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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伯謙的故事還在繼續,走上刑場那一刻他在想什麼?

作者:為了曆史名額全高

秘中之秘

方伯謙走上刑場的時候,心情想必一定十分郁悶,也很失落,他以為朝廷不會殺總兵,以為老上司不會拿他開刀,以為沒人能定他的罪,以為老同學會替他求情,結果全部失算,條條落空。尤其是最後一條,恐怕這是他最難以接受的。

這裡要插一句說明一下,方伯謙的官職并不是總兵,而是副将,隻是加總兵銜,也就是副将職務,享受總兵待遇,意思是你雖然夠格當總兵,但是由于編制不夠,是以隻能先挂個名解決職稱問題。

方伯謙的故事還在繼續,走上刑場那一刻他在想什麼?

1894年9月23日,方伯謙接到了朝廷下達的判決書,斬立決。這下傻眼了,于是他四處托人說情,希望能夠逃過此劫。

事到如今,還有挽回的餘地嗎?

在收押方伯謙之前,丁汝昌曾在旅順海軍公所對他進行了詢問。方伯謙百般抵賴,拒不認罪,這下惹惱了丁汝昌。丁汝昌指出這次與上次不一樣,告訴方伯謙不要心存幻想。丁汝昌對方伯謙說,豐島海戰不追究你,那是念在你猝不及防,寡不敵衆,而且還保住了濟遠。可是黃海大戰敵我兩軍船數相當,要想殺敵制勝,全靠大家齊心協力,奮勇作戰。你身為右營副将,望敵而逃,如何對得起那些死去的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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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汝昌

方伯謙多年的老同學和老戰友此時也保持了沉默,沒有人站出來為他說話。隻有林泰曾曾經動過念頭,他為人比較厚道,本想聯絡劉步蟾聯名替方伯謙說情,可是劉步蟾的一番話把他噎得夠嗆。劉步蟾說,這種事我才不幹,要去你自己去,大東溝一戰,他方伯謙明明知道當時大家身處險境,可是他卻一走了之,不顧大家死活,這種沒心沒肺的人保他做甚!

早在方伯謙回到旅順那天,大家對他的厭惡之情就已經表露無遺。旅順基地分為東港池和西港池,濟遠回來後停泊在西港池,後面回來的軍艦都停到東港池,他們甯願擠在一起,也不願與濟遠為伍。另外,回港的軍艦都挂了一面牡丹色旗,表示自己剛剛參加過一場惡戰,唯獨濟遠沒挂。

話說方伯謙得知被判處“即行正法”之後,曾經痛哭流涕地向旅順陸軍統帥宋慶求救,請他上書朝廷替他說情,結果被宋慶好一頓臭罵:要是老子有海軍的生殺之權,早在豐島海戰後就當着大夥的面把你砍了,哪裡還能讓你又來誤軍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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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島海戰

人人心中有杆秤,在北洋艦隊官兵們的心中,與鄧世昌和林永升他們相比,方伯謙的所作所為實在令他們心寒和厭惡。

由此可見,方伯謙死于法,死于理,死于情,死于公憤。可是我要告訴大家的是,這些都是方伯謙被殺的原因,但真正殺死他的還有另外一種東西,這就是我們要說的第一個秘密。

這個東西雖然無色、無味、無象、無形,但是殘忍、冷酷、無情、血腥。

前面說過,朝廷殺方伯謙的理由是兩條,第一條是沒有問題的,事實就擺在那裡,你再怎麼糾纏也沒用。有問題的是第二條。

第二條理由是方伯謙的逃跑牽亂了隊形。這條理由是有問題的。這是一個比較複雜的邏輯,是以100多年來一直被人所忽視的。下面我們用原始史料來演繹這個邏輯。

這個邏輯的關鍵在于:北洋艦隊的“陣形”到底是不是方伯謙逃走“牽亂”的?隻要我們來回顧一下黃海大戰的經過,就不難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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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艦隊并不是一下子就變亂的,這中間有一個比較複雜的漸變過程。小亂有兩個。一是夾縫雁行小隊陣沒有變成,擺成了人字形陣,最後兩個小隊沒有跟上來;二是超勇和揚威被擊沉,右翼開始崩潰。小亂之後,北洋艦隊整體還不算太亂。大亂也有兩個,第一次大亂出現在鄧世昌沖鋒被擊沉,時間是下午3點4分之後。先是聯合艦隊本隊和遊擊隊包圍了北洋艦隊,前後夾擊,北洋艦隊因為缺乏統一指揮,各自為戰,陷入亂戰。鄧世昌的沖鋒客觀上加劇了這次大亂。第二次大亂是方伯謙和吳敬榮的逃跑,時間在下午3點20分之後,也就是緻遠沉沒之後,估計在3點40分左右。這次大亂導緻左翼完全崩潰。

