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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積金的恭喜了,提取方式有變!

作者: 隴南文縣釋出

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有變

5月1日起

甯波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均有變化

甯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釋出《關于調整甯波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相關政策的通知》,

有公積金的恭喜了,提取方式有變!

政策原文:

https://zjw.ningbo.gov.cn/art/2024/4/19/art_1229126238_58922558.html

《通知》中明确了以下幾點:

一、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保底按每戶25萬元計算

《通知》提出,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計算不足25萬元的,保底額度按25萬元/戶計算。

在貸款期間内,當借款人發生符合公積金中心規定情形,需對原借款合同約定的内容進行變更,可申請辦理貸款變更業務,包括提前還款、還款賬戶變更、還款方式變更、貸款期限變更。

二、購房提取公積金首付比例不作要求

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對首付比例不作明确要求,以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比例及金額為準。

職工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後,不能再以同一套住房部分産權買賣為由,提取住房公積金。

還貸提取次數由每年一次放寬至可按月提取。

三、明确退休、死亡、失業、離職等情形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

《通知》明确,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的,可免予提供退休證明。

辦理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且賬戶餘額少于1萬元(含)的,以下兩種情況,無需提供經公證的遺囑或繼承公證書:

  • 提供已故職工仍有效的社保卡,可申請将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直接劃入社保卡(社保卡所屬銀行應為屬地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
  • 已故職工的配偶或子女或父母提供關系證明并簽署《告知承諾書》,可申請将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劃入申請人銀行卡。

職工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後,機關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封存業務無須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職工辦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業五年、外市戶籍離職三項提取業務時,無需提供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業務時,所需申報材料已認證資料共享擷取的,可免于送出。

無錫

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釋出《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從2024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通知》提出,職工家庭在無錫市行政區域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總價的20%,此前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最低為40%。

  此外,職工家庭在無錫市行政區域内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100萬元。

  無錫市還提出,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戶籍家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按現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實行貸款額度與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年限、繳存餘額挂鈎。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在可貸額度基礎上增加20萬元,但最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10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在可貸額度基礎上增加30萬元,但最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130萬元。

原文如下:

各繳存職工: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工作要求,持續推動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将我市住房公積金相關使用政策調整如下:

一、職工家庭在無錫市行政區域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總價的20%。

二、職工家庭在無錫市行政區域内購買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8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為100萬元。

三、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戶籍家庭,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按現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實行貸款額度與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年限、繳存餘額挂鈎。借款人本人符合貸款條件的,在可貸額度基礎上增加20萬元,但最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100萬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貸款條件的,在可貸額度基礎上增加30萬元,但最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130萬元。

四、簽訂逐月委托還貸協定的職工,在委托還貸期間,委托還貸的保留餘額調整為逐月還貸委托協定簽訂之日前,最近一個月的住房公積金(不含新職工住房補貼)月實繳額的6倍。

五、償還異地住房貸款的職工及無法辦理住房公積金委托還貸的職工,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一次性償還或分次償還住房貸款本息,但同一筆貸款單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剩餘貸款本息,累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貸款本息。

職工辦理櫃面還貸提取後,再次申請辦理還貸提取的,須在上次還貸提取滿一年後。

六、職工在無錫市行政區域以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并且夫妻雙方或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任意一方為無錫市戶籍的,在無錫市購買自住住房時,持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可向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

七、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職工,可按規定向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商業性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或商業性住房貸款轉組合貸款業務。

八、本通知自2024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通知施行之日前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緻的,以本通知為準,未盡事宜按原有規定執行。

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6日

河北

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管理辦法實施

《河北省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對河北住房公積金歸集和提取管理工作進一步優化,穩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覆寫面,規範住房公積金使用。

根據新辦法,機關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為12%。機關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無故逾期繳存或者少繳。機關繳存住房公積金确有困難的,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機關經濟效益好轉後,應當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恢複繳存,并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經依法準許緩繳養老和失業保險金的,可以同時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與住房公積金監管處處長趙國棟介紹,住房公積金提取,是繳存職工關注的重點。住房消費類提取的情形包括: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未配備電梯的老舊住宅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對于住房消費類提取公積金的額度,新辦法作出了相應規定。

新辦法明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未配備電梯的老舊住宅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提取的,累計提取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或者規定額度。其中,未配備電梯的老舊住宅小區自住住房加裝電梯的,可提取房屋産權人本人及直系親屬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其他提取類型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的,累計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償還貸款本息總額(不含因逾期産生的罰息)。無房繳存人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提取金額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無房繳存人租賃商品房的,按設區市确定的租房提取額度提取。

新辦法規定,離休、退休,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出境定居;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參軍、上學,并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機關終止勞動關系;遇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等非住房消費類情形下,職工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天津

下調住房公積金首付比例

有公積金的恭喜了,提取方式有變!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釋出

“關于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

應支付不低于

住房交易價格20%的首付款

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

應支付不低于

住房交易價格30%的首付款

采用住房抵押擔保方式的

抵押值最高不得超過

抵押物價值的80%

該通知自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原文如下:

各委、辦、局,各區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更好滿足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價格20%的首付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價格30%的首付款。采用住房抵押擔保方式的,抵押值最高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80%。

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他政策保持不變,與本通知不一緻的,以本通知為準。

三、本通知自2024年3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貸款受理日期在2024年3月18日之前的,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執行;在2024年3月18日(含當日)之後的,按本通知執行。貸款受理日期為貸款銀行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送出職工貸款申請之日。

2024年3月11日

(此件主動公開)

來源:綜合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甯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