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頒布實施20周年
守護你和我 守護千萬家
跟蜀黍一起來學法
三輪車因其友善實用
在農村地區廣受群衆的青睐
但你是否知道
三輪車載人是交通違法行為
案
例
1
5月5日10時23分,嵩明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楊橋信用社路段開展路查工作中,一輛未懸挂号牌的普通正三輪機車進入了民警的視野,而該車車箱裡拉了滿滿當當一車人。經過現場清點,該車加上司機共拉載了10人。
經初步了解,車上人員準備一起到楊橋太平龍村大棚地幹活的勞工,民警依法現場暫扣了萬某駕駛的車輛,并對涉及群衆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
案
例
2
4月25日16時30分, 交警六大隊巡邏至白雲村口路段時,查獲一輛三輪機車違法載人上路。事發當時該車後廂載有3人,駕駛人旁還坐有1人。駕駛人稱,車上人員剛幹完農活,正準備把人送回。随後,民警現場對其進行宣傳教育,并依法扣留了車輛。
案
例
3
4月23日10時許,交警四大隊民警在望滇雅苑小區路段查獲一輛違法載人的電動三輪車,民警依法對駕駛人進行教育和處罰,責令其對違法搭載的人員進行安全轉載。
把三輪車當做載人工具
既危險又違法
動圖來源網絡
法律補給站:
正三輪機車屬于機動車範疇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車輛是指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品質、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标準的殘障人士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
三輪車違法整治不停歇
為不斷提升三輪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
預防和減少三輪車事故
昆明公安交警
持續加強正三輪機車
無牌無證、違法載人、酒駕醉駕等
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
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開展整治工作
警示智語“上車”
交通安全“入心”
昆明交警結合整治工作
開展農用車、拖拉機、三輪車
車身噴塗“嚴禁載人”警示辨別工作
做到噴塗一輛、教育警示一輛
同時,加強對駕駛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告知駕駛人
農用車、拖拉機、三輪車
違法載人的危險性
開展安全宣傳
民警正在為駕駛人張貼警示智語
蜀黍提醒
三輪車不是“萬能車”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産安全
駕駛三輪車時請勿違法載人
同時
車輛要依法登記上牌
并持有對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件
佩戴好安全頭盔再上路
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安全出行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