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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第一低價股*ST美尚迎來“末日” 曾連續9年造假并欺詐發行

本報記者 程維 北京報道

5月8日,A股市場中的最低價股*ST美尚(300495.SZ,原稱“美尚生态”)迎來它上市的最後一個正常交易日。

這家主營園林業務的公司上市後,因截至2020年的9年中連續财務造假,資訊披露造假,欺詐發行,以及大股東挪用巨額資金等,被證監會、深交所多次、輪番處罰。

2018年,*ST美尚實控人王迎燕入選福布斯中國上市公司最佳女性CEO榜單,此時*ST美尚的市值為80億元人民币。 圖檔來源:*ST美尚子公司網站

第一“仙股”

5月7日,*ST美尚的收盤價為0.15元,是滬深市場5113隻股票中的最低股價。

這也意味着,如果5月8日*ST美尚沒有停牌、重組等決定性扭轉因素,受深市創業闆股票漲跌幅規則限制,其最多可以上漲20%,也無法逃避連續20個交易日股價低于1元,面臨強制退市的宿命。

實際盤面顯示,5月8日這一天,*ST美尚沒有停盤。

5月7日晚,*ST美尚釋出公告稱,根據深交所《創業闆股票上市規則(2024 年修訂)》第10.2.1條的相關規定,上市公司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深交所将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5月7日,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19個交易日低于1元,該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這是該公司近期第10次釋出可能因面值低于1元退市的風險提示。

截至5月7日,滬深股市共有15隻股票的股價低于1元,其中滬市3家,深市12家,*ST美尚是股價最低的公司。香港股市将股價低于1元的股票,稱為“仙股”,“仙”是英語“cent”(分)的音譯,意思是股價低到按“分”計算。

*ST美尚在2016年4月1日時,在愚人節這一天,其股價曾創下該股的曆史新高:每股153元。

2016年4月27日,該股每10股轉贈20股,将股價攤低至54.09元(開盤價);此後一年,該股的價格基本圍繞54元波動,2017年4月27日,該股再次大幅送股,每10股轉贈15股,将股價攤低至16.75元(開盤價)。

此後該股一路下跌,至2024年2月8日前後的股災中,創下每股0.76元的最低價,并收于0.92元。

2024年3月23日,該股再次下破1元股價,後有小幅反彈,并于4月8日起一直沉于1元“水面之下”并開始連續加速暴跌。4月15日,跌17.58%;4月16日,跌20%;4月18日,跌16.39%,股價已在0.5元之下。

4月19日,該股再跌15.69%,收于每股0.41元。此後該股繼續連續暴跌,至5月7日時,每股價格為0.15元——因股價過低,該股此時每漲跌1分錢,其漲跌幅就超過5%,成為A股市場一大奇觀。

5月8日,該股的最低價為0.12元,跌幅13.33%。當日,其收盤價定格在0.13元——該股在A股市場中的正常交易最後一天,在此畫上休止符。

*ST美尚曾在近期的多個公告中,向深交所送出“撤銷退市風險警示”的申請,但未獲稽核同意。與此相對應的是,*ST美尚此前對深交所的多個關注函件未回複或一再延期回複,深交所一怒之下,對此發出警告,如繼續不及時回複,“将有退市風險”。

有關*ST美尚在A股市場的另一個救贖通道,是此前的破産重整。但是,4月29日,*ST美尚釋出了《關于債權人撤回預重整申請暨公司預重整程式終結的公告》,這意味着,該公司活在A股市場中的最後一扇門,也關閉了。

至此,隻要*ST美尚5月8日未停盤,就意味着,這一天就是它在A股市場的末日。

*ST美尚月K線圖,其最高價為153元,2024年5月7日的收盤價為0.15元,為滬深股市最低。

造假成性

4月30日,深交所公告稱,對*ST美尚及該公司董事長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實際控制人王迎燕,以及時任董事、實際控制人徐晶等給予“公開認定”及紀律處分。

深交所認定,*ST美尚的招股說明書、定期報告及發行檔案存在虛假記載。

該認定稱,*ST美尚通過提前确認應收賬款收回、虛記銀行利息收入、不按審定金額調整項目收入、虛增子公司收入等方式虛增淨利潤。

其中,2012年虛增淨利潤1171萬元,占當期披露淨利潤的16.56%;2013年虛增淨利潤1652萬元,占當期披露淨利潤的16.31%;2014年虛增淨利潤767萬元,占當期披露淨利潤的7.12%,導緻*ST美尚2015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闆上市招股說明書中存在虛假記載。

此外,該公司還在2015年虛增淨利潤6672萬元,占當期披露淨利潤的60.52%;2016年虛增淨利潤6401萬元,占當期披露淨利潤的30.64%;2017年虛增淨利潤7835萬元,占當期披露淨利潤的27.58%;2018年虛增淨利潤14827萬元,占當期披露淨利潤的38.34%,導緻其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産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2017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及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等檔案存在虛假記載。