事實已經很清楚了,早在方伯謙逃跑之前,北洋艦隊就已經亂了。方伯謙逃跑的作用,頂多隻能說是讓北洋艦隊“亂上加亂”。就算方伯謙不跑,與林永升組成一個小隊,經遠或許不會被擊沉,結局可能會好一點兒,但也不可能扭轉大局,更不可能大獲全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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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說,把“牽亂船隊”這個罪名加諸方伯謙,把北洋艦隊的失敗完全歸咎于方伯謙,是與史實不相符合的。

實事求是地講,北洋艦隊失敗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艦隊陣形問題、軍艦航速問題、炮彈品質問題、小隊協同問題,尤其是速射炮問題,等等,可以說北洋艦隊的失利,很多人都要負責任,上至最高決策層的慈禧和光緒,下到造炮彈的普通工匠,包括李鴻章和丁汝昌,還有開平煤礦的張翼,每個人都有或多或少的責任。方伯謙逃跑牽動陣形、影響士氣是事實,但畢竟隻是導緻艦隊失利的原因之一,這個黑鍋不該由他一個人來背。

事情到了這裡好像可以煞尾了,如果事情僅僅如此,我還是沒有必要花這麼多功夫。秘密背後有時候還隐藏着更深的秘密,最後那個秘密才是我們的目标。隻有直搗黃龍,拂去最後那層掩蓋真相的塵埃,我們才能明白曆史究竟有多麼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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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們再來揭開第二個秘密。

真正殘忍的地方在于;其實李鴻章和丁汝昌都知道陣形并不是方伯謙一個人牽亂的。

在一則并不起眼的史料中,他們無意中不小心透露了這個秘密。這個史料就是9月18日李鴻章發給總理衙門的那封電報,其中有這樣一句話道出了事情的真相:

戰至下午三點鐘,我隊轉被彼船沖散。

《寄譯署·光緒二十年八月十九日·李鴻章全集》

這個時間,正是聯合艦隊太極陣形成的時間,而定遠起火正是在3點4分。丁汝昌在這裡說了真話:北洋艦隊是被聯合艦隊沖亂的!

令人費解的是,此後所有出自李鴻章和丁汝昌之手的檔案,包括奏折和電報,說法全都變成了緻遠沉沒後,濟遠逃跑牽亂了陣形,陣形變亂的時間也從下午3點變成了下午3點20分之後。

北洋艦隊的陣形并不是方伯謙搞亂的,至少主要不是他搞亂的。但是丁汝昌和李鴻章卻隐瞞了這個重要的真相,将陣形變亂的罪名全部強加給了方伯謙。而且他們這麼做并不是無意的,而是故意的。

丁汝昌和李鴻章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丁汝昌在一封電報裡無意中透露了答案。這封電報我們前面曾經提到過,9月22日,他在給李鴻章發的第二封戰鬥彙報電文中這樣寫道:

竊自日寇起釁以來,昌屢次傳令,諄諄告誡,謂日人船炮皆快,我軍必須整隊攻擊,萬不可離,免被敵人所算。此次來遠、靖遠如不歸隊,定、鎮亦難保全。乃濟遠首先退避,将隊伍牽亂,廣甲随逃,若不嚴行參辦,将來無以儆效尤,而期振作。

-《寄譯署·光緒二十年八月二十三日·李鴻章全集》

黃海大戰中,雙方交戰之前,丁汝昌曾經用信号旗下達過3條指令,其中一條就是“諸艦務于可能範圍之内,随同旗艦運動之”,意思就是要“整隊攻擊,萬不可離”,不能脫離艦隊單幹,你方伯謙竟然敢公開抗命,眼裡還有沒有我這個提督?如果不加嚴懲,今後我怎麼帶兵!

由此可見,丁汝昌主張嚴辦方伯謙有兩個動機,第一個動機是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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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動機,是推卸責任。

實事求是地說,作為黃海大戰的最高指揮官,打成這個樣子,丁汝昌多少是有責任的,他事先沒有指定副旗艦,布下的雁行陣又不足以對付聯合艦隊的太極陣,如果不殺方伯謙,責任就隻能由他來擔,那些把他視為眼中釘的清流派還不生吞活剝了他?

另外,方伯謙逃跑,丁汝昌也是要負一定責任的。前面說過,如果當初他把平遠和廣乙調換一下,讓噸位更大、戰鬥力更強的平遠與濟遠組成一個小隊,也許方伯謙就不會那麼膽小怕死,就算要跑,也許不會跑得那麼早。

體制的力量是可怕的,潛規則的力量是巨大的,大清的官場就是一個大染缸,隻要身處其中,難免要被染色。丁汝昌雖然“樸實”,可他畢竟身在官場多年,耳濡目染之下,難保一塵不染,何況自保本就是人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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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說一句,丁汝昌的這封電報還告訴我們一個重要的資訊,那就是他一直認為自己最後下達的那3條指令是正确的,是以可以肯定的是,就算定遠信号旗沒有被打掉,他還是不會改變陣形,北洋艦隊還會是這種打法。

李鴻章也隻能選擇預設丁汝昌的做法。清流派一直在攻擊李鴻章,說他消極作戰,畏敵如虎,而且指名道姓要換下丁汝昌,進而奪取李鴻章的海軍指揮權。為了保住丁汝昌,保住自己對北洋艦隊的控制權,他别無選擇。

