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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反不正當競争暫行規定》正式釋出

作者:半兩财經

今日(5月11日),為預防和制止網絡不正當競争,維護公平競争的市場秩序,鼓勵創新,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市場監管總局正式釋出《網絡反不正當競争暫行規定》,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網絡反不正當競争暫行規定》正式釋出

《規定》共有五章、43條

《規定》主要内容有哪些?《規定》共五章、43條,分為總則、網絡不正當競争行為、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

《規定》明确總體要求,以維護公平競争的市場秩序、鼓勵創新、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數字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為基本目标,創新監管模式,明确協同監管工作機制,統籌各方力量,着力提升綜合治理效能。

《規定》全面梳理列舉網絡不正當競争行為。根據網絡競争行為複雜多變的特點,《規定》對網絡不正當競争行為進行分類提煉梳理,明确認定标準。一是明确了仿冒混淆、虛假宣傳等傳統不正當競争行為在網絡環境下的新表現形式,對刷單炒信、好評返現等熱點問題進行規制,着力消除監管盲區。二是對反不正當競争法規制的網絡不正當競争行為進行細化,列舉了流量劫持、惡意幹擾、惡意不相容的表現形式及認定因素。三是對反向刷單、非法資料擷取、歧視待遇等利用技術手段實施的新型不正當競争行為進行規制。同時設定兜底條款,為可能出現的新問題新行為提供監管依據。

《規章》要求強化平台責任,平台企業掌握海量資料,連接配接大量主體,既是網絡不正當競争監管的重點對象,也是協同監管的關鍵節點。《規定》突出強調了平台主體責任,督促平台企業對平台内競争行為加強規範管理,同時對濫用資料算法擷取競争優勢等問題進行規制。

針對網絡不正當競争行為輻射面廣、跨平台、跨地域等特點,對監督檢查程式作出特别規定,根據重大案件的連接配接點确定管轄權。創設專家觀察員制度,為解決網絡不正當競争案件的難點問題提供智力支撐和技術支援。

發揮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組合拳”作用,在反不正當競争法架構下,有效銜接電子商務法、反壟斷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同時,明确了沒收違法所得的法律責任,強化監管效果。

解讀一:《規定》旨在通過健全和明确網絡競争行為“紅綠燈”規則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平競争是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關鍵要素和強大動力。反不正當競争在維護公平競争中具有基礎性作用,關系市場經濟的基礎水準和品質。一方面,随着大陸數字經濟高速發展,資訊技術創新疊代,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诋毀等傳統不正當競争行為利用網際網路技術花樣翻新,反向刷單、非法資料擷取等新型網絡不正當競争行為隐蔽性更強,妨礙經濟運作效率提升,制約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公平競争,制約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形成。對此,亟待強化公平競争治理,不斷完善高效完備、透明可預期的常态化監管機制。另一方面,全球競争格局加速調整,新一代經貿規則正在形成,制度競争成為國際競争重要内容。其他國家和地區對數字經濟作出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安排,反不正當競争已經成為國際經貿規則重要關注點。對此,亟待加強前瞻性動态研究,促進大陸競争政策與國際規則接軌,改善貿易投資環境,持續深化競争領域制度型開放。

市場監管總局在深入調研論證、充分征求意見、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礎上,制定釋出《規定》。《規定》旨在通過健全和明确網絡競争行為“紅綠燈”規則,為各類經營主體明晰指引、劃清底線,保障市場競争機制在法治軌道上高效有序運作,引導數字技術更好賦能,引領大陸競争力不斷提升。

解讀二:鼓勵創新、規範競争、堅持問題導向

起草制定《規定》遵循的主要原則是什麼?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是堅持鼓勵創新。保護企業創新成果,着力促進網際網路行業發揮最大創新潛能。二是堅持規範競争。保障不同規模經營主體之間的公平交易,促進各類企業協同發展,防止競争失序,着力營造良好市場環境。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從構築國家競争新優勢的戰略高度出發,針對亟待規範的沖突焦點,着力完善網絡不正當競争行為認定标準及規制要求。四是堅持開放視野。服務高水準對外開放,增強制度供給的前瞻性、針對性、有效性,着力建構與高标準國際規則相銜接的公平競争制度。

解讀三:針對網絡領域新型不正當競争行為明确法律何用條款

針對網絡領域新型不正當競争行為,《規定》提出了哪些舉措?《規定》細化了反不正當競争法中網絡不正當競争行為的構成要件和認定因素,有利于更為全面地研判所涉行為的非正當性,避免不适當地幹預市場自由競争,導緻技術發展和創新受阻。《規定》列舉了反向刷單、惡意攔截或者屏蔽、非法資料擷取、平台經營者對平台内經營者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等網絡不正當競争行為,明确了法律适用條款。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指出,《規定》是引導各類經營主體有序競争、創新發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将加大宣傳解讀力度,努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讓社會各界、各類經營主體迅速了解和掌握《規定》的主要内容,引導各類主體增強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完善合規體系建設,及時調整經營行為。同時,市場監管總局将加大對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執法工作的指導,及時制定執法指南,提升基層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水準。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蔺麗爽

編輯/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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