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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嶽母要求的三十八萬彩禮,隻能被迫分手,事後我卻慶幸不已

作者:靜楓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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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純屬虛構,如有類似經曆,純屬巧合,請理智閱讀)

我在去年六月份的時候,和談了三年的女朋友分手了,本來我們都到了談婚論嫁的那一步了,但卻最終因為彩禮沒談攏而分道揚镳了。

我和女友是在大學的時候認識的,一個系但是不同專業,平常隻有在上公共課的時候,我們才能見上一面。

女友是個很活潑開朗的人,我們之間也是她先主動的,據她所說,她是因為一次演講,是以才看上了我。

我們兩個之間沒有太多的偶像劇情節,隻是平平淡淡的,在一起之後,我們兩個也沒有因為談戀愛而耽誤學業。

畢業之後,我們兩個去到了不同的城市工作,好不容易熬過了一年的異地戀,我申請去了她所在的城市工作。

随着我們兩個人的工作穩定下來,我們也在計劃着結婚的事情,去年過年的時候,我把女朋友帶回了家,給我父母認識。

我父母對她都非常喜愛,尤其是我媽,剛一見面就給了一個一萬多塊錢的紅包,吓的她都不敢收。

後來趁着端午節假期的時候,我和女朋友去了她的老家,女朋友的家境和我相差不大,都是生活在農村裡,不是特别富足的家庭。

女朋友的父母對我也挺好的,知道我剛畢業就進入了大企業,還誇我有能力、有上進心。

女朋友還有一個弟弟,據她所說,她這個弟弟非常受寵愛,一般家裡都是圍着他轉的,隻不過這次我沒有見到他,聽嶽母說,他跟他那一群小夥伴們去鎮上玩去了,說不定啥時候回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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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假期的時間不長,是以我們隻匆匆待了一天就往回趕了,回去之後,我還和父母說呢,女朋友的家長都很喜歡我,就讓他們等着好消息就行了。

隻是沒想到,好消息沒能等到,女友卻先告知了一個令我猝不及防的消息。

一天下班之後,我正從公司往宿舍走,路上接到了女朋友的電話,她興奮的告訴我說,她爸媽同意了我們的婚事,叫我下個周末就去商量彩禮和婚期。

這麼大的事情我可不能自己做主,跟女朋友說,要不要先讓兩家的父母見個面,再說後面的事情。

女朋友卻不以為然的說,先把這些事情商量妥了,兩家人有的是機會見面,況且我們倆工作又都在上升期,不能總是請假,隻能趁着周末的時間解決這些瑣事。

我一想女朋友說的也有道理,把這些事情都商量好了以後,雙方家長再見面就直接帶着彩禮錢舉行訂婚儀式就可以了。

一眨眼的時間就到了周末,因為上次女朋友的父母對我印象還不錯,是以我這次少了許多緊張,因為是正式的見家長,我特地給叔叔和阿姨買了許多禮品,隻希望他們能開心。

隻是沒想到這次見面竟成了我和女朋友走向陌路的導火索。

到女朋友家的還不算是太晚,我和女朋友的父母坐着說了一會兒話,沒一會兒,女朋友的母親就說,她很看好我們兩個,希望我們能盡早地成婚,最好就在今年。

雖然女朋友的父母對我認可,我應該感到開心,可現在都是六月下旬了,隻有五個多月的時間了,今年完婚恐怕是有點趕。

還沒等我說話,女朋友的母親就又說,我們家也隻有這麼一個寶貝女兒,還有一個兒子給我們養老,彩禮我也不管你們多要,就拿三十八萬就行了。

拿不出嶽母要求的三十八萬彩禮,隻能被迫分手,事後我卻慶幸不已

聽了這話的我,差點沒把嘴裡的水給噴出去,好不容易咽下了那口水,女朋友的母親就看着我問,這個你能接受的吧。

我一時不知道開口說些什麼,女朋友也在一旁看着我,催促我趕緊作出答複。

過了好一會兒,我略帶歉意的說到,阿姨,我們家剛買了結婚用的房子,現在手裡沒剩多少錢,我也剛工作不久,沒存下什麼錢,你看能稍微降一點兒嗎?

我說完這話,嶽母就變了臉色說到,這已經是最低要求了,我們還沒要求你給我們姑娘買五金呢,這還沒結婚呢,你就讨價還價,要是真結婚了,我女兒跟着你能幸福嗎?

