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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聽 | 法官被“遙控庭審”事關程式正義

作者:大象新聞用戶端

評論員 邱延波

司法公正,國之重器;法治精神,民之信仰。

近日,上級法官“遙控”庭審一事引起網絡熱議。5月11日,在青海省海西州天峻縣人民法院審理的某刑事案件中,作為上級法院海西中院刑庭庭長的哈斯朝魯法官(案件發回重審前的原二審審判長),在案件開庭時,通過微信群聊遙控指揮一審法院審判人員打斷律師發言,甚至幫審判人員編輯好了完整的庭上發言内容,并讓庭上的審判人員對律師“硬氣點”。辯護人意外發現了上級法院法官通過微信聊天“指導”審判長開庭的證據,并當場以合法庭審受非法幹預為由報警。5月12日,辯護律師向青海省檢察院和青海省高院反映情況,被告知會依法核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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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峻縣人民法院 圖源: 北青深一度

有律師認為,依據大陸《憲法》及《刑事訴訟法》,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審判案件實行兩審終審制。如果有人對下級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提出上訴,有權獲得上級法院通過二審程式予以監督糾正的權利,如果一審判決本身就是在二審法院的指揮下作出的,缺乏獨立性,二審就失去了意義。天峻縣法院及其上級法院的行為破壞了大陸兩審終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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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 北青深一度

5月13日,海西中院釋出通報說:“辯護人在法庭休庭期間,不遵守法庭紀律”。有律師質問,休庭期間,還要遵守什麼法庭紀律?海西中院創造“休庭期間的法庭紀律”,很難服衆。在法庭休庭時,律師發現了法官們集體違法的證據時,能否立即驗證?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何兵教授認為,為保障法律實施,大陸法律賦予律師驗證權。律師雖然沒有強制驗證權,但其驗證權與公檢法驗證權的目的是一緻的,都是維護法律的正确實施。在休庭期間律師發現法官違法,如果不立即驗證,證據很可能永遠取不到了。為了維護法律正确實施,律師有權并應當立即驗證。何兵說,法官們沒有超越法律的、豁免他人對其違法行為驗證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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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青海海西州中級人民法院

海西中院在通報中說,這是“指導”下級法院工作,屬于正常監督。但是,上級法院監督下級法院的方式不包括“實時遙控指導庭審”。根據法院組織法,上下級法院是監督而非上司關系,上級法院隻能通過上訴、申訴(再審)等法定程式進行審級監督,而不能親自上陣直接指揮下級法院如何具體處理案件。

這樣要求的目的是為了確定司法公正性與獨立性,避免各級法院成為鐵闆一塊進而架空審級監督機制。上級法官通過微信群實時掌握庭審情況,并親自下場指導審判長,甚至幫審判人員編輯好完整的庭審發言,顯然不是屬于監督,而是越俎代庖,直接參與庭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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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 北青深一度

司法是國家公器,事關公平正義,不能任由某些司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從業人員亂來。國家法律之是以規定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其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幹預而出現司法不公,這個幹預包括以私人之名和以組織之名。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不應被操控。 此事是對司法公正的一記警鐘,法治社會必須堅守法律的底線,不容許任何形式的非法幹預。

中聽 | 法官被“遙控庭審”事關程式正義

在法治的道路上,每一次對司法公正的侵蝕都是對法治精神的背叛。司法不是權力的遊戲,而是正義的守護者。公平正義不是社會的裝飾品,而是必需品,任何影響司法機關獨立行使審判權、影響公平正義的行為,都不應當被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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