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李春紅這事兒,我就來氣。想當年,她可是咱們國家公派的留學生,去了以色列,結果呢,不僅沒回來,還入了人家的國籍。
這事兒,要是放在今天,估計得被網友們噴成篩子。
咱們先來聊聊這個“吃裡扒外”的問題。
國家花大力氣培養你,是希望你能學成歸來,為國家的發展貢獻一份力量。結果,李春紅倒好,直接在那邊嫁人入籍,把祖國的培養之恩抛到了九霄雲外。這事兒,擱誰身上不心寒?
再說說現在,女兒被綁架了,自己又得了癌症,這雙重打擊确實挺讓人同情的。
但是,她求助的方式,就有點讓人難以接受了。
一開始,她打着“中以混血”的旗号,試圖喚起國人的同情心。
結果,她那一句“我是以色列籍,難道你們中國人就不能幫幫我嗎”,直接讓人倒胃口。這事兒,不就是典型的“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後”嗎?
還有,她求助的對象也有點讓人意外。
先是向中國求助,後來又向美國總統拜登求助。這種跨國求助的行為,雖然可以了解,但未免也太天真了。國際政治這潭水,可不是那麼好蹚的。
你一個普通老百姓,怎麼可能輕易影響到國家層面的決策?
當然,我們也要看到,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
李春紅選擇了留在以色列,這是她的個人決定。但是,當個人的選擇和民族情感發生沖突時,我們也要看清楚,她的行為背後,隐藏着怎樣的問題。
李春紅的故事,也讓我們不得不思考一個問題:民族認同,到底意味着什麼?
一個人,如果連自己的根都忘了,還談什麼民族認同?李春紅的行為,無疑是對民族認同的一種亵渎。
最後,用一句歇後語來總結吧:自作自受,怨不得人。
李春紅的故事,雖然充滿了悲劇色彩,但她的遭遇,也是她自己選擇的結果。
在這個複雜多變的世界裡,我們每個人,都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