女朋友也坐在一旁不說話,隻剩我獨自尴尬的坐在沙發上,午飯的時候,雖然女朋友的父母對我還是客客氣氣的,但已經不像以前那般熟絡了。

我們下午走的時候,他們也沒有說話,隻是把女朋友叫進房間說了幾句話,然後就趕緊催我們離開了,連一個眼神都沒有分給我。

回去的路上,女友也沒跟我說一句話,之後的好幾天也沒和我聯系,我和她說話,她也不搭理我。

大概又過了一個星期吧,女朋友給我發消息說,能不能拿得出三十八萬彩禮,如果不能的話,現在就分手,誰也不耽誤誰。

女朋友的态度很堅決,我慌亂之下,趕緊答應了她這個要求,然後她就又說,給你一個月的時間,湊齊這三十八萬的彩禮,然後帶着錢去我們家提親。

回到宿舍後,我把這件事情跟父母說了,他們也很是為難,家裡剛把積蓄都拿出來給我買了房,隻剩下十一二萬塊錢。

父母在那頭安慰我說,别擔心,爸媽給你想想辦法,大不了咱們找親戚借點,然後爸媽在工作幾年,把這個錢給還上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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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可難,都是生活在農村的,哪裡有那麼富裕的親戚啊,七拼八湊的也隻給我借到了二十八萬塊錢。

我打電話給女朋友,想讓她跟她的父母求求情,少要一點,大不了結婚以後我們再補上也行啊!

女朋友聽後不僅沒有了解我,反而對我說,難道我還不值三十八萬的彩禮錢嘛,我看咱倆也别繼續下去了,分手得了。

就這樣,我們兩人分手了,而且沒有任何挽回的餘地,最讓我傷心的是,剛和我分手不到兩個月,她就和另一個人訂了婚。

因為是一個大學的,我們兩人有共同好友,這件事是我的好哥們小武告訴我的,說他在朋友圈裡看到了小彤(前女友)的訂婚照,說是年底就結婚。

其實我一點都不意外,小彤人長得漂亮,性格又好,和我分手之後,肯定不缺人追她,隻是沒想到她這麼快就訂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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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讓我沒想到的是,事情竟然反轉的如此之快,大概十一月底的時候吧,小武又跟我發消息說,小彤和她的未婚夫因為彩禮的事情鬧到法院打官司去了。

接着,小武就跟我講了事情的始末,原來在我還沒和她分手的時候,她家裡就給她找好了“備胎”,最讓我生氣的是,這件事情小彤也是知情的。

是以在我一而再因為彩禮的事情和她讨價還價的時候,她選擇了和我分手,和家裡給她找好的那個人在一起,并且訂了婚。

之是以這麼快訂婚的原因,就是因為她們家想要拿到那三十八萬塊錢,用來給他弟弟做賠償款。

在我第一次去她家拜訪的時候,她母親說他弟弟去跟小夥伴去鎮上玩耍去了,不過,她的弟弟脾氣太火爆,跟人家發生了口角,把人家打進了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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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家屬要四十萬和解,否則就要讓他負刑事責任,這也是為什麼小彤家裡這麼快讓我們倆結婚的原因。

後來我拿不出來就分了手,而家裡給她介紹的那一個痛快的拿出了三十八萬,之後小彤就一直以各種理由找那個人要錢,那個人心有疑惑,便留了個心眼。

于是便發現小彤從頭到尾都是在騙她,跟他結婚也是為了要他的錢,這才跟她提了分手,并且向她索要這些日子的錢。

小彤把那些錢都用在給她弟弟擺平禍事上了,哪裡拿的出來那麼多錢,倆人便起了沖突,最後去法院打起了官司。

聽完小武的講述後,我隻覺得慶幸不已,還好當初我們兩個分手了,不然就以我這家庭條件,哪裡随時随地拿得出好幾萬去給他弟弟平禍事啊!

拿不出嶽母要求的三十八萬彩禮,隻能被迫分手,事後我卻慶幸不已

到現在我也終于明白,當初小彤和我說她家裡催着結婚,也隻是給我做的一個局,目的就是為了找我要錢。

今年一月份的時候,我又接到了小彤給我打來的電話,這還是我們認識以來,她第一次主動給我打電話呢,放到以前,我肯定高興的不行,可現在都已經物是人非了。

我并沒有接她的電話,并且把她的電話号碼給拉黑了,我想我們之間已經沒有任何挽回的餘地了,我也不想再被她騙得團團轉了。

我們都會開啟新的人生,就把之前的種種都留在回憶裡吧,我不會怨恨她對我的欺騙,也希望她之後不要再來打擾我,我們兩個就到此為止吧!

(注:本文純屬虛構,如有類似經曆,純屬巧合,請理智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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