文详解首例“AI外挂”案

5月6日,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全国首例“AI外挂”案,对被告人王某合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对被告人已退缴的违法所得及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剩余未退缴的个人违法所得继续追缴。王某合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该“AI外挂”案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被告人王某合非法获利共计629万余元,其利用AI技术对“外挂”进行批量制作和销售,并不断发展下线代理层层加价,赚得盆满钵满。隐蔽而暴利的黑色产业链于今水落石出,对于人工智能时代的游戏外挂,因何触刑?构成罪名相比以往有何变化?飒姐团队今日就带大家一探究竟。

01 “AI外挂”到底有何特别?

本案中犯罪团伙的主犯王某合,年仅26岁,曾是一名AI领域的从业者,在2021年初,王某接触了FPS游戏(First-person Shooting Game),并无意中看到一条介绍“AI外挂”的讲解视频,兴起购买并自行使用了外挂。几次尝试后,王某于2022年先后联系万某至、张某等人编写“AI外挂”程序。程序制作完成,王某又利用网络平台招聘了陈某勇、张某文等人作为代理销售程序,通过出售外挂点卡密码等获取利润。至案发,王某合非法获利共计629万余元,支付万某至制作费用84万余元,支付张某制作费用42万余元。

经鉴定,案涉“AI外挂”中“cvc”等程序对多款游戏中游戏画面数据进行了未授权获取,对游戏中处理的鼠标数据指令进行了未授权的修改,增加了游戏中“自动瞄准”和“自动开枪”的功能,干扰了游戏的正常运行环境,属于破坏性程序。盒子程序源代码具有接收计算机USB端口传输的鼠标数据指令,并对指令进行计算解析,再将计算结果发送至计算机USB端口,从而实现控制计算机鼠标指针自动移动和点击的功能。[1]

与传统的游戏外挂相比,“AI外挂”并不需要依赖和获取任何游戏内存数据,而完全通过游戏画面视觉识别、大数据模型运算的方式来将操作数据传输到游戏中。尤其是对于像FPS第一视角射击类游戏,AI外挂的通用性得到了极大发挥,使用较为简单的目标检测YOLO算法即可实现——分析游戏画面,定位敌人,移动准星,一枪爆头。据算法工作者相关分析,在诸如《使命召唤》、《GTA-5》等真实场景游戏中使用这类“AI自瞄外挂”,使用模型简单,算力消耗低,具备易操作性和可复制性,因此该外挂攻陷大部分FPS游戏平台可谓摧枯拉朽。

同时,由于不需要读取和修改游戏内存数据(这实际上也是传统反作弊程序检测的条件),该类“AI外挂”更加具有隐蔽性,它的交互方式与人类玩家别无二致,都是通过“看”,所以更难以被反作弊程序所监测。

02 制售AI外挂的“超级个体”们,刑法怎么规制?

早在2019年,就有大量游戏外挂制售平台甚嚣尘上,例如当时体量最大的“叉叉助手”就是形成了良好闭环的商业模式,创新性地打造了聚合外挂平台。除了销售游戏脚本外,还有外卖软件、网约车等抢单脚本。平台员工负责运营维护,另外与平台存在联系的脚本开发者达到2000人,破案后涉案金额逾亿元。在“叉叉助手”一案中,需要谨慎考虑平台与个人的刑事责任分配问题,因为制作与销售游戏脚本的环节明显分离,脚本作者并不参与平台的运营,对于涉及范围、金额、人员数量等要件影响有限,应做分层处理。[2]

本次“AI外挂”一案,依靠较少的代码编写人员就能实现批量化销售外挂,实则是在人工智能技术的加持下,减少了对游戏数据的编写流程,降本增效,有利于快速作战。那么,在相对扁平化、一体化的人员管理中,编写与销售代理未有明显环节隔断,实际上便似乎难以排除脚本编写人员的主观不法性。

对于适用罪名问题。其一,通常的平台模式,利用游戏数据编制脚本后在平台内部进行售卖,根据《刑法》第217条规定,可能侵犯游戏厂商或游戏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而在本次AI外挂一案中,虽通过操作鼠标自动瞄准等指令,对游戏环境造成了破坏,但并不涉及复制发行游戏本身数据的问题,也就几乎不存在侵犯软件著作权的风险。

其二,对于《刑法》第285条,关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规定,由于AI外挂并未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故也不构成该罪。

最后,根据《刑法》第285条第三款规定,以及《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未经授权或者超越授权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控制的功能的”,应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由此可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次被告人王某的定罪量刑非常准确。

对于游戏竞技而言,使用外挂不仅破坏了游戏环境的平衡性,使普通玩家处于不平等境地,降低游戏意愿;也同时影响游戏运营商的经济效益,为反制外挂必须投入额外资源,严重者,游戏外挂由于破坏了操作程序,也可能增加系统本身的病毒风险,或被用于其他网络犯罪活动。此次“AI外挂”第一案宣判,为游戏行业的系统、数据安全等合规风险敲响了警钟。

03 写在最后

目前,游戏厂商针对“AI外挂”的反作弊技术也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腾讯通过“Replay方案”分析游戏玩家在操作中的所有数据,用AI实时检测AI,识别鼠标输入的异常波动等,可以快速揪出外挂并封禁账号,维护系统安全。

新技术总是与新伦理相伴而生,在旧有技术框架下我们惯于维护的道德准则可能面临挑战,甚至落入刑网。对于本案中这类多人在线竞技类游戏,编写脚本,制售外挂,不仅极大破坏公平,也容易引发系统风险,在未来也将被执法部门重点监管。对各位程序员,务必要正确对待技术中立性,发扬科技向善,以免遭受牢狱之灾;对游戏运营者,也要对平台安全保持高度关注,及时对外挂玩家封号处理;作为游戏玩家,须提高法律意识,拒绝使用外挂,积极维护良好游戏环境。

注释(上下滑动阅览)

[1]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工作动态:《全国首例“AI外挂”案一审公开宣判》http://yujiang.jx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5/id/7927532.shtml

[2] 参见刘艳红:《人工智能时代网络游戏外挂的刑法规制》,《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1期。

来源:肖飒LAwyer

编辑:Sha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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