說到這裡,我們已經知道李鴻章和丁汝昌是故意把牽亂隊形的罪名安在方伯謙身上的,而且我們也知道了他們這麼做的動機,似乎問題都已經說清楚了,其實不然,否則我還是不會花這麼大的力氣來蹚這趟渾水。在探求上述真相和秘密的過程中,我還意外地發現在第二個秘密的背後其實還隐藏着第三個秘密,這個發現不但有趣,而且更為殘忍。

其實李鴻章要把牽亂隊形的罪名轉嫁給方伯謙,也有他不得已的“苦衷”。

今天我們都知道北洋艦隊在黃海大戰中是打了敗仗的,而且還是慘敗,可當年李鴻章并不這麼看,在他所發的電報和上交的奏折裡,都是這樣寫的:北洋艦隊是赢家,聯合艦隊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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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李鴻章之是以要殺方伯謙,并不是因為方伯謙的逃跑牽亂隊形導緻北洋艦隊打了敗仗,而是方伯謙的逃跑導緻北洋艦隊隻是獲得小勝,而不是取得大勝。

黃海大戰10天後,也就是9月27日,李鴻章在給總理衙門的電文中說了這麼一段話:

據西員雲:(黃海大戰-作者加)為近數十年歐洲各國所未有,雖互有損失,而日船傷重,先退。我軍可謂小捷,若後隊不散當獲全勝。

-《寄譯署·光緒二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李鴻章全集》

李鴻章認為,黃海大戰是幾十年來規模最大的海戰,此戰中日雙方各有損失,但是聯合艦隊損失更大,而且先退出戰鬥,是以北洋艦隊算是小勝。

在10月5日的奏折《大東溝戰狀折》中,李鴻章對此進行了更為詳細的說明,他說北洋艦隊雖然損失了5艘軍艦,但是擊沉了3艘日艦,完成了護航任務。聯合艦隊不但率先退出戰鬥,而且大多受了重傷,是以黃海大戰北洋艦隊算是小勝而歸。如果不是方伯謙逃跑牽亂隊形的話,北洋艦隊就能大獲全勝,是以方伯謙該殺。這就是李鴻章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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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李鴻章這是在胡扯,因為事實上他知道北洋艦隊并沒有小勝,而是大敗。

有人說李鴻章這麼講是因為情報有誤,不明真相,這個說法一直被人們所沿襲,以訛傳訛,但是事實并非如此,證據就在3封電文之中。

早在9月23日、24日、27日,李鴻章坐實了方伯謙的罪名之後,連續給丁汝昌發了3封電報,催促他抓緊時間修好軍艦,同時派蚊子船和魚雷艇到海岸去虛張聲勢,以免讓日軍看出北洋艦隊傷重無法出海作戰的真相,好讓聯合艦隊有所顧忌,不至于肆意橫行。

由此可見,李鴻章是知道北洋艦隊損失比聯合艦隊要嚴重的,然而就在9月27日這天,李鴻章卻向總理衙門彙報說北洋艦隊在黃海大戰獲得“小捷”,聯合艦隊比北洋艦隊損失更加慘重。10月5日,在給朝廷的《大東溝戰狀折》中,他又詳細說明了“小捷”的情況,并特别強調方伯謙牽亂隊形一事。

很明顯李鴻章故意在說謊,明明知道打了大敗仗,卻對朝廷說打了一個小勝仗。這可是欺君之罪啊,欺君之罪可是要殺頭的,為什麼要冒險唱這麼一出呢?

答案是4個字:迫不得已。

李鴻章這麼幹也是被逼出來的,多年的官場打拼早就把他修煉成精,成了一隻深谙官場之道的老狐狸。他深知朝廷一直就好這一口,但凡開戰,無論大小,朝廷曆來都喜歡報喜不報憂,你說打了大敗仗,朝廷的面子往哪裡放啊?

方伯謙的故事還在繼續,走上刑場那一刻他在想什麼?

忽悠看來是當時官場的一大特色。方伯謙忽悠李鴻章,李鴻章接着忽悠朝廷,大家都在忽悠,我不忽悠怎麼混得下去?唉,都不容易。

可是“小捷”是無法讓朝廷滿意的,你李鴻章辦北洋艦隊這麼多年,花了朝廷這麼多銀子,怎麼隻打了個“小捷”呢?

是以李鴻章是不能實話實說的,于是他在奏折中亮出了最關鍵的那句話:北洋艦隊其實是可以“大捷”的,都是因為方伯謙臨陣退縮牽亂隊形,才讓“大捷”變成了“小捷”!

方伯謙被判死刑是沒有問題的,無論如何,他都要為他的逃跑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從法理學的角度來說,殺他是沒有錯的,但是他的死被附加了一些本來不屬于他的東西。

這個世界上最理想的替罪羊是本來有罪本來該殺之羊。

真相從來醜陋,政治永遠殘酷。

好了,北洋海軍方伯謙的故事講完了,我們先喘口氣,然後接着來講另一個長跑将軍的精彩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