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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15年以後,多繳一個月養老保險,多領一部分養老金,真的嗎?

作者:暖心财經說

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貫徹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就養老金方面而言,隻要不是特殊的情況,一般是繳費滿15年以後,多交一個月的養老保險,能夠多領一部分養老金,養老金是累計計算的。具體是怎麼一回事呢?讓我們演算看一下。

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我們的養老金一般稱之為基本養老金,按照2005年國家釋出的國發38号檔案,計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構成。

繳費15年以後,多繳一個月養老保險,多領一部分養老金,真的嗎?

簡單點說,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等于:

退休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或者當年的養老金計發基數×(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等于: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餘額÷退休年齡确定的計發月數。

為什麼多交一個月,多領一部分養老金?

首先,我們看一下基礎養老金部分。

假設平均繳費指數為1,繳費15年,按照計算公式可以領取15%的養老金計發基數。

如果說繳費年限是16年,計算的結果是16%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如果更具體化的話,繳費年限15.0833年(15年01個月),可以領取15.0833%的養老金計發基數。

如果說養老金計發基數是6000元,乘以0.0833%,結果就是5元。也就是說多繳納一個月的100%檔次養老保險,在計發基數6000元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可以多領5元。兩個月就是10元,10個月就是50元。

是以,有關數值确實是累積的。

繳費15年以後,多繳一個月養老保險,多領一部分養老金,真的嗎?

有人可能會關注,繳費檔次變化會不會有作用?答案是沒有作用。

過去15年,按照100%檔次繳費,是以平均繳費指數才是1(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繳費基數上下限都使用相同的情況,像北京、上海等地是7月1日轉換,是以可能會小于1)。如果說最後一年按照300%檔次繳費,平均繳費指數将會變成(15×100%+1×300%)÷16,結果為1.125。

平均繳費指數1.125的情況下,繳費16年基礎養老金可以領取17%的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資(或養老金計發基數)。 比原本的計算結果多出2%的養老金計發基數。

實際上我們如果單獨計算300%繳費一年,基礎養老金也恰好是2%的養老金計發基數。

是以說,不管是否改變繳費檔次,後續繳費的基礎養老金都對之前的繳費沒有任何影響。

第二,看一下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

個人賬戶養老金更是非常簡單,因為我們每繳費一個月,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都會積累一筆錢,具體錢數是按照繳費基數的8%記入。這筆錢實際上是可以獨立計算的,跟之前的繳費和積累都沒有任何關系。

比如說按照1萬元基數繳費,每繳費一個月個人賬戶都會記入800元。這800元從存入個人賬戶起,就開始計算利息。等到退休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時,除以退休年齡确定的計發月數就好了。

如果是50歲退休的話,計發月數是195個月。假設利息是200元,這樣多繳費一個月,多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是(800元加200元)除以195個月,每月5元左右。

繳費15年以後,多繳一個月養老保險,多領一部分養老金,真的嗎?

綜上所述,在隻有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情況下,多繳費一個月,養老金多領取一點,是真的,毋庸置疑。#頭條創作挑戰賽#​#養老金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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