深交所的此公開認定之前,已有證監會立案調查并處罰。

有股民評論認為,深交所此舉,堪稱補刀“示衆”。

3月29日,*ST美尚公告證監會對該公司的行政處罰,該處罰決定書稱,證監會對*ST美尚的信披違法、違規,欺詐發行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查明該公司2015年招股說明書、2015年至2019年年報、2020年半年報、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産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2017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等資訊披露檔案存在虛假記載。

其問題主要有,通過提前确認應收賬款收回虛增淨利潤,2012年至2019年虛增淨利潤總計9158萬元;虛記銀行利息收入,2012年至2020年6月,通過編制虛假原始憑證計提利息入賬,共虛增4073萬元。

不按審定金額調整項目收入,2015年至2019年共虛增淨利潤22043萬元;虛增子公司收入,2017年和2018年,共虛增淨利潤10428萬元。

上述4項目合計虛增淨利潤45702萬元。

5月8日下午,*ST美尚的賣1、買1、買2價位,分别有10萬手的大單壓盤和接盤。該股在0.14元時,與上一交易日的0.15元收盤價隻下跌了1分錢,但跌幅已高達6.67%,跌2分錢,跌幅就為13.33%。

未自我認罪

有多家自媒體稱,*ST美尚在接受監管機構調查時,曾回答:“我們造假上市,所有東西都是假的。”不過,《中國經營報》記者在反複查詢該公司公告,深交所公告、公示及證監會的相關文本後,并未确認到有此一說。此外,也暫未見有正式媒體确認有此一說。

5月7日,記者多次緻電*ST美尚證券事務公開電話,均無人接聽,是以暫無法進一步确認其自認造假一說,是否為真。

據*ST美尚3月29日公告的證監會對該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除*ST美尚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實控人王迎燕,實控人徐晶對證監會的處罰決定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也未要求聽證外,另8人均送出了申辯意見。

其中*ST美尚時任财務經理、财務總監錢仁勇辯稱,其一,他僅被授權負責賬務核算,不負責資金管理,從未參與決策資金相關事項,從未獲得資金相應資訊,相關銀行流水單、工程收入相關月報或審計決算報告都不需要他簽字。其二,*ST美尚2015年公開發行股票、2015 年至2017年年報、2016年非公開發行股票、2017年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均已超過2年行政處罰追責時效。其三,積極配合,為調查工作開展提供了便利條件。綜上,懇請對其從輕、減輕處罰。

其餘7人的申辯意見,也大緻與錢仁勇的意見相近,強調自己在造假中隻參與了一部分,欺詐上市與欺詐發行超過2年行政處罰追責生效,然後就是自己配合了調查,希望從輕、減輕,甚至免于處罰。

照此,從監管文本來看,*ST美尚其實是沒有自認“我們造假上市,所有東西都是假的”。

公開資訊顯示,*ST美尚2015年上市時,王迎燕的持股比例為48.43%,持有3230萬股。至2016年,持股比例降為41.52%,持有9987萬股;2017年持股41.89%,持有25048萬股。

自2019年,王迎燕開始巨幅減持套現,至2024年一季度,隻剩17.87%。

刑責難逃?

記者注意到,送出了申辯意見的8人中,有5人強調了證監會的處罰超過了行政處罰追責時效,但證監會認為,該案具有連續、繼續的特點,而監管機關不晚于2020年6月28日發現違法行為,故(行政處罰)告知書所涉違法事實未超過處罰時效。

行責難逃,刑責似乎也未遠。

證監會在前述處罰文本中稱,被處罰方違反了 2005 年《證券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 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一款所述的欺詐發行違法行為。

貴州貴達(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秋燕5月7日告訴記者,欺詐發行及資訊披露造假,同時也是刑事責任。

她說,據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 ,欺詐發行的刑期上限由5年有期徒刑提高至15年有期徒刑,資訊披露造假相關責任人員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

該修正案還明确将保薦人作為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和出具證明檔案重大失實罪的犯罪主體,适用該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于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人員在證券發行、重大資産交易活動中出具虛假證明檔案、情節特别嚴重的情形,明确适用更高一檔的刑期,最高可判處10年有期徒刑。

2023年7月17日晚間,廣發證券釋出公告稱,該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廣發證券涉嫌在為美尚生态2018年非公開發行股票提供保薦(主承銷)服務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含有虛假記載的檔案,對廣發證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共計罰沒1021.698萬元。

同年7月14日,*ST美尚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欺詐發行、信披違法違規等被處以1330萬元罰款,時任董事長、實控人王迎燕因信披違法違規等被處以1510萬元罰款,并被采驗證券市場終身禁入措施。

2024年2月22日,*ST美尚公告稱,證監會對該公司實控人王迎燕聯合一家私募基金,在2018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間,用113個證券賬戶操縱*ST美尚的股價,交易額近800億元,最終虧損2.37億元。證監會對王迎燕以及私募法定代表人季雲被證監會行政處罰,分别罰款500萬元、300萬元。

(編輯:郝成 稽核:吳可仲 校對:張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